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老公給公婆乙個月1萬元的工資,離婚可以分割嗎?

發布 社會 2024-05-20
2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你不是很清楚,如果你老公經營公司,你公婆在他公司裡有名,就算他們什麼都不做,公司給他們乙個月一萬塊錢的工資,離婚就分不了。

    如果你的丈夫在你結婚後,每月從他的工資收入中給你公婆1萬元,無論是生活費還是贍養費,都必須分開。

    因為我們的法典規定,夫妻婚後的收入是夫妻的共同財產。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你老公給公婆乙個月1萬塊錢的工資,就是你老公的工資高,應該孝敬父母,所以不用擔心,此刻過自己的生活。

    如果你想離婚,你將無法分享他給你父母的錢。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婚後,你丈夫給你公婆1萬塊錢,這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雖然你丈夫工資高,可以給你,但也是你夫妻雙方的財產,離婚時也要分割財產。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婚後所有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每個月給公婆一萬塊錢,你答應了就不能分,你不同意就要平分。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婚後,老公每個月給公婆一萬塊錢,這是你孝敬父母的錢,你可以給公婆一萬塊錢,你老公的工資不低,離婚孝敬父母的錢你不能分,只能是你們兩個人的婚姻財產。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不該分割,該給父母的應該是贍養費,離婚不能分割。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您好,如果每月的10000元存起來沒花掉,或者花了一部分,那麼剩下的錢,夫妻離婚後,也屬於共同財產,應該按比例分配。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孝順老人是每個孩子的責任,丈夫每月給公婆一萬元的工資,離婚後不宜分割。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不能叫工資,如果沒有明確規定是工資,就算作贍養費,離婚後不能分割。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乙個月給10000,說明你老公有好工作,工資也不低,建議你不要考慮離婚,既然結婚了,就要過好日子,離婚對誰都不好,如果要離婚,也不要擔心這筆錢,畢竟, 這是對老人的孝順,既然你給了他們,就不要回來了。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你不能分割,因為你老公給他父母的錢是他的父母,不應該屬於你們的共同財產,所以不能分割。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你正處於結婚的時候。

    你丈夫給你的錢屬於家庭的財務分配。

    當你離婚時。

    也可以只分割你現在的財產。

    你不能得到你丈夫給他父母的錢。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婚後,丈夫每個月給妻子一萬塊錢控制,過段時間他能拿回來嗎,如果妻子不花,可以分割,因為這是婚後的財產,是兩個人所有的。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你丈夫每個月給你公婆1萬元,離婚後可以分,這是你們結婚時的共同財產。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婚後,丈夫會給公婆一分錢。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多少還能分,也屬於夫妻財產。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您好,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婚後雙方的工作所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權。 如果雙方對離婚財產的分割有爭議,可以通過訴訟離婚解決。 如果希望對方分割財產,可以考慮是否符合以下條件:

    如果另一方以非法手段侵害另一方的財產,包括隱瞞、轉讓、出售、毀壞或揮霍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可以在離婚時要求夫妻共同財產的少量份額或不份額。 此外,如果另一方有重婚、配偶同居、家庭暴力、虐待等不法行為,法院在判決時會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辜一方權益的原則分割離婚財產。

    除了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外,還有其他規定允許一方獲得一定的補償甚至補償:一是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義務較多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賠償; 第二,離婚時一方遇到生活困難時,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給予適當的幫助; 第三,離婚時,無過錯方有權要求過錯方賠償。

    [相關法律]。民法典

    第一百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第1087條: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以雙方協議的方式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百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工作等義務較多的,有權在離婚時向另一方請求賠償,另一方應當支付賠償金。 具體措施由雙方商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1092條:夫妻一方隱瞞、轉讓、變賣、毀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夫妻另一方財產的,離婚時,夫妻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配偶共同財產。離婚後,如果對方發現有上述行為之一,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法律分析:離婚是指夫妻存續期間,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是指夫妻關係的終結。 低工資不是離婚的法定理由,法院不會支援以低工資為由提起的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我和老公結婚後,老公賺的錢都是公婆的,離婚的時候可以分錢嗎,財產在我公婆的名下,如果沒有其他證據,財產就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了。 有證據證明該財產僅歸姻親名下或者是家庭共同財產的,離婚可以要求分割財產。 (1)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一般應平均分配。

    原則上,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配; 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實際需要,具體處理也可以不同。 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通常歸個人所有。 (二)夫妻雙方分居兩地的共同財產,在分割時歸管理人和使用人所有; 發生重大差額的,取得超額財產的一方應當補償另一方與差額相等的財產。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我是獨生子,老公家裡有乙個弟弟。 我們結婚的時候,父母反對,說老公的家庭條件不好,會拖累我們以後的婚姻生活。 那時候,我一心想嫁給老公,沒有把父母的話放在心上。

    我的父母都是退休工人,他們家境富裕,我父母每個月都有退休金,所以他們很少打擾我們這對年輕夫婦。 有時甚至我的父母也會叫我們回家吃飯,給我們食物和飲料。 雖然父母不缺錢,但有時還是會給一些錢來養父母。

    老公和父母年紀不大,才50歲出頭,但除了在老家的鄉下務農外,常年不出門打工。 我賺不到錢,我不能餓死,我吃不飽,但我沒有任何收入或積蓄。 相反,她每個月要補貼丈夫3000元的生活費。

    當時我和老公結婚的時候,很喜歡他的誠實和誠實。 雖然我出生在農村,但別人對我很好,所以我沒有要彩禮,也沒有要婚房,就這樣赤身裸體地結婚了。 沒想到,結婚後這幾年,老公每個月給公婆3000的退休金。

    看到老公每個月給公婆3000元的生活費,我說也要給父母一點養老錢。 我拿的不超過乙個月,就1000塊錢,反正我月薪1萬塊錢,也不耽誤我們家的生活。 可沒想到老公竟然問我,你爸媽每個月有退休金,你每個月給他們1000,他們花不出去,何必浪費這筆錢,還是留著養孩子還房貸還清比較好。

    我罵了老公,贍養父母是我的責任,更何況我是獨生子女,就該贍養父母年老。 可是我老公就是不讓我給父母這千塊錢,還說過年假給幾百千塊錢就好了,可是乙個月給一千塊錢是絕對不同意的。 我當時很生氣,問我老公,你乙個月只有7000塊錢,卻給父母3000塊生活費,你怎麼說?

    沒想到老公回我,父母身體越來越差,在農村沒有收入,弟弟在讀書,現在不靠他,能靠誰呢? 如果我必須給錢,他會和我離婚。

    他的話蒙住了我的眼睛。 敢愛誰窮誰通情達理? 都是親生父母,他月薪7000可是每個月能給公婆3000,而我月薪1萬元,連父母1000元的養老錢都給不了。

    這是我自己的錢,為什麼不給我父母的養老錢?

    我越想越生氣,越發心寒。 為此,我和老公鬧了一場尷尬的爭吵,我們兩個人一直吵到現在。 無論如何,我決定,如果我丈夫不低頭妥協,那麼我就和他離婚。

    這個家都是靠我養活的,錢都是我掙來的,他有什麼理由阻止我孝敬父母呢? 難道他可以作為兒子補貼他的父母,而我不能補貼他的父母作為已婚的女兒嗎? 這是從哪裡來的?

    大家幫我考核,我乙個月給父母1000塊錢真的有錯嗎?

    網路)。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它不必是兩半。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分割共同財產,但離婚時分割財產的具體標準由離婚雙方協商或者由法院決定。

    如果你能證明你的全部收入都是靠自己的努力獲得的,沒有對方的出資,那麼在共同財產的分割上,你就可以獲得更合理的比例。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支付了更多的費用,並且共同財產增值,例如購買房地產、**等,那麼另一方也有權在離婚期間分享這些財富、孝道和財富的增值部分。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1、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法律沒有規定離婚時必須將工資的一半交給另一方。

    2、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可以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分割。

    第十七條 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和獎金;

    2)迅燦的生產經營收入;

    3)智財權收入;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依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婦女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許多問題不能機械地理解,也不能說太絕對。

    我國《婚姻法》規定,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應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係結束時,應給予雙方合理的份額,即每人的一半。 但是,在你的情況下,如果是在婚姻期間花掉的,那麼每月2萬元的收入是婚姻期間花掉的,其餘的只能算作離婚時的共同財產。 就您而言,抵押貸款和養老金可以算作乙個正當理由,如果您獨自旅行,這是值得商榷的。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您好,夫妻倆的工資收入是共同財產。

    離婚後,法院不會強制執行您的工資收入。

    如果對方要求分割定金,您應提供證據證明您有定金,否則法院不會支援,也無法分割。

    但是,如果發現您轉移了財產,則將依法追回並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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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想一想,是不是真的不講道理 是不是真的過分了,如果真的太過分了,就拿點軟來看看老公的反應,如果只是一般的小尷尬,建議直接和老公談談,攤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