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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哲學的普遍真理之一。 所闡述的是事物發展變化過程中內因與外因的關係。
唯物辯證法認為,任何事物的質變都是內因和外因相互作用的結果,但內因起主導作用,外因只起輔助作用。 即所謂“內因是變化的基礎,外因是變化的條件”。
有些人,為了保持事物的平衡,防止事物發生變化,會制定許多不利於他們改變的規則,例如,國家的統治階級,為了他統治的穩定,總是制定法律,禁止人們遊行,不示威,不聚集發言,不准對**表示不滿, 等等,這是一種規則。但事實上,這些規則雖然在一定程度上約束了群眾推動歷史前進的手腳,但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社會矛盾,也不能阻擋社會歷史的步伐。 這是因為社會的發展不是由規則決定的,而是由社會矛盾運動的根本內因決定的。
真正的改變不會被規則所束縛“——這句話的簡明解釋是:萬事萬物因自身的內因而變化,不會被強加的規則所控制和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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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自由,自由的發展空間
那就是改變規則,一切都在改變。 它在移動,它仍然在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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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為了勸你放手,不被傳統思維所束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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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改變規則,一切都在改變。 它在移動,它仍然在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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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物理規律,乙個人或者乙隻猴子是不能隨便就變成別的東西的,但是孫悟空怎麼能隨便就變成別的東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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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自由。
自由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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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密切關注這篇文章,我也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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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要什麼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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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可以理解,從來都是變化的規律。
首先。 變化的規律很容易理解,人類的進化就是要適應環境而變化,人類的進化在不斷的變化中,從猿人到現在自封為高階動物的統治者,在這個過程中的變化是無處不在的。
不變的定律可以看作是“已經改變的定律”,比如人有兩隻眼睛,所有人都有兩隻眼睛,而且他們天生就有兩隻眼睛,那是因為獨眼動物不利於神經的進化(如果乙個人乙隻眼睛失明,他會難以集中注意力,所以建議你查閱醫療資料)。
結果,人類已經進化到適應他們的環境,而那些改變的人保持了他們的穩定存在。
讀到這裡,你也能明白,有一天,當環境突然發生變化時,所謂穩定儲存的不變定律,在變化的概率上也會大大增加。
一切都在變化,但變化是不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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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比喻有問題,我們身體的結構是由基因決定的,但我們的許多定律都是主觀的,變化和不變性在我們的思想中。
布蘭科的進球讓人想起墨西哥的布蘭科在1998年世界盃上的夾球蛙跳。 對此,著名裁判呂軍表示:“國際足聯在2005年第二次修訂比賽規則中明確規定,夾球是危險動作的延伸,是國際足聯禁止的比賽動作。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