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的車是有保險的,法律沒有規定你有提前繳費的義務,所以從道義上講,你可以和保險公司協調提前繳費,當然,如果責任認定已經完成的話。
家人自己放棄**,是自己的行為,與你無關。
在賠償的時候,保險公司會考慮這種情況,而且應該已經有相關規定了,你不用擔心,因為賠償和你沒關係,你只要確認他們談判的結果再簽字,剩下的就讓家屬和保險公司研究一下。
-
如果車輛只購買了強制通保險,那就去做吧。
-
這個是很有爭議的。
1)如果是可以治癒的普通疾病,違背患者的意願預防或放棄**,導致患者死亡,則根據患者死亡與預防**行為之間的因果關係程度來判斷,如果因果關係較大,則可能要承擔相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
2)但是,如果患者所犯的疾病難以治癒,基本上沒有治癒的希望,放棄也沒關係**。
3)如果疾病不是絕症,而是需要大量的金錢,因為沒有錢或不想花錢而放棄**導致患者死亡,如果沒有人提起訴訟或向法院起訴,那麼,法律是無法管理的。(這也是法律中經常提到的不起訴和無知原則。 但是,如果有人舉報或起訴警方,他們可能會被追究責任。
-
如果對方不接受**,則情況惡化後的損失應自行承擔,您只承擔您的過錯範圍。
-
對方是主要責任,你只需要承擔自己的那部分責任,萬一發生意外,認定就是這樣,但憑良心你可以給予支援。
-
這要看是誰的責任,你要是負全部責任,如果這個人死了,只要死因是這次車禍造成的,就算在你的頭上。
-
如果家屬放棄治療,不能視為致命事故處理,因此不涉及刑事責任。
-
為什麼?
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對交通事故負有全部主要責任的司機犯有交通事故罪;
對造成交通事故罪,法院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讓對方找到保險,從法律上講,對方不能提前支付醫療費用。
-
不構成交通事故罪的,不構成刑事責任,民事賠償取決於交警責任認定和汽車購買的保險。
約40萬! 不一定,這個補償是按照當地的平均工資計算的,你可以找個律師請他計算一下。 如果您住院並切除了脾臟,您可以支付營養和精神損害的費用。
這種命運是命中註定的,不要那麼悲觀,你老婆這輩子都逃不掉這個,你的善良會得到回報,不要太難過,把目光移開,生活中和家人和朋友都有很多重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