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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土地已經建了20多年了,我覺得找回來的可能性很低,因為畢竟前一年比較長,這需要自己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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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占用的土地已經建了20年,肯定能收回,而且占用是非法的,非法占用永遠是非法的,可以起訴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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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佔的土地已經建了20多年,肯定拿不回來了。 因為民法規定,訴訟時效已屆滿兩年以上,從知道或者應該知道侵權行為之時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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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這取決於您對土地的所有權或土地使用權是否屬於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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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占用的土地被覆蓋了20多年。
如果有相關證書。
證明這是你家的土地,並且已經被別人占領了。
當然,你可以依法取回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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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只要您擁有這塊土地的所有權,您一定可以將其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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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土地被別人占領了,而且已經建了幾十年了,你怎麼能把它拿回來? 幾年前你在做什麼? 早點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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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正式的程式,還是可以拿到的,畢竟這是受法律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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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土地是你的,你就可以拿回來,但會很麻煩,別人就得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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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占用的土地20多年後還能開墾嗎? 只要你有足夠的證據,你就可以把它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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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拿回我占用了20多年的土地嗎? 如果你確實有道理,你可以在 20 年內把它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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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對方非法占用土地,那麼當事人的權利在非法占用期間一直處於侵權狀態,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返還土地使用權並賠償損失,且不得超過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發生和侵權人之日起計算。 侵權行為繼續存在的,時效期限自侵權行為發生之日起重新計算。
侵占土地使用權的,也可以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反映。 屬於土地所有權糾紛的,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糾紛,由鄉鎮人民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員的處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分決定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條 未經批准或者以騙取批准手段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歸還非法占用的土地。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處以罰款;對非法占用土地的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扣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超過核定占用土地數量的,超額占用土地,按非法占用土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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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從理論上講,如果侵權行為繼續存在,那麼訴訟時效要到侵權結束才算上,土地屬於產權,訴訟時效不適用於產權的保護,所以即使已經過去了20年,也仍然在訴訟時效之內, 但如果涉及集體經濟組織之間的土地權屬糾紛,因為原國家土地局有規定,超過20年,一般認定土地屬於當前使用者。還有土地所有權糾紛,必須先處理好,然後才能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條 土地權屬和使用權糾紛如何起訴 侵占土地可知,具體如下:當事人應協商解決糾紛; 如果談判失敗,將由人民處理。
全民所有單位之間、集體所有制單位之間、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單位之間發生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糾紛,由縣級以上人民處理。 個人之間、個人與全民所有、全民集體所有單位之間發生的土地使用權糾紛,由鄉鎮人民或者縣級人民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員的處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糾紛解決之前,任何一方均不得改變土地的現狀或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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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片土地被侵占了二十年,蘆葦會回來的。
只要對方非法占用土地,那麼當事人在非法占用期間的權利就受到了侵犯,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歸還土地使用權並賠償損失,且不得超過訴訟時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規定,未經批准或者以欺詐手段非法占用土地的,縣級以上人民自然資源部門應當責令返還違法占用的土地。
侵占土地後的解決辦法:
1、及時向相關部門投訴。
應及時向土地管理部門、房地產部門、司法部門投訴,並提起訴訟主張權利,以便獲得及時有效的賠償或恢復土地。
2.確定侵權人的身份。
首先,要確定誰應對侵權行為負責,特別是有權人或非法占有人的身份,以便根據不同的身份進行不同的處理。
3.收集證據以配合懷疑。
在提出投訴之前,您應收集侵占土地的證據,包括地圖、使用情況和非法占用人的身份證明,以證明您的權利。
4. 管轄權。
提起訴訟的法院的管轄權應根據法律規定確定,以便盡快獲得司法補救。
以上內容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國<>大網
那你要是和哥哥兒媳關係好,可以勸他們,讓他們和好,畢竟已經20多年了,不可能因為一件小事就動不動就離婚,如果你和他們關係不是很好,那就算了,就當成不知道一樣對待, 不要干涉他們。
紅參如果30年不壞,就可以使用。
紅參的保健效果很好,最好是新鮮服用,自然可以儲存一定時間,但最好不要存放太久,如果已經存放了30年,一定要看看有沒有黴菌,如果沒有黴菌, 也可以吃,自然人參的藥用價值無疑會降低,可以做藥酒喝,最好不要馬上吃。也有很多方法可以確保山參。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