美國投資移民的歷史是怎樣的?

發布 財經 2024-05-26
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來自奧丁華人移民的訊息:

    EB-5專案是美國移民法為海外投資移民設立的移民簽證類別,簡稱“EB-5”(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是美國第五類就業移民。 這種簽證自1991年開始實施,1993年,美國**在EB-5移民法規中增加了“區域中心試點計畫”,將“10個直接工作崗位”的要求放寬為“直接或間接創造的10個工作崗位”。 讓EB-5成為讓你的申請獲得批准的最簡單方法,並且擁有所有美國移民類別中最少的資格要求。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美國國會於1990年首次修訂了《美國投資移民法》,最終布希**在2002年國會立法中廢除了建立新業務的要求,將原來過於嚴格的要求改為投資者可以直接向現有業務投資並創造10個新的全職工作崗位。 這種投資移民方式已經執行了一段時間,還沒有成熟,所以很多人在移民的道路上遇到了坎坷。

    2005年,這種移民方式陸續進入中國。 在上海,上海式商家的謹慎態度,讓大部分人都在等待機會,誰也不想成為第乙個“吃螃蟹”的人。 大多數人對此“不相信”:

    2年期滿**如何評估申請人的投資? 一次性還款5年後如何償還貸款? 在美國,這類投資是如何監管的?

    面對一系列問題擺在我們面前,邁出第一步確實很困難。

    這位專家說:“當時,我們不得不不厭其煩地投資各種問題,其中一些甚至我們都不敢承認。 因此,我們一再向美方詢問操作過程的細節,並做了大量的功課。 經驗就是這樣一點一點地積累起來的。

    2007年7月,費城工業發展局(PIDC)邀請時任賓夕法尼亞州商務部副部長公尺奇羅利先生來華舉行投資移民問題官方新聞發布會。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這是乙個很大的話題,很難用一兩句話來解釋

    美國的投資移民政策是進入美國的基準。 如果滿足政策的要求,那麼移民將變得簡單。 1990年,美國國會通過了《1990年移民法案》,其中一項是首次為基於投資的移民移民引入EB5(第五優先)計畫。

    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可以在美國任何地方投資 1,000,000 美元,或在某些農村地區或失業率高的地區投資 500,000 美元,用於具有投資風險的經濟或建設專案。

    並證明該投資有可能在美國創造10個就業機會,並且您可以為自己、您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獲得綠卡移民美國。

    1992年,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開始接受移民投資者的綠卡申請,以幫助美國公司更好地利用《投資移民法》吸引資金。

    1992年底,國會在試點基礎上引入了區域中心,一旦獲得批准,就可以用來吸引對該地區企業或開發專案的投資。

    美國移民局要求移民到美國投資區外投資的申請人,要參與自己投資企業的日常管理和運營,在區內投資的申請人可以把一切事交給區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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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回答2024-05-26

1、在美國投資移民存在風險,在美國投資移民的風險有: 1、經營風險 2關於**的盈利能力。 >>>More

4個回答2024-05-26

美國投資移民計畫 (EB-5) 允許外國投資者、配偶和 21 歲以下的未婚子女通過投資大量資金獲得美國永久居民簽證(綠卡)。 EB-5的主要理念是,如果外國投資者在美國投資超過100萬美元以建立企業並創造10個就業機會,他或她可以獲得為期兩年的有條件移民簽證。 >>>More

5個回答2024-05-26

美國有400多個區域中心,有1000多個區域中心專案,所以我不知道你說的綠色專案是什麼意思。 >>>More

3個回答2024-05-26

第。 1.資本風險。 這個專案沒有**保證,你需要先投資,然後拿到簽證,5年後就可以拿回投資金。 投資有一定的風險。 第。 >>>More

9個回答2024-05-26

美國投資移民的資格標準如下:

1.年滿 21 歲;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