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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屬於社群的管理者和經營者,他們有義務保證社群內的設施裝置合格,公共安全環境安全。 因財產未及時履行義務而使當事人跌倒在社群內遭受損害的,當事人有權向財產主張侵權責任,但財產能證明其不承擔責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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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看路邊的水泥墩是怎麼回事了,如果是突然出現的財產,沒有標記,提醒大家注意,那麼財產就要負責了,如果是路邊為了防止大家掉到下面的地方,鐵鍊就安裝在上面, 大家都知道,一直都有這個事情,那物業就不負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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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水泥墩在小區的位置不準確,影響了交通,或者沒有警示標誌,那麼物業公司就應該賠償老人的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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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您的問題,風險應由您自己承擔。 該物業應不承擔任何責任。
符合誰舉證的原則,除非您能證明該物品存在安全隱患,且該財產未履行收貨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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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小區被路邊的水泥墩絆傷,這不是物業的責任,老人及其監護人需要承擔責任,因為水泥墩不在路上,不影響路人的正常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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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就要看水泥墩的存在是否合理,如果合理,則不是財產的責任。 如果是不合理的,就看這東西的**是什麼了。 誰是這件事上最好的人,誰就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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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有兩種可能,如果水泥墩一直處於那個位置,老人絆倒後就要負責了。 如果這個水泥碼頭將物業建設搬到乙個新的位置,並且晚上沒有燈光。 酒店對此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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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人跌倒受傷,財產將不承擔責任,老年人跌倒受傷是自己原因造成的。 所以應該有老人自己負責。 由於水泥墩主要放置在隔離交通的位置,因此不影響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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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小區摔倒受傷,被小區設施絆倒,小區財產直接負責,老人應該得到賠償,這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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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水泥墩在小區內,影響了正常交通,物業公司沒有清理,導致老人跌倒受傷,物業公司要賠償,如果是隔離墩,老人沒有看到自己絆倒,就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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鑽進你的描述,物業沒有清理水泥墩,有過錯,同樣,老爺子的家人也有點責任,沒有照顧好老爺子,物業承擔了大部分,家裡承擔了次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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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你可以把這事怪物業,這水倫敦應該早就存在了,你不能只是因為你絆倒了,就覺得物業有責任,作為成年人,我們應該有能力認識到這一點,不應該一直把所有的問題都推到別人的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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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上講,物業公司是否應承擔責任,取決於物業公司是否有這種責任,或者過錯責任,如果沒有,賠償的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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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路邊的水泥樁是經批准設定的,那麼該物業就沒有責任,也不需要全額賠償。
如果是違章建築,將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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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是否在社群跌倒,物業需要負責,要看老人是否因為物業設施不完善或損壞而跌倒,對老年人造成不安全的傷害。 如果是因為設施問題,可以與物業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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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小區被水泥墩絆倒,如果水泥墩周圍有警示亭,那麼物業不負責任,但是如果沒有警戒亭或警示牌等警示牌,那麼物業就有一定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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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不負責,因為這種孤立的水泥樁對交通沒有影響,起到了保護交通的作用,老人摔倒受傷是自己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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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小區,如果水泥樁存放在路邊,如果水泥樁在小區的道路上,那麼這個水泥樁,就是物業建設。 不,清理。 並造成老人跌倒,那麼財產就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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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水泥明顯在馬路中間,或者特別亮,老爺子摔倒了,那麼他們也要負責,如果水泥墩只是在馬路兩邊,讓人騎,那麼,這個物業就不建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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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肯定是物業的責任,因為這是小區的公共場所,但是路邊的水泥墩沒有放置到位,導致老人摔倒,既沒有警示牌,也沒有專人打理,所以是物業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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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組織者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該社群被路邊的水泥墩撞倒,難以確定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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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主要取決於情況如何,也取決於具體情況。 如果小區亂扔垃圾、車輛亂停、路面有坑窪或地磚脫落造成絆傷,則由物業公司承擔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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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肯定是老人的責任,如果非要找房,最多也就是小額賠償。 只是惡意糾紛太多,如果真的從法律上來判斷,那麼財產就不需要追究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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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擁有這個水泥碼頭? 如果是社群帶來的,那麼開發商就要負責,如果是業主的,那麼業主就要負責,但在這兩種情況下,物業都有責任不檢查潛在的安全隱患。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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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所述,老人被小區的水泥墩絆傷,純屬老人自己造成的,並非財產故意造成老人受傷,財產不必負責賠償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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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水泥墩是否擺放在正確的位置,而不是隨意擺放,如果老人無意中被絆倒,那麼財產就不負責任,但出於人道主義,會相應地給予相應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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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小區被路邊的水泥墩絆倒,老人還是要負責的,和社群財產無關,但出於人道主義,社群財產應該安慰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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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有水泥墩,如果是普通建築,被絆倒,物業不負責,被路邊絆倒,還能找到交通包嗎? 這是普通的建築設施,如果被看到,只能怪自己粗心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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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住宿沒有設定提醒標誌。 老年人必須對跌倒和傷害財產負責。 這是財產應該做的,是玩忽職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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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小區院子裡摔傷,責任不在於財產,關鍵是個人腿腳不靈巧,沒有監護人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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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條 物業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協議和物業使用性質,對物業服務區內物業共用部位進行妥善維修、保養、清潔、植林、經營和管理,維護物業服務區基本秩序, 並採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物業服務人對物業管理服務區域內違反公安、環保、消防等法律法規的,應當及時採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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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人在小區跌倒,物業公司有一定的管理責任和安全保障義務。 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判斷,例如是否存在過錯,是否提前通知。
鑑於社群老年人的倒下,有必要綜合考慮許多因素,例如: 1物業管理公司是否有重大過失,如未按規定安排專人檢查、未及時疏浚排水管、未處理溼滑坡路面等,導致老人跌倒。
2.老年人本身是否有一定的預防意識和能力,在步行、自動扶梯等方面是否有疏漏或不適應。 3.
物業管理公司是否提前告知您生活中可能出現的危險,而老年人自己也意識到這一點。 從法律上講,物業管理公司有一定的管理責任和安全義務。 當出現老人跌倒等情況時,物業管理公司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老人正在使用公共設施或穿過地面,並且設施或地面損壞或鬆動,例如沉積物、灰塵或瓷磚,在這種情況下,物業管理公司將不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老人在社群跌倒後受傷,物業管理公司應承擔什麼責任?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確定物業管理公司有過錯,導致老人跌倒受傷,物業管理公司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老年人所需的醫療費、住院費、誤工費等,均屬於法定賠償範圍。
社群老年人的跌倒與物業公司是否有過錯等因素密切相關。 因此,在生活中,物業公司需要維護和改善公共設施,同時,老年人也需要加強個人意識,注意人身安全。 如發生類似跌倒,建議老年人及時求助,妥善保留事故證據,以免對賠償造成一定影響。
法律依據]:銷售失敗。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百四十條 社群業主、使用者應當按照規章制度和公共秩序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合同法的規定。
過失需要承擔責任。 保姆是否負責取決於保姆有什麼過錯。 法律沒有特別規定的,按照過錯責任原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協商不通的,可以起訴維護其權利。 >>>More
贍養贍養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的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應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必需品和開支,在生活中、精神上和情感上都應尊重、照顧和照顧父母。 有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性別,已婚或未婚,應依法盡一切努力履行這一義務,直到父母去世時父母需要贍養。 子女贍養父母的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其父母之間,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其親生父母之間,也發生在被收養子女與其養父母之間,也發生在繼子女與履行了撫養和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