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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好,偷了一部價值1700元的手機,她看到他在旁邊,不是幫兇,如果他和他一起去偷手機,他就是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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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朋友偷了一部手機,他在旁邊看到了,只要他不參與盜竊,沒有預謀盜竊,他就不算共犯。 但他沒有阻止,他沒有報警,只能算是知道了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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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基本上是幫兇,像他一樣,你最好聽,他不這樣做,否則會有問題,你可以算是他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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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 也許有人看到他偷了他的手機。 只是乙個普通的路人。
他只是不想插手。 一般的盜賊。 遇見這種喝酒就停下來的普通人。
將實施。 報復。 就像乙個老人摔倒了,不敢幫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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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的問題是,乙個朋友偷了一部價值1700元的手機,他在旁邊看到了,會不會是同一型號? 我看我朋友偷了一部價值700元的手機,也不一定當成幫兇,還是別人怕麻煩不想報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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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朋友偷了一部價值1700元的手機,他看到旁邊有混血兒了嗎? 應該不會吧,現在看到這種現象我都不敢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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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朋友,你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盡快自首。 將東西歸還給它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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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價值4000元的手機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盜竊價值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上的公私財物,屬於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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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明知是被盜手機的情況下購買手機並不違法,贓物歸原主人所有。 具體細節應當按照公安機關的協調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條 【掩蓋、隱瞞犯罪所得或者犯罪所得罪】 隱瞞、轉移、獲取、代為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隱瞞、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所得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獲取贓物罪是指獲取已知為犯罪所得的贓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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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
公私財產價值在1000元以上3000元、3萬元以上10萬元、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特別數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情況,結合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範圍內,確定本地區具體的執行標準: 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跨地公共交通工具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實的,盜竊金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還是“特別數額”,應當根據高階人民法院或者省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金額標準確定, 受理案件的自治區或直轄市。盜竊毒品或者其他違禁品,應當作為盜竊罪處理的,根據情節輕重處罰。
因此,盜竊500元財物一般不定為刑事犯罪,但仍需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具體如下
盜竊、詐騙、搶劫、搶奪、勒索、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罰金五百元以下; 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但是,不管你想不想坐牢,偷竊都是刑事犯罪,而且不好,不管是治安處罰還是刑事處罰,公安部門都會通知你的學校或單位,這對你的學習和工作影響很大(有些學校和單位只要有行政拘留的歷史,就會被開除, 如果他們更輕,他們也可能有缺點)。此外,一旦案件被發現,就要歸還贓款,並處以罰款、拘留甚至監禁,這超過了損失。 要想賺錢,老老實實做事,只要願意工作,總能賺錢,沒必要偷偷摸摸。
如果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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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買了一部別人偷的手機,你就是在買贓物。 如果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不違反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但違反了民法。
根據《民法通則》第七十九條,下屬不明的掩埋物品和隱藏物品歸國家所有。 接收單位應當對移交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表揚或者物質獎勵。
遺失的財物、漂流物或走散的動物應當歸還給失主,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失主報銷。
因此,如果財產所有者因盜竊、遺失等原因而失去對其財產的占有,無論財產易手多少,所有人都有權要求最後占有人歸還財產。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不能說是他的,失主有義務提供證明(如手機登入密碼、手機序列號、購機發票等),如果不能證明,也可以說手機不是失主的。
如果手機意外損壞,相關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的規定,侵占國家財產、集體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返還財產,不能返還的,應當以折扣價賠償。
國家財產、集體財產或者他人財產受到損害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打折補償。
被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犯罪人也應當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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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購買被他人偷走的手機,即使不知情,也是違法的,違反了民法。
2、買別人偷的手機就是買贓物,因為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買的,所以不違反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但違反了民法。 根據民法規定,贓物不受善意取得制度的約束,即使購買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也應予以返還。
3、賣方應對因退回贓物(手機)而給買方造成的損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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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請你放心,別人可以說你偷了手機,但你要拿出足夠的證據,別人發現了你的通話記錄,誰查的? 未經使用者同意,這是對使用者資訊的非法盜竊,這在通訊中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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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70條 涉嫌挪用公款:拒不交還他人財產或者遺忘、非法占有他人財產,數額較大的,構成挪用公款手機破損罪。 可以說,我撿到的時候就是這種情況。 只需將手機歸還給失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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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必歸還二手手機,因為他拿不出證據說這是他的,而且你沒有偷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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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讓他拿出發票,你買了什麼手機,原價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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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如何與電腦核對,我的手機剛剛被盜。
這要看價格評估部門對被盜手機的評估意見,如果評估價格符合省(直轄市)規定的盜竊立案標準,將作為刑事案件立案,量刑的可能性非常高。 否則,將按治安案件處理,拘留並處罰金。
來自嗩吶的電影。
焦三爺師傅學徒之初,我們似乎能大致猜到結局,就像我們自己沒有親眼目睹嗩吶工匠的輝煌時刻,只知道這技藝現在正處於衰落的邊緣。 整部電影就像乙個預言,預示著嗩嗩的生意將在時代潮流中被遺忘; “百鳥一鳳”。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