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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對於撿到的東西,有必要歸還。
你在做正確的事,而不是愚蠢的。
換個角度想一想,如果你丟了手機,別人找了,卻不還,那你一定很著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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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買的iphonex,9月2日晚上在丁街到三中的路上丟了,到底是被偷了還是從包裡溜走了,被撿走了,不知道,玩了一大堆**後,撿手機的人乾脆關機了, 可是現在手機公升級了,撿到就賣不出去,刷不開,不明白那個人為什麼不還給我,什麼心態,我相信世界上還有好人,除了這個人。希望他或她每天都能掉落一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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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拿起手機,等了主人3個小時。 我把它還給了她...... 失敗者向我索要100塊錢,我沒要,朋友說我傻......
我很鬱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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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段誌能主動把手機還回來,那可是大好事。 從法律上講,手機的所有者確實有權要求歸還丟失的手機。 建議保持良好的心態,讓對方把手機還回來,甚至交個朋友。
不要粗魯和強行,要求對方歸還。 這樣一來,一旦僵硬,就麻煩多了。 祝你好運!
請注意,警報器對尋找丟失的財產沒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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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樣的事情很多,尤其是一些叔叔阿姨,他們撿了別人的手機或者物品,確實會還給你,但是他們經常要錢,而且金額很大。 事實上,這種方法仍有待商榷。
當我們撿起別人的物品時,我們從小就被教導,我們應該主動歸還它們或將它們交給附近的警察。 這是正確的做法,當你帶著主人去找的時候,你也應該主動把它送給別人,對方一定會表達你的感激之情,而不是開口要,你想要的金額比較大。 現在有些手機其實並不貴,但主要原因是裡面的內容非常有用,所以他們會把手機拿回來。
但是當你被要求一大筆錢時,你會感到非常不舒服。 像這樣的好人和善行,已經變得非常尷尬了。
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協議,他們實際上可以報警,讓警方協調。 這樣一來,業主也會避免損失很多財產,而撿到它的人也不會覺得自己會少吃虧。 其實你應該大方,有同理心,如果你丟了自己的東西,別人撿起來,你希望對方怎麼為人著想,這是最好的辦法。
與其一味地想擴大自己的利益,不如人心吞虎嚥。不要讓好人做好事,最後變成敲詐勒索。
現在很多人都開始重視教育的這些方面,這也是全民素質提高的表現。 因此,仍然有必要建立正確的概念。 不要讓自己降低全民素質,影響聲譽,造成不必要的影響。
正義仍然應該得到促進。 將傳統美德發揚光大。每個人都從我開始。
然後這將是一種不同的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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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起手機也不會涉嫌挪用公款,可能構成違法行為。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零十九條的規定,遺失的財物被找回的,應當退還本鎮,返還權利人。 發現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
第一百一十二條 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發現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遺失物保管的必要費用和其他費用。 權利人對追尋遺失物給予獎勵的,應當按照追回遺失物時的承諾履行義務。 發現人侵吞遺失物的,無權要求遺失財物保管等費用,餘粗無權要求權利人履行其承諾的義務。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被非法侵占被羈押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拒收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他人遺忘、掩埋物品被非法占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這種罪行只有在被告知的情況下才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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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這是做人的基本原則。
咳咳,這不管什麼時候,你乙個人出門的時候手機一定要有電池,因為他會擔心你,沒有嫉妒的問題,我只想在你出門的時候,尤其是你乙個人的時候,你的男朋友會很擔心,就算你陪著乙個女生,那恐怕結果也不會好多少...... 所以,這不是嫉妒,而是擔心。 他當時很生氣,這很容易理解,晚上,手機沒電了,在外面,乙個女孩,誰也不擔心這個。
房東,自卑是由於周圍人的否定和對自己的不肯定,自卑情結有很多弊端,其實房東放手思考。 這個世界上只有我們,我們並不低人一等,我們的自信更美好。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要是想談戀愛,有人追了又不合,就是所謂的那句話。 心高於天的那種。 其實你不用這麼著急,你個子不大,是不是怕嫁不了?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