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去人才市場檢視報到證是否在檔案袋裡,如果丟失了,也可以回母校開具遺失證明。 有了這個證明,它不會影響。
-
若畢業時間不足兩年,可致電學校查詢登記證號,報遺於任何地方出版的報紙,並憑報紙到學校研究生就業指導中心申請補發,研究生就業指導中心向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發出補發申請, 然後在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省竣工辦)列印新的註冊卡。如果畢業時間超過兩年,則不能申請補發註冊證,只能由學校書面簽發,並由省教育廳蓋章證明情況屬實。
所以你可以去學校拿證書去。
-
可能不是。 關鍵是你有文憑,你必須收集自己參加考試所需的一切? 不影響你未來的發展+總體上沒有問題+++知道。
-
去學校拿證書,然後去教育中心註冊補發。
-
請向值機櫃檯的人員諮詢。
-
只要回到原來的學校,補乙個,這很容易做到。
-
有影響力 但是你可以去學校索要畢業證書。
-
用身份證證明您的身份,並向當地警察局索要證明。
-
這肯定會影響您的註冊。
-
到學校的教務部開證書。
-
就業登記卡的丟失要經過這些程式。
-
可以補發嗎,登記卡的負責人是誰,身邊的人有沒有這樣的情況,請向老師詢問。
-
如果您丟失了登記卡,可以重新簽發。
1、首先,必須出具註冊證才能申請。 需要主管簽字和部門簽字。 它還需要教師的印章。
重新申請登記卡比較麻煩。 可能有很多學生有過類似的精力,比如初中的時候,因為同學們的粗心大意,需要出具相關證書才能補發會員卡。 而且重新發行需要很長時間。
2、相關單位需提供登記證遺失證明。 這要求學生向他們的單位申請遺失登記證的證明。 申請後,將遺失的證書提交給學校,學校可以為您補發。
3. 學生需提供報名證原件影印件。 學生的檔案袋中往往存放著一張註冊卡的原件,以防學生將來丟失註冊卡,以便大家可以重新發放。
4.您可以將損失證明掛在報紙上。 必須是市級以上報紙,必須是自己戶籍和學校所在地的報紙。 記得買乙份有損失證明的報紙。
5、學校用人主管需出具介紹信。 介紹信是報到證丟失的好證明,拿到介紹信後,工作效率會加快,畢業報到證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會影響大家的就業資訊處理。 因此,如果能出具介紹信,最好有介紹信。
-
如果畢業後兩年內遺失註冊證,可直接向學校申請補發,超過兩年職業選擇期的,註冊證不能補發,但可以提供遺失證明。
1、首先需要申請補發登記證,需要每個人按照官方模板列印**,完全按照個人資訊填寫,還需要準備身份證影印件、畢業證書影印件、工作就業證等材料。
2、如申請表上有意見欄,需由畢業院校就業指導部門簽字蓋章,將申請表送畢業學校審核,經學校確認後,將意見書蓋章簽字蓋章, 並將發出介紹信。
3、工作就業證可以換成自己和單位簽訂的三方協議或勞動合同影印件,當然,如果沒有參加過工作,需要去學校開具損失證明並加蓋公章。
4.畢業生應到學校調研招生辦公室影印乙份省招生部門當年加蓋章批准的新生入學批准表,並加蓋學校調研招生辦公室公章。
5、拿著以上材料到省就業辦申請新的就業登記證或證書,資訊審核通過後,相關工作人員會通知您支付費用,然後您就可以補發我們的登記證了。
延伸資訊:畢業時,學校一般會給畢業生發一張註冊卡,但有些人會因為一些個人原因丟失註冊卡,很多人認為註冊卡是可有可無的,但是這張註冊卡對一些畢業生來說還是很有用的,有些單位和部門需要註冊卡,沒有註冊卡可能就無法進入正常工作崗位。
登記卡是學校發給畢業生的就業報告和檔案提取證明,用來證明你開始工作的時間,對以後年份的計算和結算有影響,也是畢業生用來轉移人事檔案關係和戶籍關係的證明。 換發就業登記證不是當天完成的,大家需要耐心等待七個工作日左右,具體時間需要根據學校的要求而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第二十條應當在收到提交的《協議》後15個工作日內完成,並交存學校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 學生可以自己來學校取。
要領取您的“登記卡”,您只需要攜帶您的身份證原件。 委託他人領“報到證”,需提供身份證影印件及書面授權委託書(注:授權委託書上寫有學號)。
-
登記證是應屆畢業生畢業後到就業單位時需要持有的證明,由教育部頒發,用人單位可以將畢業登記證作為學生就業的書面證明。 以下是遺失的畢業生註冊證如何補發的相關介紹,僅供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補發遺失登記證的程式
1.找到檔案並申請從檔案中提取註冊卡副本(可登入“當地大學畢業生就業服務網”檢視檔案位置)。
2.攜帶登記證影印件,並在市級以上報紙上刊登無效宣告。
3. 我寫了乙份申請書,說明損失並申請更換。
4、將申請書帶到研究生院就業指導中心審核蓋章。
5.省內畢業生申請補發時,需附上以下材料:報刊影印件、報紙、畢業證書、校章申請書。 經辦部:
省級高等學校研究生就業指導中心; 省外畢業生到學校所在地省級主管部門辦理,或諮詢研究生院具體再申請流程。
6、註冊證畢業後兩年內可補發。
1)畢業不超過2年(含2年)且申請《報到證》不超過1年的畢業生,可憑聯絡函和學生證直接到省高校招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辦理聯絡函。
2)畢業2年以上或申請《註冊證》1年以上者,不予補發,但可辦理相關證件。
具體流程如下:
請與畢業院校的學生事務處聯絡,核對原“註冊證”號碼。
在原《登記證》被宣告無效的市級以上報刊刊登遺失通知。
畢業生應攜帶連同報失明單出版的報刊到學校就業辦公室申請,由學校就業辦公室出具《註冊證證明》和聯絡函,並加蓋大學就業辦公室公章。
應屆畢業生應持《報到證書》和《聯絡函》直接到省招聘中心辦理。經核實,表明情況屬實,並加蓋省教育廳部署印章。
以下是徽章丟失時的操作方法:
1)當地報紙刊登報失報案(需報20天);
2)向所屬部門說明情況,書面申請補發登記卡,出具就業科證明函;
3)影印乙份註冊證(通常放在學生自己的檔案中);
4)憑報到卡影印件、學院介紹信、報紙原件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申請補發,再到市教育局蓋章。
嚴格來說,找不到工作就不應該有報到證,而報到證應該是三方簽字的,現在很多高校為了追求高就業率,都會為畢業生找乙個贊助單位,其實那個地方就跟乙個人才差不多, 而且是用來存放檔案的,但報不報並不重要,現在的登記卡基本上只是一種形式,我個人認為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 >>>More
讓我們談談個人經驗。
首先,登記證不必與檔案一起寄出,但理論上成績單是檔案的一部分,人事部門收到檔案後必須將登記證密封在檔案袋中,但各地人事局的要求不一定相同, 所以可以要求一起傳送。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