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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農民因在自己的土地上扔有毒玉公尺粒而被判刑,導致農民死亡,犯罪動機是為了保護他家人的土地免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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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自己的藥材經常被羊踩踏吃掉,所以他想出了這個辦法,在地上撒上有毒的玉公尺粒,並設定了警示牌,但這並不好,是犯罪行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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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村民在自己的田裡種藥材,防止被山羊吃掉,所以為了防止經濟損失,他放了一些有毒的玉公尺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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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搜! 村民們讓自己潛入地里扔毒玉公尺粒,造成9隻羊死亡,被判緩刑! 村民發現家裡的藥材經常被羊吃掉踐踏,非常生氣。
同時,他還把這些玉公尺粒放進了農藥裡,雖然他在藥田旁邊放了幾張紙作為警告,但並沒有起到相應的效果。 <>
村民被判處一年零六個月有期徒刑,羊的價值超過1萬元,所以他不得不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因為村民的態度比較好,而且他也向當地政府坦白了犯罪事實,得到了對方的理解。 因為他放進去的區域是公共空間,這樣的空間本來就非常危險。
同時,他也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並因此受到了法律的懲罰。 所以,如果有矛盾的話,大壇派可以及時向對方表達自己的內心想法,最好不要採用文中村民的辦法,否則大家都會後悔的。 <>
這位村民想保護自己的權益,相信大家在現實生活中也見過類似的現象。 但每個人都要學會遵守法律,而不是學會在法律的邊緣進行測試,同時,放羊的村民也有過錯,他們必須避免羊接近玉公尺地,因為對方需要把玉公尺拿出來賣掉,換取一部分錢, 而這起事件的主要過錯是村民。每個人都必須保持警惕,採取合理、合規的方法解決問題。
這個村民犯了釋放危險物質的罪名,雖然大家都覺得他不配,但這件事終究發生了。 同時,村民的出發點不那麼惡毒,所以他可以反省自己。 同時,法律可以創造乙個更好的社會和環境,如果不加以制裁,就會導致更多的模仿行為,所以這個案子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村民們可以用柵欄圍住玉公尺乾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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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設檔案的目的就是用這種方式進行報復,他也想用這種方式傷害自己的思想,打擾別人的家人,他也想用這種方式傷害他們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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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防止牲畜在廬山的田裡偷玉公尺,所以他會往田裡扔一些有毒的玉公尺粒,沒想到會造成這樣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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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些羊隨意進入自己的土地,他們的莊稼受到嚴重影響,他們這樣做是為了防止羊吃掉自己的莊稼和自己的莊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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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村民的這種行為確實是有問題的,應該受到懲罰,因為它是主觀上毒害,確實給他人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
怎麼說呢,村民判刑是對的,因為村民的投毒行為確實違法,而且也是他的主觀投毒行為,那麼肯定是違法的。 也許有人會說,給自己的田地下毒是不行的。 確實不可能,因為中毒是重罪,不給人中毒是好的,但如果是給人下毒,基本是不可能逃脫的。
當然,僅僅因為你沒有中毒並不意味著你不必承擔責任,不犯罪。 只要對他人造成傷害,就構成犯罪,但還不如毒害人那麼嚴重。 比如這次雖然只有九隻羊被毒死,但村民們會被刑事拘留,肯定需要賠償,所以不要以為在自己的田地裡投毒不違法,只要是毒死的,就是違法的,只是輕重的問題。
有一點要說,從法律上講,這件事確實是村民的錯。 雖然我們在道義上認為村民是對的,畢竟自己的東西被吃了,給那些偷食物的動物下毒也是對的,但是對不起,法律說你不能這樣做,如果允許你這樣做,那麼以後大家都會在自己的田地裡下毒,那又怎麼了? 如果你田裡的莊稼被破壞了,你可以直接報警,讓警察查出是誰幹的,或者是誰的團隊幹的,警察會要求賠償,毒害根本不是犯罪。
現在是乙個法治下的社會,要學會用法律解決問題,國家對三農也很關心,各地警察也都很關心,所以以後遇到這種事情,直接報警就行了,別的什麼都不用做。
總的來說,村民們確實是違法的,因為投毒是犯罪,不管你是不是在**中毒,只要造成損失,你就會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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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只看外面,要看裡面。 雖然土地是個人承包的,但土地的主權屬於國家(是公共環境),如果在這裡放毒藥,在公共場所放毒藥是嚴重的犯罪。 綿羊就像“沒有行動(沒有思想)的人”,受到傷害和疑似中毒的人當然要承擔刑事責任。
考慮到案件的特殊情況,法院對他從輕判處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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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放危險物質罪屬於危險犯罪,其成立不要求以毒害人數不詳或破壞重大公共或私人財產的實際結果為條件,只要行為人的行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存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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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某行為的最終結果是給他人造成巨大經濟損失,他負有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 洪東法院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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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法官應該回家種紅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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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經常有人從許多田地裡偷糧食,這讓很多農民苦不堪言,也沒有什麼好辦法,但這已經是過去幾十年的事情了,現在大家的經濟水平都在逐漸提高,糧食也不缺。 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的發生,很多農民會把自己的稻草人插在田裡,或者時不時地去田裡檢查一下,以免莊稼被毀,比如這位村民,在自己的麥田裡丟了有毒的玉公尺粒,羊跑到田裡的時候,無意中吃了這些有毒的玉公尺粒, 最終導致9隻羊死亡。而這位村民也被判緩刑,那麼法律對這一系列問題又是怎麼說的呢?
一方面,不少網友認為,村民們在自己的田裡放了毒玉公尺粒,並沒有損害別人的利益,這也是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和糧食不被破壞,就算被羊踩了,也會讓村民的收入瞬間減半。
另一方面,網友們認為,無論如何,如果想保護自己的田地,可以採取其他方式和措施,以免在田裡掉落有毒的玉公尺粒,最終導致9隻羊死亡。
事實上,本案宣判緩刑後,爭議的主要焦點是如何賠償。 因為事發了,雙方都造成了損失,怎麼賠償是大家關注的焦點,而這位村民不僅要自掏腰包支付賠償金,還要承受法律的審判。 可以說偷雞不導致公尺飯,其實是他佔了便宜,因為他的財產確實被侵犯了,但這樣的不良做法才是整個事件最重要的核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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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們在自己的土地上扔毒玉公尺粒,導致9隻羊死亡,被判緩刑! 法院認定楊某犯有散布危險物質罪,判處他一年零六個月有期徒刑,緩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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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違反了關於分發物質罪的法律,法律將該法定義為至少三個月的監禁,視情況的嚴重程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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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也根據具體情況確定這種做法,因為土地歸農戶所有,人民有權在田裡耕作,但羊跑到田裡吃莊稼,惹麻煩,所以兩者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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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沒錯,不管是什麼樣的動物,都是靈性的,也是一種生命。 而這名村民已經涉嫌故意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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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喚後,他主動到案供認不諱犯罪事實,賠償被害人2.36萬元,獲得寬案處理。 洪東法院以散布危險物質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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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判決實在是不能讓人滿意,因為這個村民只是想保護自己的土地,他覺得這群羊的主人也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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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處村民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兩年,原因是他們為了防止羊毒害自己的田地而毒死了九隻羊。這一判決是有法律依據的,並非不公正。
一村民因在自己的土地上毒害玉公尺而被判刑
為了防止羊群破壞藥材,村民們在地上撒上毒玉公尺,並設定了警示牌。 第二天,來自同一村莊的九隻羊在吃了毒玉公尺後意外死亡。 事發後,村民們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並賠償對方2萬餘元,也得到了對方的理解。
但是,村民的行為構成了釋放危險物質的罪行他被判處一年零六個月的監禁,緩刑兩年。很多網友覺得村民太冤枉了,對方羊的損失就是損失,村民損失的藥材怎麼計算,這件事雙方都有失誤,羊主人沒有盡到照顧羊的責任,才會造成這種不幸。
第二如何看待這個判決
網上很多網友都覺得這個案子不公平,其實這個判決是有法律依據的,並沒有冤枉村民。村民只會因釋放危險物質罪被判刑。 釋放危險物質罪是指在開放的公共場所故意釋放有毒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這個重點就是“故意”。
村民們將混合了劇毒殺蟲劑的玉公尺粒撒在藥田邊緣,目的是瞄準綿羊並導致它們死亡村民主觀意志存在“故意”行為。像村民這樣的案件每年都會發生,但判決的嚴重性在於對中毒的主觀感知。 法院判處村民緩刑,因為造成的損失不嚴重,他們也承認了自己的錯誤,投案自首,主動還款,並獲得了對方的原諒,所以這個懲罰對村民來說並不公平。
第三綜上所述
法院判處村民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兩年,原因是他們在家中毒死了九隻羊這不是冤枉,有法律要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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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判定不合理,因為這個村民的玉公尺地經常被羊群襲擊,這個村民大概別無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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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句話很有道理,因為對他來說這樣做是不對的,如果不小心吃了,可能會造成別人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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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表示,楊某在田埂上放毒玉公尺粒的初衷,雖然是為了防止藥材被人食用,保護自己的權益,但也設定了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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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山西省乙個縣的男子楊某在田裡放了有毒的玉公尺粒,導致其他九名村民被毒死。 該男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兩年。 這個案子看似簡單,實則既複雜又缺乏法律意識。
楊的正確做法表明,他不是在“毒害”自己的土地,雖然確定毒羊不是主觀意志,但土地是國家,人民只有使用權,耕地是開放的公共空間,確實不應該放置毒玉公尺。 澄清了這一點之後,相信很多網友會打消對在自己土地上放毒玉公尺違法性的疑慮。 另外,如果其他動物吃了,也會中毒,更令人擔憂的是,孩子如果不小心撿起來放進嘴裡,就會有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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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之所以中毒,是因為藥材經常被羊踩踏吃掉。 雖然導致綿羊中毒的後果是一樣的,但兩者對中毒的主觀認知是不同的。 因此,判斷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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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一頁的判斷是有道理的,村民們扔毒玉公尺粒的行為可能會影響到別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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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行為犯有分發危險物質罪。 2020年9月10日,山西發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楊某在自家藥材店裡經常被羊踩踏吃掉,於是他選擇拿出農藥浸泡過的玉公尺粒,怎麼下地獄,還寫了小心翼翼的有毒紙箱片做剪紙,沒想到的是,村民們在放羊的過程中發現了羊意外死亡的現象, 事發後,當地有關部門立即傳喚楊某到案,楊某主動供認不諱犯罪事實,被害人獲得賠償2.36萬元並得到原諒,當地人民法院認定楊某犯有散布危險物質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
雖然說楊某放有毒玉公尺粒的時候,是為了防止自己的藥材被吃掉,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在放放的過程中,耕地作為開放的公共空間本身就有一定的風險,所以放放危險物質的罪名是危險罪, 只要演員的行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他就會犯下此罪,相信在這次事件發生後,楊某也會及時改正。廣大農民在田間放牧時,一定要注意管理好牲畜,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要與同村的村民保持良好的關係,防止衝突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