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這取決於學生的物品是否合法。 如果學生有非法物品(如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毒品、贓物等),不僅教師,而且任何公民都可以剝奪他們對非法物品的所有權。 因為國家的法律保護公民的合法財產。
其次,這取決於學生持有物品的地方是否合理合法。 雖然學生擁有的物品是合法的,但如果將其帶到法律法規不允許的地方,合法財產就成為非法財產。 例如,如果學生將可能影響公共場所秩序的物品帶入學校的公共場所,如教師、校園、宿舍、食堂、操場等,不僅學校的規章制度不允許,而且國家法律也不允許。
第三,取決於教師沒收學生財物的動機,如果教師為了制止學生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而沒收學生財物,那麼教師是在履行教師職責,至少在吉林市履行了監護人的職責。 如果教師想將學生的財物據為己有,則超出了教師的職責範圍,屬於違法行為,至少是濫用職權謀取私利的違法行為。
四是要看老師沒收學生財物的後果,教師沒收學生財物後,根據沒收的財物,在臨時監護職責結束後,合法、正確地處置,以及需要移交給學校的教師, 需要移交給司法部門的司法部門,需要移交給家長的家長,需要歸還學生的學生,這是教師繼續履行職責。教師將沒收的物品處理給學生自己使用、享用、損壞或轉讓給他人是違法的。
-
老師可以沒收學生的東西,但必須歸還,而且不能要錢,可以找當地教育部門的正常部門反饋,也可以打電話給教育部門的紀檢組。
-
不,這個老師應該被處決。
-
你為什麼要錢,他賺錢嗎?是政治和宗教辦公室的主任嗎? 真。 如果被沒收了,應該在時機成熟時無條件地收起來並歸還給學生,對吧?鄙視!
-
如果你不給,你檢查當地教育局的**號碼,問他們是否應該給。
沒收物品是對公民財產權的侵犯,只有在法律允許並由主管部門依照法定程式進行的情況下才是合法的。 學校不是主管當局,無權沒收財產。 教師根據學校規定或自行沒收學生的財產是違法的。 >>>More
如果你上了高中和大學,你就沒有資格了,但如果你還年輕,那麼你就有管理的權利,因為當你上大學的時候,你有自己的權利,別人沒有權利管理你小學就不一樣了,你在小學沒有任何個人權利, 你當然應該,你必須看看你的年齡
如果是導師,絕對不違法! 但是,大規模為學生組織補課是違反規則的。 特別是當老師而不是學校組織時,在課堂上應該學到的東西必須通過補課來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