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教師在教學樓發生事故後,可以得到什麼樣的保險賠償?

發布 社會 2024-06-04
1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在這種情況下,很容易說有監控,所以檢查監控,看看發生了什麼。 如果是因病死亡,那麼學校不承擔責任,但這種情況可以認定為工傷,死者家屬可以享受工傷撫卹。 如果發生其他事情,那是情況問題。

    至於你說花了15分鐘才被發現,如果學校沒有拖延治療,僅憑這一點就得出學校有責任的結論是不好的。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如果是突發病死亡,學校不負責,但如果是工作日,可以認為是因工死亡。 如果老師因為學校原因去世,學校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如果教師在工作過程中死亡,無論死因如何都可以認定為工傷,學校必須承擔責任。 學校被監控但沒有及時發現,學校方面沒有重大故障。 教師由學校投保,由商業保險公司投保校園意外保險,保險公司應支付理賠。

    學校還將按照規定對死者家屬進行賠償。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學校有責任,但它只是確定與工傷有關,監控的存在並不意味著會立即被發現。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你好,意外險屬於商業保險,不屬於國家社會保險範疇,國家只買基本養老、醫療等保險,多買國家沒錢,可以去商業公司買意外險。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養老金當然不是每個地方都一樣。

    因為社保繳費的金額是根據當地上一年的平均工資計算的,而且每年都不一樣。

    比如,如果乙個社群的平均工資是2萬元,那麼養老保險費是2萬*20%=4000年左右,醫療費是2萬*10%=2000年左右。

    此外,還規定了最低和最高水平,最低水平的支付不低於社會層面員工平均月工資的60%,最高水平應為員工平均月工資的300%。 一般來說,最低等級是大多數。

    對於累積,它是區域性累積,如果關係被轉移,則需要重新計算累積期。

    是的,養老保險的最短繳費期限是180個月,也就是15年,可以多付,到時候可以多收。 同時,養老保險可以累積計算繳費年限,即允許間歇繳費。 醫療保險至少需要支付25至30年,當您達到退休年齡時,您可以申請養老金福利和醫療報銷(只要通常可以續保)。

    目前的退休年齡是男性60歲,女性55歲。 當然,在從事高風險工作、喪失工作能力等特殊情況下,可以申請提前退休,領取養老金。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1.如果你沒有找到新的雇主,你可以找一家代你繳納社保的公司,為你繳納社保。

    2、若找不到新用人單位,也可以免費繳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這不一定,關鍵取決於被保險型別的具體條款和條件。 如果對所購買的保險適用“損失賠償原則”,則不可能獲得雙重賠償,為同一保險標的購買兩份保險單是重複保險。 如果“損失賠償原則”不適用,則兩份保單在保險事件發生後都應得到相應的賠償。

    例如,A 有一套價值 500,000 的房子。 a、向兩家財產保險公司各購買保險金額為50萬元的房屋火災保險。 現在A家因火災損失了30萬元,A可以選擇向兩家保險公司中的任何一家索賠30萬元,但他不能要求他們各自向我支付30萬元。

    因為財產損失保險適用損失賠償原則,不可能損失30萬元,賠付60萬元,否則精神風險會大大增加。

    如果甲在兩家壽險公司為自己購買了50萬的死亡保險,那麼一旦甲因投保事故死亡,兩家保險公司都需要按照合同向受益人支付50萬元。 因為人的生命是無價的,不符合損失賠償的原則,所以有可能獲得雙倍的保險福利。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保險賠償金額根據被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失金額確定,無需購買多險,可以投保多險。 例如,如果兩份保單的保額為10萬元,而投保事故造成的損失僅為8萬元,那麼乙份保單就足夠了。 如果保險事件造成的損失超過 100,000 美元,那麼您可以要求兩份保單都已投保。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人壽保險還是別的什麼?

    保險原則是,不應允許客戶因損失而獲得不應有的利益。 比如財產保險,可以定價,房子值100萬,不管你買多少保險,如果房子投保了,所有的索賠都不會超過100萬,這應該是可以理解的。

    如果問人壽保險,有兩種情況,賠款和報銷,賠款是指死亡、重病,因為生命是無價的,不像房子能價多少錢,買多份就能得到賠償。 另一種報銷是指醫療,比如看病或住院花了多少錢,這是多張發票,即使你買了多份保險,你最多也能在發票上報出這個數字。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什麼型別的保險? 汽車保險或意外保險或其他東西......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自2011年1月1日起,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及涉及事業單位的新規定如下:

    1、擴大工傷保險適用範圍:擴大工傷保險適用範圍,擴大到各類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以及民間非企業單位、協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組織。

    3.簡化工傷認定程式:取消處理工傷認定糾紛中行政復議預復議的規定,縮短工傷認定時間; 建立了工傷認定的簡簡程式,將事實清楚、雙方無爭議的工傷認定申請的認定期限由原來的60日縮短至15日。

    4、工傷保險待遇大幅增加: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標準由上一年度整體規劃區職工平均月工資的48-60個月提高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同時,對殘疾職工的一次性傷殘津貼進行了調整。

    5、增加**支出專案:原來由用人單位為工傷職工支付的“醫院餐補助費”、“總體規劃區外就醫交通、住宿費”、“解除勞動關係時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改為工傷保險支付。

    6.加大強制力度:新增規定,在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不得停止支付工傷醫療費。 增設對不參加工傷保險、拒不協助工傷認定調查核實的用人單位的行政處罰,加大工傷保險強制力度。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事業單位工傷認定標準如下: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

    (二)在緊急救援、救災或者其他維護國家、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三)原來在軍隊服役,因戰爭或因公受傷致殘,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明,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職工。

    職工有前款第(一)、第(二)項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一、《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2、工傷認定程式,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屬單位應當: 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向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遇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確定的事項,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按照屬地原則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在此期間發生的工傷撫卹金等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相關費用。

    3.七級至十級傷殘撫卹金,《工傷保險條例》第37條規定,職工因工傷傷殘被認定為7級至10級傷殘的,享受下列撫卹:

    1)根據工傷保險的傷殘程度一次性發放傷殘補助,標準為:七級傷殘13個月工資,八級傷殘11個月工資,九級傷殘9個月工資,十級傷殘7個月工資;

    2)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勞動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僱傭合同的,工傷保險應一次性支付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發放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和殘疾一次性就業補助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你好! 我是一名正規的體育教師,2011年7月因工傷,雲南省楚雄市楚雄市自2011年11月起購買工傷保險與2011年1月1日起實施的《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發生衝突,導致工傷醫療、醫保報銷入院**醫療手術費用,發生的一切費用均不予報銷, 我該如何尋求幫助解決?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保險產品的適用性與被保險人的年齡密不可分。建議0-30歲的青少年投保重大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建議30-50歲的人投保重大疾病保險、人壽保險、意外保險、醫療保險。 昨晚,我整理了乙份適合所有年齡段的熱門保險計畫清單:

    適合所有年齡段的熱門保險點。你可以看一看。

    45歲以下建議優先投保重大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可以用癌症保險代替重大疾病保險。

    如何購買保險0-20歲的朋友可優先選擇重大疾病險、醫療保險、意外險

    如何為20歲以下的人購買保險? 成年前,在身心成長發育的時期,疾病在所難免,所以有醫療保險是極好的,零零碎碎的醫療費用可以報銷; 另外,孩子成長階段的意外會比其他階段的年齡多,所以可以考慮購買意外保險; 當然,作為危疾保險,越早購買越划算,也是必不可少的。

    如果您正處於成長期(20-30歲),建議您購買重大疾病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和醫療保險

    20多歲怎麼買保險? 20歲30歲,已經到了自己責任的年齡,這個時候身體年輕,精神抖擻,沒有意外和風險的概念,總覺得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其實不是,所以建議購買短期重大疾病保險+一年意外傷害保險+百萬醫療保險, 總費用不會太貴,乙個月也就幾十了,可以考慮一下,符合這個年齡段的朋友可以看看之前的師姐的答案教你為20多歲購買高價效比商業保險的訣竅你可以看看這篇文章。

    30歲以上50歲以下人群的保險策略:建議購買重大疾病保險、意外傷害保險、醫療保險

    你有什麼技巧才能為30多歲購買可靠的保險? 這個時候,買保險比為自己的家人更重要。 當人們步入中年,身體健康狀況下降,但壓力越來越大,重大疾病保險和醫療保險可以為疾病提供足夠的保障; 如果您因事故而無法繼續養家餬口,意外保險和人壽保險可以為您和家人的未來買到安心。

    對於如何買到合適的保險而不白花錢,關鍵是要選擇合適的保險產品。

    全國136種熱門重大疾病保險對比表(含各年齡段保險明細表)。

相關回答
9個回答2024-06-04

對於固定資產的購買,固定資產和非流動資產的原值應增加**“是要求您在購買固定資產時進行複式分錄,記得這樣寫: >>>More

8個回答2024-06-04

基本上和公務員體檢的標準是一樣的,絕大多數單位對視力的要求都不高,因為現在近視眼太多了。

8個回答2024-06-04

你問得太籠統了...... 不同的屬性有不同的劃分; >>>More

7個回答2024-06-04

財政補貼收入---基本補貼——專案補貼支出分為基礎支出和專案支出,主題相同。 主題太多,您只能提供電子郵件位址

4個回答2024-06-04

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可以享受哪些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