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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禁毒工作貫徹預防優先、綜合治理優先、禁止種植、禁止販賣、禁止吸菸的方針。 實行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2.成立全國禁毒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國禁毒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居民**。
根據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設立禁毒委員會,組織、協調、指導各自行政區域內的禁毒工作。 ”
3.“縣級以上人員應當將禁毒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並將禁毒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
4.“國家鼓勵社會對禁毒工作進行捐助,並依法給予稅收優惠。 ”
5.“國家鼓勵開展禁毒科技研究,推廣先進的禁毒技術、裝置和戒毒康復方法。 ”
6. “國家鼓勵公民舉報與毒品有關的違法行為和犯罪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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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實施全民禁毒教育的意見》規定,各級各類學校要根據學生的不同特點,分階段開設禁毒課程,切實保證計畫、教材、課時、師資“到位,使廣大在校學生樹立”珍惜生命“的意識。 從小拒絕生活,拒絕毒品“,努力實現”學生不吸毒,校園沒有毒品“的目標。
教育行政、禁毒、社會保障綜合治理、共青團等部門和組織要充分發揮學校作為主線的作用,深入開展中小學生禁毒教育,按照《中小學生禁毒專題教育綱要》的要求,“分階段設定禁毒課程,切實確保教案、教材、課時、師資”到位“,鞏固”學生不吸毒、學校無毒“成果。
要大力推進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和中小學毒品預防教育工作,通過兩到三年的努力,培育出一批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等職業學校、中學、小學預防毒品教育示範學校; 教育行政部門要大力加強學校禁毒師資隊伍建設,將開展禁毒教育納入國家監督範圍,確保禁毒教育質量不斷提高,各項禁毒教育措施落實。
1、依託報刊、分社等傳統平台,充分發揮網際網絡、微信、微博等新平台的作用,積極創新宣傳手段和方法,著力加強微信公眾平台、政務微博等新平台、新陣地建設,著力推動禁毒宣傳融合發展。
2、通過“網際網絡+禁毒教育”創新,充分利用網際網絡、大資料等新技術,開發搭建全國青少年禁毒教育數位化平台,打造集“教、學、考、評”功能於一體的線上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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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實施全國禁毒教育的意見》規定,各級各類學校要根據學生的不同特點,分階段開設禁毒課程,切實保證計畫、教材、課時、師資“到位,使廣大在校學生樹立”珍惜生命“的意識。 從小拒絕生活,拒絕毒品“,努力實現”學生不吸毒,校園沒有毒品“的目標。
教育行政、禁毒、社會保障綜合治理、共青團等部門和組織要充分發揮學校作為主線的作用,深入開展中小學生禁毒教育,按照《中小學生禁毒專題教育綱要》的要求,“分階段設定禁毒課程,切實確保教案、教材、課時、師資”到位“,鞏固”學生不吸毒、學校無毒“成果。
要大力推進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和中小學的禁毒教育工作,通過兩到三年的努力,培育出一批各省(自治區)禁毒教育示範中學、初中、小學。 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大力加強資歷不足學校禁毒師資隊伍建設,將開展禁毒教育納入國家監管範圍,確保禁毒教育質量不斷提高,各項禁毒教育措施落實。
1.民政、司法行政、教育行政、衛生行政、文化、公安、工會、共青團、婦聯等部門和組織要引導基層組織將社群禁毒宣傳教育納入社群建設和管理,配合建立“無毒社群”和社群禁毒宣傳教育。
2、要組織禁毒宣傳教育輔導員、社群志願者、禁毒社工、社群居民積極參與社群禁毒教育活動,逐步擴大活躍於社群、熱衷於禁毒教育和戒毒教育的禁毒志願者隊伍。
3、婦聯組織要依託建立“平安家庭”,繼續做好“無毒家庭”建立工作,深化“不讓毒品進我家”活動,廣泛開展家庭禁毒教育,讓防毒知識廣為人知,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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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31日印發了全國禁毒教育實施意見。
2000年1月31日,教育部部長陳志立、教育部部長唐家璇、公安部賈春旺簽署教育部令第9號,頒布了《高等學校招收外國留學生管理條例》。 2005年1月31日,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實施全國禁毒教育的意見》。
全民禁毒教育的指導思想。
要堅持使禁毒教育適應毒品形勢的發展變化,堅持普及教育與重點教育相結合,堅持將禁毒教育與國民素質教育相結合推進,著力增強全民禁毒意識和自覺抗毒能力。
要不斷增強禁毒教育的科學性、廣泛性、針對性、有效性,在全社會倡導積極健康的態度和生活方式,形成全民抵制禁毒、參與禁毒的社會氛圍,儘量減少對毒品的需求和危害。
以上內容參照:《百科全書——關於貫徹落實全國禁毒教育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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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31日,制定了《關於全民禁毒教育的實施意見》。
《關於貫徹落實全國禁毒教育的意見》是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於2005年1月31日聯合印發的關於“全國禁毒教育”的檔案。
通過創新“網際網絡+禁毒教育”思路,充分利用網際網絡、大資料等新技術,開發搭建全國青少年禁毒教育數位化平台,打造集“教、學、考、評”功能於一體的線上課堂。
廣泛深入開展禁毒教育,增強全民禁毒意識和抗毒能力,是禁毒工作的根本方針。 各級黨委宣傳部門,公安、教育、民政、司法、文化、廣播、電影、電視等部門,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以及各級禁毒辦公室,在全民禁毒教育中肩負著十分重要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三條 禁毒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和公民應當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履行禁毒職責或者義務。
第十條 國家鼓勵志願者參加禁毒宣傳教育、戒毒社會服務。 各級當地人員應當對志願者進行指導和培訓,並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十一條 國家應當採取多種形式,開展全民禁毒宣傳教育,普及禁毒知識,增強公民禁毒意識,增強公民自覺抵制毒品的能力。
國家鼓勵公民和組織開展公益性禁毒宣傳活動。
第十八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毒品危害教育,防止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從事其他涉毒違法犯罪活動。
第三十一條 國家採取各種措施,幫助吸毒者戒毒,對吸毒者進行教育和救助。
吸毒成癮者應接受戒毒康復**。
吸毒成癮鑑別辦法由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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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關於深化全民禁毒宣傳教育的指導意見》。
中宣部國家禁毒辦。
**外宣辦、綜合管理處。
近日,公安部、教育部等18個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深化全民禁毒宣傳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推動全社會依法履行禁毒宣傳教育職責,進一步增強全民抗毒、投身禁毒歸國能力。
《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堅持把全民導向與突出重點群體相結合,統一禁毒宣傳教育的形式和效果。
一是將禁毒宣傳教育專業化與社會化資源相結合的基本原則,深入開展禁毒法制教育。
預防毒品教育、禁毒形勢教育、毒品概念教育,達到了顯著提高全民禁毒意識,顯著減緩新吸毒成癮者數量增加,有效遏制合成毒品濫用等涉毒違法犯罪活動勢頭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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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全國《關於深化全國禁毒宣傳教育的指導意見》出台。
中宣部國家禁毒辦。
**外宣辦、綜合管理處。
公安部、教育部等18個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深化全民禁毒宣傳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推動全社會依法履行禁毒宣傳教育職責,進一步增強全民抗毒能力和參與禁毒鬥爭意識。
緝毒社會化是乙個古老的工作來源,需要社會各界的參與。 為此,第一家採油廠結合實際情況,堅持不懈"面向員工,突出重點,始終堅持不懈,注重實效"廣泛深入宣傳禁毒法律法規。
要繼續增強禁毒宣傳教育的科學性、針對性、有效性。
1986年4月開始實行九年義務教育。
1986年4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是我國首次以法律形式規定免費義務教育,即學齡“兒童和青少年”必須接受九年義務教育。 >>>More
1981年1月1日,學位制度在全國範圍內推行。 自上世紀50年代以來,中國一直試圖建立學位制度。 從1954年到1957年,他起草了11份檔案,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草案)》。 >>>More
1)青年是祖國的未來,是民族的希望。他們應該在健康、合法的社會環境中成長,但一些侵權行為卻給年輕人稚嫩的心靈蒙上了陰影。 有的孩子無法忍受由此帶來的痛苦,離家出走,甚至自殺,有的孩子為了傳遞痛苦而傷害他人,所有令人震驚的事實都表明,我國青少年的法律意識薄弱,不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和約束自己,因此對青少年進行法制教育具有重大而深遠的現實意義。 >>>More
1950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了工會的性質、權利和責任、基層組織和資金,明確了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簽訂集體合同、維護職工切身利益的廣泛權利; 組織和教育工人擁護人民的政策和法令,積極做好生產,發揮工人階級的領導作用,是有責任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