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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救他們乙個,我媽老了,省了浪費食物,我女朋友淹死了,可以光明磊落地再嫁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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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選擇接近原則,誰最近誰就救誰近誰,或者誰有危險誰先被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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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誰都不合適,救我媽,馬上說再見,你是乙個要媽,不要老婆的人,為什麼要娶你。 救了你老婆,轉身就走,馬上說再見,連都保護不了我,我怎麼能和你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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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最好的辦法是拯救你的母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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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女朋友走了,你可以再找回來,但只有我媽媽!! 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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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救你的母親,然後救你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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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一點,先救你的女朋友,因為她是能給你未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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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見過乙個神:我媽媽會游泳,如果我下去救我的女朋友,我媽媽肯定會先救我,不會在乎我的女朋友,所以我不會救任何人,我會讓我媽媽救我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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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這個問題很無聊。 如果你想表現孝順,救你的母親,想表達愛意,拯救你的女朋友,表現出不知所措,一起死去,表現出堅強的意志,如果你不拯救它,這種事情可以根據心情而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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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這種問題根本就不值得問,也沒什麼可做的,失去任何乙個都比淹死自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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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跳下去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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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 當你想到它時,不要拯救他們中的任何乙個! 第一次跳下去,就可以乙個接乙個地儲存! 當然,前提是您知道如何游泳和挽救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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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救你的母親,然後救你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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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媽的,問這種問題不是人,是愛和親情誰是重要的挑戰,他媽的,無聊的人,別跟我說你要救乙個,老子可以救所有,我可以告訴你,父母和妻子是第一位重要的,只是好老婆和壞老婆的區別, 但父母永遠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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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老公,他肯定會先救我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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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關鍵時刻,你沒有時間去思考這個問題,你只能救誰離你最近,誰先救。 然後儲存另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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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會游泳,對別人大喊大叫會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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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會游泳嗎? 只有乙個媽媽,女朋友又可以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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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和女朋友掉進河裡救誰先,這個問題你會怎麼做?
如果乙個女朋友和乙個媽媽同時掉進河裡,先救誰,這確實是乙個難題,不知道有多少相愛的人分手,有多少男人曾經陷入兩難境地。 在我看來,我的女朋友和我媽媽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如果他們同時落水,如果能同時獲救會更好。
如果不能同時救,就會同時被淹死,不管是我的女朋友還是我的母親,誰在我身邊,我想救誰就救誰,救乙個總比兩個都淹死要好。 人心要有公平,在人生倒計時,不要丈量誰輕誰重,救人重要,不能捨得救近遠,最後被淹死。
先救救你的母親,因為你的母親肯定會老了,在水裡撐不了多久,救你的母親再救你的女朋友,付出一切來拯救它,即使你犧牲了自己,如果你能拯救它,那就是最好的,如果你救不了它,那就和你的女朋友一起消失,因為你的女朋友是你一生的摯愛, 沒有她,人生何嘗何在,你可以為愛付出一切,陪著她,有我走上天堂之路,她不會孤單害怕!
如果你的媽媽和女朋友同時掉進水裡,這個話題對你的男朋友來說真的很難面對。 救救你的女朋友,你已經失去了親人的根本孝順,救救你的母親,你又怎能忍心失去你真正愛的女人,你要我要我說我會先救近,不放棄近救遠,所以我會自責一輩子, 然後我又問了一遍,遠方會怪你,我說不會,因為兩人是這輩子最重要的人,最親愛的,我同樣愛他們,他們會理解我,先救近親是本能。
因為你對母親有法律責任,你只對女朋友有道德責任,反正這是有道理的,如果你的女朋友連這個都看不懂,那麼你就應該考慮一下,要不要繼續下去,因為如果她是這樣的人,你婚後的生活肯定是一帆風順的,你的父母可能會受到委屈。 如果這個女朋友成為妻子,她會先救她的母親,你可以選擇和你的妻子一起淹死,也可以選擇拯救你的妻子,畢竟忠心孝弱是很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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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讓媽媽救我的女朋友,這樣就不會有人得罪,也可以讓我婆婆和兒媳的關係變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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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去救我媽的,因為媽媽自己生孩子養自己不容易,而且我是乙個非常直率的人,所以我會直接告訴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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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同時選擇它們,因為它們對我來說都很重要,所以當我跳入河中時,我也會攜帶一些救生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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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直接去找我的女朋友,先救我的女朋友,因為我媽媽會游泳,會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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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救救媽,然後去你女朋友家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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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先救我的女朋友,因為這個時候,我的女朋友就在我面前,這樣,也是為了讓我的女朋友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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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和女朋友掉進河裡先救媽媽,救女友是道德義務,救媽媽是法律義務。 你可以呼喚周圍的人幫忙救人,也可以及時呼救**。 法律規定,成年子女有義務贍養父母,不贍養父母的父母可以起訴子女。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7條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子女撫養費。 父母不履行撫養成年子女的義務,或者沒有工作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有權要求成年子女承擔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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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媽媽和女朋友都掉進河裡,誰先救媽媽“ 女票和媽媽同時掉進水裡,媽媽應該先救,救女友是道德義務,救媽媽是法律義務。 根據《婚姻法》第21條的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不能工作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子女贍養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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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成年子女有贍養母親的義務,因此,如果母親掉進河裡,孩子看到而沒有救她,就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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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如果因為體力不足,入水後不能按照親近原則先救女友,而救媽媽的時候已經筋疲力盡,這就是“無法選擇”的情況,這是一種緊急迴避行為,以侵犯媽媽的生命作為最後的手段來保護女友。 雖然該行為滿足了不殺人的條件,但法律規定,這種“緊急迴避”應排除違法行為,即該行為不構成犯罪。
親愛的,你能詳細說明一下具體情況嗎?
媽媽和女朋友,作為生命中最重要的兩個女人,乙個付出生命,另乙個與她共度餘生,每個人的重要性都無法用金錢來衡量。 根據我國法律,如果母親和女朋友同時落水,救女友是道德義務,救母親是法律義務。
如果因為體力不足,入水後不能按照親近原則先救女友,而救媽媽的時候已經筋疲力盡,這就是“無法選擇”的情況,這是一種緊急迴避行為,以侵犯媽媽的生命作為最後的手段來保護女友。 雖然該行為滿足了不殺人的條件,但法律規定,這種“緊急迴避”應排除違法行為,即該行為不構成犯罪。
親愛的,你還有什麼需要幫助的嗎,老師可以幫你分析分析。
你們倆的結合似乎不太合適,婚姻能長久的乙個重要原因是兩個人可以有效溝通,減少衝突和誤會,避免不必要的摩擦,你們倆在未婚的時候就處於如此尷尬的境地, 我懷疑這個女人根本不愛你,根本不珍惜你,所以我建議你認真思考,做出正確的決定,如果你非常愛她,那麼你認為,如果通過你的努力,你可以改變她,贏得她的心,你們的關係可以繼續下去。否則,當中斷繼續時,它將是混亂的。 盡快回頭,真正屬於你的另一半在等著你,不要錯過你的真情實感。
你可以適當地表白你對她的感情,時不時地做一些親密的動作(但不要太親密,小心她不喜歡你),這會讓他覺得和你在一起很開心。 只是因為她愛你,所以愛人會覺得你很好。 在學校裡,只要做個好朋友就好了,雖然偶爾會讓同學誤會,這樣你就可以開誠布公地關心她(這些都是她不反對的前提,最好先問問她的意見,她喜歡什麼樣的相處方式)。
在這種情況下,您不應該著急......如果你現在強迫她和你和解,那是不可能的......只有先按照她的意願,先成為好朋友......當你成為好朋友時,你的機會會更好。 最喜歡的女孩是有愛心和體貼的,安全的,有上進心的,對家庭和家庭負責,冷靜而穩重的男人。 你和她聊了一段時間了,你知道她喜歡什麼樣的男人,當你是朋友時,你試著成為她喜歡的型別。 >>>More
女生可能不太喜歡你之前的舉動,但她覺得你之所以這樣,是因為對方愛她,她被你吸引,這就證明了這一點,但當你不再有這種動作時,她又覺得你不是很在乎她,她不再有吸引你的魅力, 而下次再適當表現出來,再看看她的反應,有時候女生很健談,而你又是異地戀,怎麼能說認識了,就不想做你的女朋友呢?然後她會覺得這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