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會騙走我的錢嗎? 我誤會他了嗎?

發布 社會 2024-05-27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他可以花那麼多錢,但他不是很擅長賺錢,你和他在一起,如果只是談戀愛,如果想談一段戀愛為結婚的目的,他可能不是乙個適合住在家裡的人,以他花錢的方式,他未必能應付柴火的生活, 大公尺、油和鹽,將來可能擔不到男人應有的責任。

    如果他賺的錢不多,少花錢也沒關係,但他有儲蓄的概念嗎? 然後你問自己,當你和他在一起時,他能給你帶來什麼? 他現在的事業沒有改善也沒關係,這可能是暫時的,但他有長遠的計畫還是人生計畫?

    你能看到未來嗎?

    以後要想過更幸福的生活,就不要想著縱容他,以後你不用罵他,有問題你還是要溝通的,你要清楚告訴他你的期望,讓他去做,如果他能改變,那就繼續溝通, 如果你不能改變,你必須考慮它。如果你現在心軟,你以後可能會受苦。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不打算花錢是不行的,雖然說錢是賺來的,花的,但也要賺來的,生活質量應該很高,但是你買不起,以後不要說,因為你現在活不下去了。 至少男人還有一點自尊心,愛情是付出+回報,盲目付出不好,盲目得到不好...... 沒有相互理解和相互理解。

    結果會嗎?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既然你們如此糾結和不快樂,那就分手吧。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法律分析:被男友騙了10萬元,因為兩人有感情糾葛,所以很難認定是騙。 但是,如果有證據,也可以將其確定為欺詐。

    “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虛構的事實或者方法隱瞞真相,騙取大量公私財物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侵害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單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數額特別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欺詐手段非法集資非法占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並處以罰款或沒收財產。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總結。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如果乙個男人在感情和金錢上出軌,他可以報警,這是一種很正常的保護自己的方式。

    相關資訊 1只有介入警察,才能逮捕本段中的欺騙者,只有這樣才能依法判刑。 2.

    如果您利用關係騙錢,您可以報警。 以愛的名義,其實就是詐騙,只要法定金額達到3000元,就可以作為詐騙罪處罰。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虛構事實或者手段隱瞞真相,騙取較大數量的公私財物。

    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包括兩種欺詐行為,一種是捏造事實,另一種是隱瞞真相; 從本質上講,這是一種導致受害者產生錯誤理解的行為。 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特定情況下,被害人存在誤解,處置了行為人想要的財產,因此,無論是對過去事實、現在事實和未來事實的捏造還是隱瞞,只要有上述內容,就是一種欺詐行為。

    乙個男人欺騙了我的感情,騙走了我的錢,我可以起訴他嗎?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如果乙個男人在感情和金錢上出軌,他可以報警,這是一種很正常的保護自己的方式。 相關資訊 1

    只有介入警察,才能逮捕本段中的欺騙者,只有這樣才能依法判刑。 2.如果您利用關係騙錢,您可以報警。

    以愛的名義,其實就是詐騙,只要法定金額達到3000元,就可以作為詐騙罪處罰。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虛構事實或者手段隱瞞真相,騙取較大數量的公私財物。 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包括兩種欺詐行為,一種是捏造事實,另一種是隱瞞真相; 從本質上講,這是一種導致受害者產生錯誤理解的行為。

    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特定情況下,被害人存在誤解,處置了行為人想要的財產,因此,無論是對過去事實、現在事實和未來事實的捏造還是隱瞞,只要有上述內容,就是一種欺詐行為。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總結。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和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報案。

    被害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舉報、控告犯罪事實或者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嫌疑人。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舉報、控告或者檢舉。 不屬於本職管轄範圍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通知舉報人、控告人或者被舉報人; 必須採取不屬於其管轄範圍的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轉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乙個朋友騙了我的錢。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和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報案。 被害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舉報、控告犯罪事實或者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嫌疑人。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舉報、控告或者檢舉。 不屬於本職管轄範圍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通知舉報人、控告人或者被舉報人; 必須採取不屬於其管轄範圍的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轉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及其之間因財產和個人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一百一十九條 提起訴訟的條件: (一)原告是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二)被告人明確; (三)有具體訴訟主張、事實和理由的;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範圍和受理訴訟人民法院管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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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個回答2024-05-27

別去,你自己也不是很堅決,這樣的老頭子你比較難抗拒,所以你要有自制力,如果他給你發簡訊,如果真的是生意上的事情你可以去,如果不去,你也有男朋友,你可以說你有約會,所以他也應該明白, 讓一切在開始之前就結束,不要再想了,多和男朋友好好相處,有時候你自己所謂的喜歡只是對成熟男人的一種崇敬,一旦有了關係,就和你想象的完全不一樣了,他還是個有家室的人,所以希望你懂事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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