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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單位是統一組織的,而當事人不願意,則視為放棄其部分權利,對自己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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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危害因素是指在生產過程、勞動過程和工作環境中危害員工健康的因素,稱為職業危害因素。 按其性質可分為環境因素(物理、化學、生物因素)、其他職業相關因素和其他因素。
1.物理因素。
例如,高溫、低溫、雜訊、振動、上下氣壓、非電離輻射(可見光、紅外線、紫外線。
雷射等)、電離輻射(X射線。
輻射)等。
2.化學因素。
一些工業廢棄物,如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等,會對人體造成危害,有些粉塵、煙霧、霧氣、蒸汽等可能會使人過敏。
3.生物因素。
環境中存在的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蟲。
如炭疽芽孢桿菌。
黴菌、布魯氏菌和真菌等。
4.其他與職業相關的因素。
例如,不合理的勞動組織和工作休息制度,工作的緊張性,勞動負荷過大,長期單調的工作,夜班工作等,都會對人體產生影響。
5.其他因素。
例如,國民經濟發展的速度、國民文化教育水平、生態環境、汙染治理水平等,也會對企業安全衛生的投入和治理產生影響。
當工人遇到職業危害因素時,不一定會發生職業損害,但這取決於個人和職業病危害因素。
以及工作條件的三個因素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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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職業病危害因素是指在生產過程及其環境中產生或存在的所有可能對員工的健康、安全和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要素或條件。 具體可分為四類,包括1、生產環境因素; 2.社會經濟因素; 3.生活方式; 4.衛生服務質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第一條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預防和治療職業病,保護職工身體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職業病防治,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和其他用人單位的職工在從事職業活動過程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或者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職業病分類目錄由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制定、調整、公布。
第三條 職業病防治應當堅持預防優先、防治相結合的原則,建立用人單位責任制、行政機關監督、行業自律、職工參與和社會監督機制,實行分類管理、綜合管理。
第四條 勞動者依法享有職業健康保護權。
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創造符合國家職業健康標準和健康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採取措施確保勞動者得到職業健康保護。
工會組織依法監督職業病的防治工作,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職業病防治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工會組織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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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能發生放射性職業病危害;
2.可能產生《職業接觸毒物危害分類》(GB5044-85)中危險程度為“高、極危險”的化學物質;
3、可能產生含有10%以上游離二氧化矽的粉塵;
4.可能產生石棉纖維;
5、衛生部規定的其他應當列入嚴重職業危害範圍的專案。
如果沒有證據否認職業病危害因素與患者臨床表現的必然聯絡,應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後診斷職業病。
開展職業病診斷時,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應當組織三名以上具有職業病診斷資格的執業醫師進行集體診斷。
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應當由參與診斷的醫師共同簽署,並由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審核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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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職業病的危害因素包括化學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強壓環境等,可導致職業病。 職業病主要還包括環境汙染、輻射、噪音、輻射、藥物等,常見疾病包括過敏、塵肺病、肺癌、耳聾、皮炎、頸椎病、肩周炎等。
2、要加強預防,積極預防,避免長期處於嚴重汙染環境中。 注意勞逸結合,避免過度勞累,多做體育鍛煉,增強體質,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早睡早起。
首先,去有職業病診斷資格的醫院,比如你當地的職業病防治醫院或者CDC。 被診斷為職業病的國家有相應的福利政策。 對了,不要只聽普通醫院醫生的診斷結論,職業病的診斷標準和普通的臨床標準並不完全相同,結論是三位具有職業病診斷資格的醫生應該同時得出結論。 >>>More
LED的光輻射危害。
與其他光源一樣,LED光輻射也會對人體造成傷害。 損傷主要發生在人眼,如眼睛的光化學危害、眼睛的近紫外線危害、視網膜的藍光光化學危害、視網膜無晶的光化學危害、視網膜的熱危害和熱危害等,眼睛更容易受到兩者的傷害。 此外,LED 還會引起眩光危險。 >>>More
拋光只是乙個產生職業病危害的過程,而我國第一大職業病是塵肺病,根據2012年全國職業病報告,2012年共報告了27420例職業病病例。 其中塵肺病24206例,急性職業中毒601例,慢性職業中毒1040例,其他職業病1573例。 從行業分布來看,煤炭、鐵路、有色、建材等行業職業病病例較多,分別為13399例、2706例、2686例和1163例,佔報告總數。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