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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有責任,但主要原因是電梯裝置存在安全隱患,電梯內存在安全隱患,大人還是小孩都會承擔安全事故,說明電梯管理不能到位,對電梯的管理,電梯屬於特殊裝置,需要定期檢查, 並且每年都要進行年檢,說明電梯管理部門落實到位,導致了悲劇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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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三歲的女孩獨自在電梯裡摔死,這也是父母監管鬆懈的原因。 乙個三歲的女孩,在獨自乘坐電梯的時候,發生了這樣的事故,作為女孩的監護人,非常負責,沒有盡到監護人的職責,對家庭是很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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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下午1點10分左右,一名三歲女童跟隨祖母到社群探望曾祖母,為曾祖母慶祝生日。 乘坐電梯期間由於外曾祖母腳步緩慢,電梯門還沒來得及進去就被關上了,3歲的女孩獨自被困在電梯裡。
據**介紹,當電梯門關閉時,女孩瞬間驚慌失措,按下電梯樓層按鈕,拼命跳進電梯,用手撬起電梯門,一腳踹在電梯門上。 女孩已經到達了4樓和8樓,在8樓尋找家人時,她不小心從8樓的樓梯間窗戶上掉下來,當場死亡。
事發後,公安機關對現場進行了調查,排除了兇殺的可能性,並確認女孩是從八樓樓梯間的窗戶墜落的。 女孩去世後,家裡人非常難過,奶奶自責到精神崩潰的地步。
毫無疑問,女孩的死是一場悲劇,她的家人悲痛地抱怨並不少見。 但誰來負責呢? 他的家人認為,除了家庭監護不力和這次事故的部分責任外,物業公司和開發商也負有一定的責任。
誰負責?
01 事發地窗台設計有問題嗎?
兩點爭議:
窗台真的設計得太低了嗎?
事發地窗台外側沒有安裝防護裝置是否合理?
根據《住宅設計規範》GB 50096-2011:
樓梯間和電梯廳等公共部分的外窗,窗外沒有陽台或平台,以及當窗台與地面的淨高度小於0-90m時,應設定防護設施。
是設計者所依據的設計標準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還是開發商沒有及時處理存在的安全隱患? 還是物業公司沒有履行提供安全管理提示的義務? 目前,善後工作仍在進行中。
02 社群內的物業是否履行了擔保義務?
兒童自我保護意識較弱,從很多****案例來看,兒童進出電梯後摔死的情況並不多。
《侵權責任法》的有關規定規定,公共場所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組織者不履行安全義務,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此外,《物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提到,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責任人應及時修復、保養,相關業主應予以配合。
本案中,女生從8樓樓梯間窗戶墜落,窗台上未及時安裝防護工具是造成墜落的直接原因如果 8 樓沒有配備防護裝置,但位置交通便利,並且沒有有效的隔離裝置,則該物業可能承擔大部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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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負有主要責任。 3歲的孩子需要父母的照顧,不宜獨自乘坐電梯,一旦電梯發生故障,很容易造成事故。 因此,對此負有主要責任的是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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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歲女孩獨自在電梯裡摔死,其實這位家長確實有照顧的責任,但效率低下,三歲女孩沒有能力照顧自己,這個時候父母讓他們乙個人坐電梯,可以說父母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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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三歲的女孩獨自乘坐電梯,一定是她父母的疏忽。 否則,乙個三歲的孩子怎麼可能自己出去坐電梯呢? 父母的責任很重要,父母的錯誤會讓孩子付出生命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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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歲的女孩沒有在電梯裡摔死,當然是父母照顧的,但情況不好,三歲的孩子還是什麼都不懂。 父母肯定一直在看著這個,但讓女孩自己坐電梯發生意外,父母當然要負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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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三歲的女孩不允許獨自乘坐電梯,作為父母,他們應該承擔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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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那個獨自在電梯上摔死的三歲女孩,應該說是父母的監督不力。 父母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帶孩子是要小心的,才三歲這麼大,出門就不能離開手,尤其是坐電梯,一定要跟上,造成這麼大的悲劇,實在是太可悲了,一定要小心帶孩子。
當然,為什麼孩子坐這部電梯會摔死,電梯應該是有問題的,正常的電梯不應該掉下來,這裡不得不說,電梯方也應該負責,應該是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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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歲小女孩獨自在電梯裡摔死,那是因為父母照顧不周,父母應該跟著,這麼小的孩子,不要讓他自己上下電梯,三歲的孩子很難控制自己,在電梯上一定要牽手。 還要教育三歲的女孩要有一定的安全感,不要盲目奔跑,以免發生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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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歲女童無行為能力,應由其監護人負責監護。 於是這件事就發生了。 這很可悲,但父母。 這是不可推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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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歲小女孩獨自一人坐車,電梯摔死了,一定是父母沒有監督。 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在當今社會,哪個年輕人可以看孩子呢?
一切都讓。 爺爺奶奶或爺爺奶奶年紀大了,行動不便就去看他們,看孩子當然不是那麼安全,但年輕人不能看孩子,因為年輕人還要工作、賺錢、養家餬口。 所以這是一件非常可悲的事情,看似乙個小女孩摔倒了,其實卻是成千上萬中國人的痛苦。
願他在天空中安息,乙個可愛的小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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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三歲女孩獨自搬運電梯墜樓身亡。 這真的很可悲和遺憾。 當然,父母也應該對監督不力負責。
物業電梯正在維修中,因此還應有警告標誌。 但現在不管什麼責任。 悲劇發生了。
真的很可悲,很可惜。 一定要好好照顧你的孩子。 做好自我保護,確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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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三歲女孩獨自在電梯裡墜樓身亡。 父母有一定的責任。 至少,照顧不好。
這麼小的孩子不能離開眼睛。 你不能放開你的手。 父母的粗心大意。
造成了如此悲慘的悲劇。 這是沒有人願意發生的事情。 吸取教訓!
一定要好好帶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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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三歲的女孩獨自睡在電梯裡死了,這肯定是父母的監管不力,另乙個是現在電梯的正常情況,現在。 當高檔物業有電梯陪晚房的時候,像現在的小興興物業沒有,所以一切都是有原因的,最重要的是父母看我一眼,不理我,因為當你無緣無故地從主人身邊留下孩子的時候,你就盯著看。 這就是為什麼向父母承諾是最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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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歲小女孩獨自坐電梯摔死了,這當然是父母不好照顧,當然也是老人照顧的不利因素,看到孩子進入自己的步伐比較慢,沒想到很快就進了電梯去找孩子, 但讓孩子獨自騎行,在這種情況下導致了孩子的死亡,所以最好是讓父母親自見到孩子,否則任何錯誤導致孩子死亡都是令人遺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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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自練習時摔死的三歲女孩的父母也應該對監管不力負責。 對於像您這樣年幼的孩子,父母必須引導電梯在進入之前確定進入是否安全。 真是太可惜了。
花朵般的孩子。 太可悲了。 這也是給多獸父母敲響的警鐘,必須嚴把孩子看好。
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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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肯定是父母監管不力造成的,因為電梯上寫著孩子的身體需要父母的陪伴,所以這是父母自己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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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自在電梯裡墜樓身亡的三歲女孩的父母必須對此負責。 主要責任在於父母。 作為監護人。 否則,應盡的義務和責任。 兒童不應該在很小的時候就離開成年人的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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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肯定是不利於父母的,監護人對自己的孩子沒有很好的管理,導致孩子出現這種問題。 所以他會非常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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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確實是父母未能監督三歲女孩和她的死亡的結果。 其實,當家長進入電梯時,即使電梯關閉,也可以再次按下開關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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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是父母的監管不力。 乙個三歲的孩子,這麼小,父母怎麼能讓他自己坐電梯呢? 家長們並不樂觀。 後果只能由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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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三歲女孩獨自在電梯裡墜樓身亡,她的父母對此負責。 所以小孩子走路時必須手牽手。 不應允許他隨意行動。 因此,乙個獨自在電梯裡墜樓身亡的三歲女孩的父母負有一定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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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歲的孩子一定不能獨自乘坐電梯,家長的監管很鬆懈,監管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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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像這樣的情況,我覺得肯定是父母的責任,孩子自然是和你在一起的,那你就應該對他有好感,一直看著,畢竟孩子不像大人,有些事情她不懂,所以你一定要樂觀,不看好他也是不負責任的。 所以,對於獨自在電梯裡摔死的三歲女孩,我想是因為父母的監管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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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孩子乘坐電梯需要有父母陪同,家長要時刻注意孩子的出行,孩子年齡太小,沒有很強的自我保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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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乙個三歲的孩子從電梯上掉下來,那一定是父母的原因,父母必須能夠解決這些問題,然後他們才能結束這種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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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三歲的女孩獨自在電梯裡墜落身亡,如果電梯存在安全隱患,這是電梯廠家的責任。 如果電梯正常,但監護人負責父母,則由父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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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歲小女孩獨自在電梯裡摔死,肯定是父母照顧的,孩子這麼小,當然要有大人照顧,但是在社群管理上也有問題,應該有一部分責任, 以便律師可以諮詢問題並做出相關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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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劇的原因是女孩在被困在電梯裡尋找父母時墜樓身亡父母疏忽大意,8樓窗台太低
8月28日,湖南省株洲市一名3歲小女孩隨家人前來慶祝曾祖母的生日,進電梯後門關上,大人們都沒來得及跟上。 監控顯示,女孩驚恐地在電梯裡跳起來大喊大叫,按下按鈕,到4樓和8樓找大人,不小心從8樓摔死。 家人認為,8樓低矮的窗台也是造成悲劇的原因之一
目前,善後工作仍在進行中。
正如你從監控中看到的那樣,帶著小女孩的老人顫抖著放慢了腳步,女孩的父母沒有和他們在一起。 而小姑娘活潑好動,小姑娘乙個人在電梯裡也很慌張,隨便一按,出了電梯又進了電梯,從這裡也可以看出父母教育中慣常的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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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3歲女童獨自乘電梯上樓後絲帶滾滾落身亡,對於孩子的死,父母和財產雙方也是不可推卸的責任,相對於財產而言,父母的責任就是沒有照顧好孩子,這是父母最大的責任。 據了解,事發當天,也是因為孩子家裡有老人給他慶祝生日,孩子吃完飯很興奮開心地跑到電梯裡,但也是因為孩子在跑,父母沒有追孩子, 所以也導致孩子獨自乘坐電梯,最終導致了這一事件的發生。<>
我覺得作為父母,對孩子一定有很大的責任,因為孩子本身也還小,其實孩子自己一點危機感都沒有,很多時候,孩子自己也覺得這件事比較好玩等原因,所以,作為父母,你也要照顧好孩子, 因為孩子也很危險,而且不知道孩子乙個人會怎麼樣,所以,在孩子小的時候,也要有父母的陪同才能乘坐電梯,這也是為了孩子的安全。希望所有家長也能以此為戒,不要對孩子大意。 <>
因此,對於這件事,所有家長也要對孩子給予足夠的關注,千萬不要讓孩子自己坐電梯。 因為很多時候,當孩子獨自一人時,他也會有恐慌和恐懼。 因此,父母也必須照顧好自己的孩子。
因此,綜上所述,湖南某3歲女童獨自乘電梯上樓後墜樓身亡,父母和業主都對孩子的死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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