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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先於本質! 人們必須先活得好,然後才能創造自己的意義! 知行合二為一! 人只有通過認識自己、認識世界、認識一系列行動,才能做自己。 只有當乙個人成為他自己時,他才能談論生命的意義。
從狹義上講:自己和周圍人的幸福。
從廣義上講:為人類的發展做點什麼,有時間思考宇宙的奧秘(造物主喜歡)。
人生有兩個目標:快樂和真誠。
“快樂”是人們各種需求的滿足,人的方式也是快樂的。 喜悅屬於個人,屬於感性,是真誠的物質基礎。
“誠”是人對世間萬物的理想,誠是天道。 程屬於人,屬於理想,是快樂的上層建築。
人若能死後來到這個世界,回到永恆的虛無,或者重生到一定的時間空間,就應該無所畏懼。
生活中總是有慾望的。 因此,人們願意獲取和創造,並且總是習慣於向外施加力量,無論是物質需求還是精神上的舒適。 但總有另一種聲音,說它不是生命的全部,你的身體是世界的一部分,但你的精神體現了自然法則,你怎麼能只向外尋求呢?
你應該能夠閉上眼睛說,“所以你在這裡。 不要執著於試圖找出生命的目的和意義,那是人們的自我迷戀,生命就在這裡,目的和意義是乙個虛假的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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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點酒,有美女陪你,有自己的人生目標,繼續努力去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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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生最大的痛苦是“想得到”和“怕失去”;
2、人生最大的修行是“閉嘴”和“張開雙腿”;
3.人生最大的見識是“無”和“忘了”。
4、對人生最大的理解是“怎麼來”和“怎麼走”;
5、人生最大的幸福是“自我安全”和“心也寬廣,無論人想做什麼,最重要的是不要失去內心,而是要從容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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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想做什麼生意? 這主要取決於你,因為每個人的人生觀都不同,所以方向也不同。 == 你想要什麼生活?
這是乙個哲學問題,現在Toki似乎已經準確地定義了它。 比如像我這樣的:首先,當然要好好生活,還要學會元明的閒暇; 不要拘泥於舊規則,但問心無愧地出錯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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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意義是三重的。
創造! 無論好壞,都要接受。
經驗! 不管是好是壞,都是忽冷忽熱。
情緒! 這是超越生命的道路,沒有經驗,沒有創造,沒有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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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活著的滋味就好了,也要活出自己的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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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你自己來說,其他一切都是雲。
人生是每個人的夢想,所有人都在為自己的夢想而奮鬥,學習就是要有乙份好工作,有乙份好工作才能找到乙個好的婚姻伴侶,結婚生子是為了自己的生活而奮鬥。
朋友,其實人生很簡單,只要你做好兩件事,你的人生就會有意義和完美:我覺得在這兩件事中,最重要、最必須存在的就是“責任”和“信念”! 我們活在這個世界上,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家人的責任,為他們(她)盡力而為,讓他們幸福幸福是我們最大的責任; 為了實現我們的夢想,從而展現我們的自我價值,面對困難永不氣餒,永不放棄,是我們永無止境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