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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父親出資建房,和你爺爺一起蓋房子,房子是你爸爸和你爺爺的,最好有證據證明你爸爸在蓋房子的時候有收入,而爺爺沒有,這樣法院才能認為是爸爸和爺爺共同出資買房, 雖然宅基地使用證上寫著你爺爺的名字,但房子卻是你爸爸和爺爺合租的。至於媽給的2000塊錢還債,我個人認為是禮物,和房子沒什麼關係。
另外,你父親出錢修房子,房子還是你父親和祖父的。 如果將來提起訴訟,法院會考慮你父親可能能夠讓你父親拿走更大比例的財產,或者將維修費用退還給你父親(如果有房屋維修費用的證明,則由法院確定是否有房屋維修費用的證明)。
至於你舅舅把修房子的錢還給,並不改變房子的所有權。
如果你的父母一直和你爺爺住在一起,照顧他們,爺爺去世後,你的父母依法可以得到更多的房子,你叔叔也有繼承權,但你必須讓你的父母保留祖父母的醫療賬單、藥費賬單等證據。
補充:雖然《物權法》規定,不動產登記簿是確認物權的唯一證明,例如,如果房屋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的,即使房產登記在一人名下,也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而你父親和你爺爺是基於家庭關係的存在,房子和你父親的出資當然應該屬於共同財產。就算你爺爺想對付,也得先分析一下你父親的份,很難確定你父親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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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處房產是你爺爺的,他擁有它。 你的父親和你叔叔擁有相同的繼承權,因為是你的父母照顧你的祖父母,繼承份額可以更高。 而且,你舅舅給修房子的費用,他的遺產不能被拿走。
您的家庭很難完全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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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證明上寫著爺爺的名字,說明房子的所有權屬於你爺爺,從你剛才所說的話可以看出,爺爺還活著,不存在繼承的問題。 繼承是以死者死亡為前提的。 所以你的祖父有權決定房子的劃分。
現在最主要的是找到證據,證明你當初花錢蓋房子,還有錢把它裝修成平房,這樣才有希望。 具體來說,你應該去找專業律師或問律師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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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是你爺爺的,就算你家能找到證據證明是出資蓋房的,也只能分割得更合適,不可能剝奪你舅舅的繼承權,而且同樣要注意的是,你爺爺的重男輕女思想,讓得以後的財產繼承會偏向舅舅這邊, 這對你的家人也是非常不利的。
這個問題主要是因為當初就考慮了家庭,因為親情緣故,所以沒想過要留什麼證據,也沒想過誰的錢,剩下的問題對你家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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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既然你是學法律的同齡人,所以不會說太多多餘的話;
2. 很難保住所有的家。 原因是,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登記簿是確認物權的唯一證明。 由於房地產證書是以您祖父的名義進行的,因此從法律上講,它是您祖父母的房地產,與您父母無關;
3、至於當初父親花錢修房子,後來家裡花錢裝修,不會改變財產性質; 說白了,如果你認為有必要,你可以拿回你花在蓋房子上的錢;
4、即使你證明你爺爺的家人當時沒有住房能力,也不會有太大的影響,仍然不會改變財產的性質;
5. 除非您能證明您和祖父母當時有分居檔案等書面檔案。
6、建議大家協商解決,否則對家人不利。 理性上有同情心,但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檢視財產法對幫助您的家人很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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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婚前一方簽字、交首付並有銀行貸款、婚後夫妻共同還貸、房產登記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的房產所有權,首先就是仿銀, 並遵循大正協議的自由原則。此時,對於抵押,產權登記方尚未償還的個人債務為產權登記方的個人債務,婚後共同償還貸款的款項和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方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權益的原則予以補償孩子和女人。第7條規定,婚後父母出資購房時,房產所有權歸子女名下,產權登記在子女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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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的位址不可用;
2.產權比例要明確;
3.懲罰性契約的轉讓;
4.日期和簽名是必不可少的;
5.產權贈與必須轉讓。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87條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檢查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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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全家一起討論,並作為最好的解決方案來解決它! 讓對方破解搜源,你想,如果家裡處理不了,去打官司,就得用錢請律師,法院也會收取很多標的費,也就是幾萬塊錢,乙個律師費也不會少, 我看不出來,官司不僅要花錢,而且這官司也十幾打,那就沒有親情了,可以讓對方一點點,你覺得我說得對嗎?我希望你能理解我的意思,我希望你能接受我過去的話!
這套房子你是什麼時候買的,如果父母是婚後買的,是父母的共同財產,如果父母離婚了,因為父親有過錯,可以多分一些財產,至於你說的貸款,那也是父母的連帶債務,你可以要求你父親承擔他應該承擔的一半貸款金額。 如果你的父母在婚前買了房子,那是你父親自己的財產,你只能向他索要他應該承擔的那部分貸款。 在離婚的情況下,你的父母分割共同財產,不會有非婚生子女的問題,但如果你的父親去世了,繼承問題就和非婚生子女有關了。 >>>More
樓下對你的行為構成道德損害。
首先,最方便的辦法是向社群居委會和物業舉報,讓他們替你調解,如果沒有物業和居委會,你會考慮收集證據,並以某種方式記錄他們的騷擾。 如果存在完善的合同關係(《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條),可以要求對方修理,也可以自行修理,由對方支付(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一條),如果合同關係不完善,可以按照《合同法解釋》(2)第7條的規定要求對方修理或自行支付。 對於樓下,如果仍然受到騷擾,根據... >>>More
在離婚案件中,法院會考慮審前調解,最好是你們倆先訂立財產分割協議,如果不能達成協議,只能服從法院的判決,但可以提出索賠,希望把房子判給你,你付給她房子估價的一半, 如果短時間內不能一次性還清,還必須與她達成分期付款協議。但是,最好不要離開。
離婚財產分割是指夫妻雙方在離婚時的共同財產分割,是指夫妻雙方在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為各自的個人財產。 現行《婚姻法》第17條至第19條規定,夫妻共同財產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並以列舉、概括的形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 離婚時,如果雙方就合法婚姻財產有約定,應當遵守約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