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房子的法律問題... 希望我能理解,謝謝。。。 5

發布 社會 2024-06-20
1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我想問一下這種行為。 這是非法的嗎?

    以事實方式陳述情況通常並不違法。

    但是,如果他出於某種目的而這樣做,他就會觸犯法律。

    該怎麼辦。 判斷他為什麼做他所做的事情,然後思考該怎麼做。

    如果我在買家不知情的情況下賣掉我的房子會怎樣...... 我會有什麼後果。

    這取決於你是否就此達成協議。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這不是違法的...... 這只是違反道德標準,並不構成違法。

    建議可以與他達成協議,如果他不說,可以給予並同意某種形式的利益。 如果他違反協議,他將按照約定獲得賠償。

    但如果他總是為你拆台,他就不能說人家犯了法,因為設喪堂時的事實不是假事實。

    如果你隱瞞了,不構成違法,因為不是因為質量問題或實質性利益問題損害了買方的實質權利,所以不構成違法,所以你可以放心買賣。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不構成違法,只是有點道德問題,你的鄰居也是多事之秋,這種人應該遠離。。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首先你要看他的意圖,如果是惡意的,不想讓你賣房子,你可以給他做個表態,再說了,很多人在房子問題上更關心死者之類的,他說這是事實陳述, 而且不是惡意誹謗,所以不違法。你現在應該做的,就是跟經紀人或者想買房的人解釋一下,畢竟沒有喜事的人,沒什麼。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你買的房子應該是單位的募集房,產權有限。

    1. 您對協議進行公證。 經過公證後,即使所有者不在,也可以將權利清除給他的繼承人。

    2.如果房主悔改,您可以收回您支付的款項,並要求簽署協議的人賠償損失。 由於其女婿代為簽字不構成**的權利,如果原所有人不承認,合同即告無效。 後果由他的女婿承擔。

    3、無法轉讓賬號的,可以向對方主張違約,並要求對方返還貨款並賠償損失。 可以向房主或他的女婿索取。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因為房子必須向行政機關登記,作為唯一的所有權證明,也就是說,房子的所有權一直是你的,沒有改變。

    如果你的姐夫想拿走你的房子,他必須上法庭證明你在某個時候收到了賣房的錢,然後這筆錢是他和你姐姐一起支付的,但因為他們是親戚,所以沒有轉讓,然後法院會根據你收到錢的事實將房子判給你姐夫(你姐姐的一半也會由你的姐夫繼承)。所以查明事實後,如果上法庭,你就輸官司了,當然前提是你姐夫能舉證證明你當時把房子賣給了姐姐,不是讓他們暫時住的,然後你也收到了賣房的錢。

    我覺得你應該善良,既然已經賣掉了,就應該送給別人,不能因為姐姐死了就剝奪你姐夫的合法權益。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他想走,你就有機會贏,如果房子賣了,轉讓了,光是交錢就不能實現的。 如果他不回來,你就有機會打贏官司,只要你舉出證據證明沒有房產交易登記。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可能不是。 房屋交易是否合法有效,取決於產權是否依法登記和轉讓。 如果你的姐姐已經支付了房款,而你的姐夫有付款證明,他可以要求退還他支付的價款,但不能退還房子的所有權。

    然而,你所做的事情在道德上不值得提倡。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1、房屋未登記轉讓的,不發生所有權轉讓的效力。 房子仍然是你的房子。

    2、雖然你和姐姐之間沒有書面協議,但如果你的姐夫能找到證據證明口頭協議的存在,法院仍然會承認該買賣協議。 這個時候,你姐夫就要告你了,雖然你可以保住房子,但你要承擔違約責任。

    3、如找不到口頭協議存在的證據,由姐夫承擔敗訴的後果。

    就算你住了七八年,也無法證明買房協議的存在,你還沒請他收房租!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產權現在是你的了,房交所裡沒有買賣和轉讓的記錄,這房子也沒有抵押登記,就算鄰居證明自己住了七八年也沒用,官司基本都是你贏了,沒有懸念, 除非他能證明你們倆在這所房子裡交易過,否則他就白忙了。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你和妹之間的買賣合同是有效的,但只要轉讓尚未完成,你仍然有合同義務將房產轉讓給買方的權利人[妹的繼承人和房屋的共同所有人(如果有的話)]。 你應該沒有勝算,你姐姐應該有孩子,建議你諮詢律師,以免影響家庭的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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