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你結婚時沒有酒,那麼你就離婚了,做酒! 想要錢,女人也該說說虧! 比他更的人,只有他! 他要是敢做初中一年級,你就敢做十五了! 讓他害怕!
-
你應該向這個男人索要青春費用、精神傷害費用以及洗衣和做飯的錢嗎?
-
我前夫就是這樣,我也給他生了乙個孩子,離婚的時候他問我要彩禮......我也有乙份清單......
-
你從別人那裡收了錢,以為如果你登入和他們一起離開,錢就是你的了,動這個歪心也沒用。
-
法律分析:如果丈夫在結婚一年後提出離婚,彩禮應根據實際情況處理。 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慣例支付的彩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一般予以支援: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 3.婚前付款,給付款人的生活造成困難。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的解釋》第五條 (一)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慣例支付的彩禮的,經查明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 (三)給付款人造成困難的婚前付款。
前款第(2)項和第(3)項規定的適用應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
法律分析:可以協商取回,符合規定條件可以退還彩禮,結婚時的其他費用可以在沒有法律支援的情況下提出要求,所以很難拿回,只能協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六條 一男一女完全自願結婚,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男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進行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一百五十條 婚姻登記後,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按照男女雙方的約定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
如果雙方不住在一起,應退還彩禮; 如果已經同居,彩禮的那部分可以退還,同居已經消耗掉的部分不需要退還,這部分彩禮也不需要補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42條禁止包辦婚姻、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禁止以結婚為藉口索取金錢或財產。 禁止重婚。
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和遺棄。
一般男人都是主動哄的,你現在可能都是這樣,但是讓他養成習慣,不管是哪個人養成了習慣,都不好,要體諒對方,吵架的時候很正常,不過就看你怎麼解決,剛才看到你先說他沉默了, 這樣其實比較好,至少少說話的程度不會加深,但你不想讓他不說你還在那邊唧唧喳喳地哇。讓我們冷靜好好想一想,然後承認對方的錯誤,還是小事嗎? 生活就是這樣過的。
選擇寶藍色連衣裙或連衣裙,搭配小開衫或小西裝。 其實木偶也比較胖,所以我在伴娘裡面穿了兩次緊身衣。 如果你不能習慣緊繃的感覺,就不要穿緊身衣,如果可以接受,想想看。 >>>More
1、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可在辭職後立即書面離職,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補足社保,並支付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