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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燒是物體快速氧化,產生光和熱的過程。 燃燒是三樣東西共存所必需的,即燃料等可燃物、氧氣等可燃物和溫度達到燃點——熱量,稱為燃燒的三要素——火三角。 燃燒條件:
有可燃物燃燒,可燃物達到燃點,與氧氣(空氣)接觸,可燃物與空氣中的氧氣發生劇烈的氧化反應稱為燃燒。 通常燃燒是用氧氣來完成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燃燒可以在無氧條件下進行,例如氯氣中的氫氣燃燒、二氧化碳中的鎂條燃燒等。 燃燒的廣義定義:
燃燒是指任何放出熱和熱的劇烈化學反應,不一定需要氧氣參與,如金屬鎂和二氧化碳反應生成氧化鎂和碳,它不涉及氧氣,而是散發熱和熱量的劇烈化學反應,也屬於燃燒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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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燃燒的條件! 物質的燃燒必須滿足以下三個基本條件:(1)可燃物:
無論固體、液體和氣體,任何能與空氣中的氧氣或其他氧化劑發生劇烈反應的物質,一般都是可燃物質,如木材、紙張、汽油、酒精、氣體等。 (2)可燃物:任何能幫助和支援燃燒的物質都稱為可燃物。
一般指氧氣和氧化劑,主要指空氣中的氧氣。 這種氧氣稱為空氣氧,約佔空氣的21%。 可燃物質在沒有氧氣參與化合物的情況下不會燃燒。
例如,燃燒 10 公斤油需要 12-12 立方公尺的空氣。 燃燒 4 公斤木材需要 5-1 立方公尺的空氣。 當空氣不足**時,燃燒會逐漸減弱,直至熄滅。
當空氣中的氧含量低於14-18%時,不會發生燃燒。 (3)點火源:任何能引起可燃物質燃燒的能源稱為點火源,如明火、摩擦、衝擊、電火花等。
只有滿足上述三個條件,才能燃燒該物質。 例如,爐子只有在滿足三個條件時才能點燃:木材(可燃)、空氣(可燃)和火柴(火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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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可燃物質產生高溫時,它是借助氧氣等可燃物質形成的高溫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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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防火防爆技術》中學到的是,物質燃燒的條件是可燃物、著火點(點火源)和氧氣。 我想這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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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氣不一定,因為鐵可以在氯中燃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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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燒的概念是:燃燒是一種輕的、公升熱的、劇烈的化學反應。
燃燒的一般化學定義:燃燒是可燃物與可燃物之間劇烈的發光和煅化劑氧化反應。 燃燒的廣義定義:
燃燒是指任何發出光和熱的劇烈反應,不一定需要氧氣參與。 燃燒分為:閃燃、**、點火、自燃。
燃燒條件:可燃物達到燃點。 燃點,燃燒所需的最低溫度。
通常,燃燒由氧氣參與,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燃燒可以在無氧條件下進行。
在燃燒過程中,燃料、氧氣和燃燒產物之間的動量、熱和傳質傳遞傳遞,形成具有多組分濃度梯度和非等溫兩相流的複雜火焰結構。
這些在火焰中的轉移是通過層流分子傳遞或湍流微傳質來實現的,而在工業燃燒裝置中,湍流微傳質是主要關注點,從流體力學的角度探索燃燒室中的速度、濃度、溫度分布規律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作用是研究燃燒過程的重要組成部分。
燃燒的三個要素:
燃燒必須滿足三個基本條件:必須有銀平衡可燃物,如木材、天然氣、石油等。 應有可燃物質,如氧氣、氯酸鉀等; 必須有一定的溫度、可燃物、氧化劑和點火源,稱為燃燒三合會,當這三種元素同時存在並相互作用時,就會發生燃燒。
燃燒反應是人類最早認識的化學反應之一。 燃燒反應理論是化學家最早建立的能夠統一解釋化學現象的化學理論之一。 第一階段是在17世紀中葉,當時出現了燃素理論。
指導化學家研究化學反應過程導致了許多化學發現。
燃燒是一種發出正熱和發光的化學反應,其反應過程極其複雜,自由基的鏈式反應是燃燒反應的本質,光和熱是燃燒過程中發生的物理現象。 可燃物與氧氣或空氣發生快速放熱和發光氧化反應,以火焰的形式出現,煤炭、石油和天然氣的燃燒是國民經濟各部門的主要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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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燒是一種放熱發光的化學反應,其反應過程極其複雜,自由基的鏈式反應是燃燒反應的本質,光和熱是燃燒過程中發生的物理現象。
當可燃物與氧化劑反應時發生的放熱反應通常伴隨著火焰、發光和/或煙霧的排放。 燃燒應具有三個特性,即化學反應、放熱和發光。
燃燒的本質:它是一種劇烈的氧化還原反應,是電子增益和損失轉移的過程。
燃燒的必要條件:可燃物(凡能與空氣中的氧氣或其他氧化劑發生燃燒反應的物質稱為可燃物); 點火源(任何導致物質開始燃燒的外部熱源); 可燃物 [與可燃物質結合引起燃燒的物質稱為可燃物(也稱為氧化劑)。
固體物質的燃燒特性:表面燃燒; 陰 燃; 分解燃燒; 蒸發燃燒。
液體物質的燃燒特性:蒸發燃燒; 動力燃燒; 沸騰燃燒; 濺射燃燒。
氣態物質的燃燒特性:擴散燃燒; 預混燃燒。
俗話說,“人必是真,火必是空的”。 這句話的意思是,你必須腳踏實地,才能擁有成功的事業; 可燃物應該更多地在頭頂上,以便燃燒得更旺盛。
“火為虛擬”的目的是提高可燃物的著火點。 注:燃燒必須是氧化反應,氧化反應不一定是燃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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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擴散燃燒 可燃氣體和空氣分子相互擴散混合,其混合濃度在第一範圍以內,遇到點火源即可點燃燃燒。
2)蒸發燃燒易燃液體,如汽油、酒精等,蒸發產生被點燃的蒸氣**,放出熱量進一步加熱液體表面,從而促進液體的不斷蒸發,繼續燃燒。萘、硫等,雖然在常溫下是固體,但加熱後會昇華產生蒸氣或熔融後產生蒸氣,這也是蒸發燃燒。
3)分解燃燒是指燃燒過程中可燃物在第一次受熱時分解,分解產物與氧氣反應產生燃燒,如木材、煤、紙張等固體可燃物的燃燒。
4)表面燃燒:在空氣與固體表面的接觸點處進行燃燒。例如,木材燃燒時,最終不會分解可燃氣體,只剩下固體木炭,燃燒是在空氣與固體木炭表面的接觸部分進行的,可以產生熾熱的表面而不會產生火焰。
5)混合燃燒 可燃氣體和可燃氣體在容器或空間內充分擴散和混合,其濃度在第一範圍內,遇到火源時就會發生燃燒,這種燃燒在混合氣體分布的空間內迅速進行,因此稱為混合燃燒。
6)陰燃 一些固體可燃物在空氣流通不良、加熱溫度低或可燃物含水量較多的條件下,只冒煙而無火焰燃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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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蒸發燃燒易燃液體,如汽油、酒精等,蒸發產生被點燃的蒸氣**,放出熱量進一步加熱液體表面,從而促進液體的不斷蒸發,繼續燃燒。
2)蒸發燃燒易燃液體,如汽油、酒精等,蒸發產生被點燃的蒸氣**,放出熱量進一步加熱液體表面,從而促進液體的不斷蒸發,繼續燃燒。
3、分解燃燒:指可燃物在燃燒過程中首次加熱時分解,分解產物與氧氣反應後燃燒,如木材、煤炭、紙張等固體可燃物的燃燒;
4.表面燃燒:在空氣與固體表面的接觸部分進行燃燒,如木材的燃燒,最後只剩下固體木炭,在空氣與固體木炭表面的接觸部分進行燃燒,可以產生熾熱的表面, 但不產生火焰;
5、混合燃燒:可燃氣體和可燃氣體在容器或空間內充分擴散和混合,其濃度在第一範圍內,遇到火源時就會發生燃燒,這種燃燒在混合氣體分布的空間內迅速進行,故稱為混合燃燒。
燃燒有五種型別:擴散燃燒、蒸發燃燒、分解燃燒、表面燃燒和混合燃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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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燒的簡單定義是與熱和光的氧化反應,當反應速度快,反應熱大,有發光現象時,通常稱為燃燒。 燃燒常以氣體的形式進行,如液態重油、實木、煤等,在燃燒前,需要蒸發或加熱分解,生成各種易燃氣體,與空氣形成易燃混合物,有火源時燃燒。
燃料完全燃燒有四個條件:
1)空氣條件:燃料燃燒時,必須根據燃燒的不同階段提供適量的空氣。如果空氣量過小,燃燒不完全,空氣量過大,則會導致爐溫下降,廢煙增加。 >>>More
岩石池是熔融的岩石,通常位於地表以下的水庫(或腔室或囊)中。 岩石是一種複雜的高溫矽酸鹽溶液,是各種火成岩的前身。 岩石可以侵入附近的岩石或從地表出現。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