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出生問題、未婚子女和他人結婚

發布 社會 2024-05-11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沒有出生證生孩子會比較麻煩,但拿到戶口時有結婚證就不麻煩了。 登記戶籍時確實需要出生證明,出生證明由醫院簽發。 會有罰款!

    如果你們都是農村戶口,那麼如果第乙個孩子是女人,你們可以再要乙個孩子,如果你們都是獨生子女,不管第乙個孩子的性別如何,你們都可以生第二個孩子。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如果你在醫院生了孩子,他會給出生證明,沒有結婚證就拿不到獨生子女證,你不能去醫院報銷,你可以像有出生證明一樣去戶口,應該是這樣的,我們可以每隔三年生二胎, 不分男女,二胎都會有補貼。

    如果年紀大了,可以先辦理結婚證,不辦理戶口就比較麻煩了。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安徽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公民有生育權,也有依法實行計畫生育的義務。 國家在計畫生育問題上採取了以下措施:

    1.初次生育的夫婦。

    初次生育的夫妻(即已取得合法結婚證的夫妻)只需到夫妻一方在懷孕期間登記的村委會或居民委員會辦理妊娠登記,免費領取生育健康服務證明,並在產後45天內辦理出生登記手續, 未經第一部門批准簽發出生證明。

    2.想要另乙個孩子(第二個孩子)的夫婦。

    夫妻要求再生育的,需向鄉(鎮)人民**、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部門提出審查意見,縣級人民**人口計生行政部門作出審批決定,符合要求的,出具出生證明。

    根據您所描述的情況,您只需要在收到結婚證後和孩子出生前到配偶一方登記的村委會或居民委員會登記懷孕,無需繳納罰款或社會贍養費。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律分析:丈夫養完孩子後去民政局登記結婚是可以的,但有時要交一定的罰款,辦理新生兒戶口手續。 是否處以罰款以及罰款數額取決於當地的計畫生育政策。

    在一些地區,對未婚丈夫和子女的補救規定了時限,可以在規定的結婚證時限內獲得結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六條 婚姻完全由一男一女自願締結,禁止任何一方脅迫另一方,也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干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男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結婚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1)重婚罪;

    (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民法典》規定,非婚生子女也可以從他人那裡獲得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時,需攜帶戶口簿、身份證、與對方無配偶、無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的簽字宣告,方可申請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一)戶口簿、身份證; (二)簽署的與對方無配偶、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或者旁系血親的宣告。 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出示下列證明及證明材料:

    1)有效通行證和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人公證的宣告,證明該人沒有配偶,且與另一方密碼的人三代以內沒有直系血親或者旁系血親。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雖然孩子先生,結婚證後拿到,但只要符合《婚姻法》的規定,就是合法的夫妻,婚姻關係就應該受到保護。 在此基礎上,要求計畫生育部門補發出生證,並相應向當地派出所報送兒童戶籍。 如孩子的出生日期與結婚證登記日期不符,不影響子女戶口申報,戶籍登記以醫院出具的出生證明為準。

    如果計畫生育部門不補發出生證,自然派出所將不予戶籍,戶籍是聯動的。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第一款 內地居民申請婚姻登記,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一)戶口簿和身份證; (二)簽署的與對方無配偶、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或者旁系血親的宣告。 《民法典》第1049條規定,一男一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嬰兒的父親或母親應親自持戶口簿、身份證和嬰兒的《出生證明》到嬰兒母親或父親常住的派出所,公安戶籍管理部門應根據《出生證明》或《出生證明》原件辦理新生兒登記, 嬰兒可以與父親和母親安頓下來。沒有“出生服務證明”或“出生證明”的人將不被允許辦理定居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六條 婚姻完全由一男一女自願締結,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男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結婚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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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個回答2024-05-11

看看衝動的懲罰。 這種情況下你無法避免罰款,但問題是多少錢,你屬於計畫外生育,你首先要向當地計畫生育委員會支付一定數額的社會撫養費,然後計畫生育委員會出具相應的證明,支付社會撫養費,也就是計畫外生育罰款, 然後,帶著罰款和出生證明到戶籍所在的派出所。對於罰款: >>>More

10個回答2024-05-11

贍養費可以以子女的名義要求,因為婚生子女享有與婚外子女相同的待遇。 對於非法同居所生的孩子,該男子還需要支付子女撫養費。 因此,婦女可以以孩子的名義要求子女撫養費。

17個回答2024-05-11

咱們先去計畫生育辦公室問問。

然後按我所知道的。 >>>More

8個回答2024-05-11

1、首先要明確是否領取結婚證。 雙方現在多大了,孩子多大了, 2、從你的陳述來看,應該是沒有結婚證,所以雙方只有同居關係,所以這種關係不受法律保護,不受婚姻法的調整, 但婚姻法在具體操作中可以參考。 >>>More

32個回答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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