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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可靠電子簽名的電子合同,由於可以通過技術手段進行抗毀性、防篡改、防偽偽,並且可以配合第三方儲存、證書頒發等擴充套件服務,因此具有可靠電子簽名的電子合同具有更強的安全性。
《電子簽名法》第十三條第4款可以認為是可靠的。
如果電子簽名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則該電子簽名被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當電子簽名建立資料用於電子簽名時,它是電子簽名人的專有財產;
在簽名時,電子簽名建立資料僅由電子簽名者控制;
可以檢測到簽名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更改;
可以檢測到簽名後對資料訊息的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更改。
《電子簽名法》第3條:
在民事活動中,當事人可以約定在合同或者其他檔案、檔案等檔案中使用電子簽名或者資料電文。
當事人約定使用電子簽字或資料電文的,不得僅以電子簽字或資料電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規定不適用於下列文書:
(一)涉及結婚、收養、繼承等個人關係的;
2)涉及土地、住房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
(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熱、供氣、供電等公用事業服務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適用電子檔案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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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當事人通過網際網絡以電子形式建立、變更或者終止某種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只要合同各方均經過實名認證,並且是《電子簽名法》認定的可靠電子簽名,電子合同與紙質合同的手寫簽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據《電子簽名法》第五條至第八條的規定,只有鎖定簽約主體真實身份,有效防止檔案篡改,準確記錄簽字時間的電子合同,才得到法律的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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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電子合同是以資料電文形式訂立的合同,具有一般書面合同的法律效力,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合同生效要求,即:(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就可以視為有效; (二)雙方當事人的意圖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4)不違反公序良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37條? 以對話形式表達的意圖在對方意識到其內容時生效。
以非對話方式表達的意向在到達對方時生效。 以非對話方式以資料電文形式表達意向的,對方指定某特定系統接收該資料電文的,該資料電文自進入該特定系統時生效; 在未指定特定系統的前提下,交易對手知道或應當知道資料電文進入其系統。 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以資料電文形式表達意向的生效時間,則遵循該協議。
第143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b) 意思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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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電子合同:與紙質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電子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當事人通過電子資訊網路以電子形式建立、變更或者終止財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簡單來說,電子合同就是通過技術手段實現的電子檔案形式,可以直接簽字蓋章的合同表現形式。
《網上訂立電子合同流程規範》規定,合法有效的電子合同是指當事人通過網際網絡上的第三方電子合同訂立系統形成的資料電文,並採用可靠的電子簽名技術。
我國《電子簽名法》明確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電子簽名需要經過第三方認證,才能得到合法的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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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你好,有效。 根據中國民法典的規定,電子合同是依法成立的,經可靠的數字簽名後,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按照約定履行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02條【合同生效時間】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你好,有效。 根據中國民法典的規定,電子合同是依法成立的,經可靠的數字簽名後,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按照約定履行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02條【合同生效時間】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您好,我申請的是大學教師,應聘後,現在讓我籤乙份電子合同,9月份入職後再籤乙份人事合同,這份電子合同,用什麼形式籤最安全?
您好,看到訊息後請立即回覆,我比較著急謝謝。
電子合同是從線下紙質合同到線上合同的一種表現形式,以資料的形式展示在網路上,無法保證電子合同資料的完整性和客觀性,因為合同簽訂後,可能會遇到人為篡改、資料洩露、黑客攻擊等不確定因素。 建議去第三方電子合同平台,通過技術確保已簽署合同的法律效力。
高校電子合同可以偽造嗎?
電子資料容易被篡改,如果覺得自己無法控制,可以協商乙份合同,通過郵寄方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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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有效。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b) 意思真實;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43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b) 意思真實;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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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標的物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達,合同內容合法且符合公序良俗的,則合同電子版有效。 如果合同不符合上述條件,則無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43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b) 意思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
第469條.
雙方可以書面、口頭或其他形式訂立合同。
書面形式是合同、信函、電報、電傳、傳真等內容可以有形地表達的形式。
在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中可以有形地表示並且可以隨時訪問的資料電文,應視為書面形式。
第502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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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簽訂的電子合同符合法定生效條件的即為有效,具體生效條件為: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線上簽訂的電子合同才具有真實含義,合同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範; 以及銀行延期拍賣生效日期的其他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b) 意思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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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合同是合同雙方當事人意圖的真實表達,與書面檔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即為有效。 電子簽名的電子資料,只要在技術上是有保障的,例如符合關於書面簽名和書面檔案的法律規定,可以與“簽名檔案”和“簽名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訴訟中,電子資料與其他傳統證據形式具有同等的可採性,不會因為是電子資料形式而被接受或拒絕證據。
以電子資料為承運人的電子合同,並不因為採用承運人的形式而否認其法律效力、有效性和可執行性,只要合同符合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就可以享有與傳統書面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一條。
信函的形式是合同內容可以以合同、信函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的形式有形地表達的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一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信函、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的內容能夠有形表達的形式。 這表明我國法律承認合同的簽訂包括電子資料的形式,承認電子合同的法律地位。 以電子資料形式訂立合同的當事人不得僅以合同的要約和接受是通過資料電文實現為由,否認合同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 >>>More
有效的電子合同需要同時滿足以下兩個基本條件: 1. 使用第三方電子合同服務商的電子合同訂立系統 2.使用可靠的電子簽名技術。
選擇優秀的第三方電子簽名平台,不僅可以保證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還可以在節約成本、便捷性、安全性、法律服務等方面提供更全面的服務。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