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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出生的第乙個孩子不需要出生許可。 請隨意計畫並擁有乙個健康可愛的寶寶。
根據2016年1月5日頒布的《中共中央關於實施二孩政策全面改革和完善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我國將實行出生登記服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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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已婚有子的人都知道,出生證對於寶寶上學、上學都具有重要意義。 因此,辦理出生證已成為新婚夫婦和男性的共同話題。 為了幫助這些媽媽們解決她們的問題,方法總結如下。
閱讀步驟。 方法步驟。
01 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
這是申請出生許可的必要檔案。 只有擁有這些檔案的人才有資格申請出生許可。
02 醫院出具的產婦證明。
目前,出生證的申請一般是在懷孕兩個月後辦理的,此時需要醫院出具的出生證明來證明你確實懷孕了。
03 前往男女戶籍所在地的計畫生育委員會。
這個過程非常簡單。 提供以上資訊與結婚證相同**,在系統中註冊,填寫相關資訊,即可成功辦理。 整個過程不花一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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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申請生育證,只能在婦女村委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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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戶籍管理規定,新生兒申報戶籍無需出生證。 過去,有些地方存在不稱職,用出生證對戶籍登記設定障礙是很不合理的。 現在有些地方已經整改,不再需要出生證了,但還是有一些落後地區需要的。
然而,這種現象應該在2016年得到扭轉。
一般情況下,孩子只需要父母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
在任何乙個公安局的**上,只要戶口政策公開公布,只需要這幾樣東西。 因為這才有意義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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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在山西省,一對夫婦生育第乙個或第二個孩子,應到一方登記或目前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員會免費辦理生育服務登記,無需辦理出生證。
根據《山西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規定:
第十二條 夫妻生育第乙個、第二個孩子的,應當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或者目前居住地的村(居)委員會免費辦理生育服務登記。 國家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再生育子女的申請,應當經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或者街道辦事處批准。 鄉(鄉)人**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嚴格按照本條例的規定進行審查,符合批准條件的,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批准,並免費核發《複製服務證書》; 不符合批准條件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需要對患病兒童、殘疾兒童進行醫學評估的,不得超過180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
第十七條 公民依法享有生育權和實行計畫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在實行計畫生育中負有共同責任。
第十八條 國家鼓勵夫妻生育兩個孩子。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的,可以安排安排另乙個孩子的出生。 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制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畫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制定。
夫妻登記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生育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當事人受益的原則適用。
第十九條 計畫生育應當以避孕為主體。
國家創造條件,確保公民在知情的情況下選擇安全、有效和適當的避孕和節育措施。 在進行避孕和節育手術時,應確保接受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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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地方需要,有的地方不需要,這個不是統一推廣的,具體要諮詢當地計畫生育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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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要求孩子申請“計畫生育服務證明”,不僅要記錄出生許可和嬰兒資訊,還需要辦理,建議諮詢當地計畫生育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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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去做吧,不然村里會給你找很多東西,不會花多少錢,只要檔案齊全,以後就好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