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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婚姻登記條件 1.男人和女人都必須自願(獨立)結婚。2、結婚年齡:男22歲,女20歲。
3. 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三代以內雙方及旁系血親無直系血緣關係(獨立提示)。 2. 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須提交的檔案 1.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 我沒有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裸頭彩色照片**(可現場拍攝)。 三、婚姻登記手續 1.男女均需辦理結婚登記的,應持所需證件,共同向一方有永久居住地的區、縣級民政局(或鎮人**)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各自填寫《婚姻登記申請書》。 3. 雙方須親身在婚姻登記官面前簽署或按手印《婚姻登記申請書》。 4、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雙方提交的檔案和宣告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應當批准登記。
4. 婚姻登記的時限和收費標準 1.登記時限:檔案、資料齊全的,當場登記,並頒發結婚證。2、收費標準:
國內結婚登記為每對9元,另加其他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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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結婚的時候,用戶口簿和身份證,這兩樣東西是必須的,每個地方的政策可能不一樣,去之前可以先諮詢當地的政策,以免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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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結婚證,必須需要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單身證明,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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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戶口簿,可以到派出所出具戶口簿,與戶口簿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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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民政局需要看戶口簿才能申請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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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戶口簿是不可能取得結婚證的,戶口簿和身份證是申請結婚證的必要證件,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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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戶口簿怎麼能拿到結婚證? 即使你是熟人,你也必須要求提供你的戶口簿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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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您必須有一本家喻戶曉的姓名簿才能獲得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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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沒有戶口簿是無法申請結婚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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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你有沒有丟過,但是沒有你的,如果只是丟了,可以在網上找到,如果沒有,就很難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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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結婚證時,需攜帶戶口簿,到一方登記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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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需要戶口簿才能辦理結婚證,如果沒有,可以去派出所發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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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如果需要戶口簿辦理結婚證,可以到派出所辦理戶口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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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必須同時取得兩張身份證,戶口簿必須在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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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結婚證需要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以及雙方的結婚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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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電視上不全是家人不同意不給戶口簿,然後男女主偷偷拿著戶口簿去申請結婚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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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登記是雙方的戶口簿和身份證,人家沒有就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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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戶口簿就拿不到結婚證的,需要持戶口身份證才能申請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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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行,申請結婚證需要戶口簿和身份證,沒有就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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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不可能的,否則你可以隨便拿到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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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們帶戶口簿和身份證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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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使用雙方戶籍本和雙方身份證,沒有戶口簿就不能申請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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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沒有戶口簿就拿不到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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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戶口簿,必須要求當地派出所出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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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戶口簿,就不能結婚! 申請時需提供雙方的身份證和戶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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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戶口簿是不能申請結婚證的。 我們先拿一本戶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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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戶口簿,就不能辦理結婚手續。 需要雙方的戶口和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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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申請結婚證,您必須持有身份證和戶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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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需要憑身份證和戶口簿申請結婚證,結婚雙方都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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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不,這是法律不允許的,不應該有乙個你不能這樣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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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沒有戶口簿是不可能辦理結婚證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六條 一男一女完全自願結婚,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男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婚姻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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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沒有戶口簿,就拿不到結婚證。 如果雙方結婚,雙方必須親自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申請時,應出示以下檔案和證書:
(一)戶籍證明;(二)居民身份證; (三)單位、村民委員會、居委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辦理結婚登記需攜帶的檔案:居民身份證、男女所屬村委會單位或居委會出具的無配偶證明、戶口簿。
婚姻登記必須是自願的,男方必須年滿22歲,女方必須年滿20歲。 男人和女人都沒有患上妨礙婚姻的疾病。 擴充套件資源:
內地居民結婚時,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中國公民與中國大陸外國人結婚,或者大陸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或中國大陸華僑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大陸居民有永久戶籍的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沒有戶口簿可以拿到結婚證嗎?
你生病了嗎?
“沒有戶口簿,就拿不到結婚證。 如果雙方結婚,雙方必須親自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申請時,應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一)戶籍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 (三)單位、村民委員會、居委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辦理結婚登記需攜帶的檔案:居民身份證、男女所屬村委會單位或居委會出具的無配偶證明、戶口簿。 婚姻登記必須是自願的,男方必須年滿22歲,女方必須年滿20歲。
男人和女人都沒有患上妨礙婚姻的疾病。 更多資訊:內地居民結婚時,男女雙方應共同到一方擁有永久居留權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與中國大陸外國人結婚,或者大陸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或中國大陸華僑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大陸居民有永久戶籍的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你不能有身份證嗎?
1.沒有戶口簿,就無法獲得結婚證。 2.如果沒有戶口簿,可以拿著身份證到戶籍派出所辦理戶口登記證,也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手續,注意戶籍證簽發乙個月後需要拿到結婚證。
可以拿乙份我的戶口簿影印件。
不,親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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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內地居民結婚時,須出示戶口簿及身份證辦理結婚手續。 根據《民政部關於實施《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當事人無法出示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憑公安機關或者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蓋章戶籍證明辦理結婚登記。
當事人登記時無法出示戶口簿的,可以向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申請戶籍證明。
根據《查昌派婚姻登記條例》,內地居民結婚時,應當出示戶口簿和身份證辦理結婚手續。 根據《民政部關於實施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當事人無法出示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憑公安機關或戶籍管理機關出具的蓋章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 當事人登記時不能出示戶口簿的,可以向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申請戶籍證明。
開戶口登記證麻煩嗎?
嚴格來說,如果沒有戶口簿,肯定拿不到結婚證,也拿不到證。但是,如果你實在沒有戶口簿,也可以去派出所出具戶口簿,拿到結婚證,也可以拿著合法的戶口簿登記結婚。 注意的是,在棚戶區後期滲透證明出具乙個月後,需要領取結婚證,如果戶口證明簽發時間過長,可能需要出具。
沒有麻煩。 可以開多長時間。
一般情況下,戶籍證的簽發可在1-3個工作日內出具。 但是,具體損失取決於發證機關的工作量和審查時間,可能會延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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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戶口簿,就拿不到結婚證,因為我們國家明規定,結婚時一定要帶上戶口簿等證明身份的檔案。
1. 沒有戶口簿可以拿到結婚證嗎?
沒有戶口簿,就無法獲得結婚證。
這時可以拿著身份證到戶籍派出所辦理戶口登記證,到結婚登記機關辦理結婚手續,注意需要在戶籍證簽發乙個月後拿到結婚證,如果戶籍證簽發時間過長,辦理不了, 它可能必須開啟。
2. 領取結婚證的條件是什麼?
1)結婚的必要條件。
結婚時必須滿足的條件,也稱為積極條件,包括:
1. 婚姻必須是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的。
《民法典》第1046條規定,一男一女結婚完全自願,任何一方不得強迫另一方或任何組織和個人干涉。
這項規定要求雙方必須具有結婚行為能力,並且沒有婚姻障礙。
婚姻是一種身份的行為,當事人享有排他性權利,大多數國家要求當事人親自到場,不能委託**。
2. 結婚必須達到法定年齡。
1)《民法典》第1047條規定,男性不得過早取消結婚年齡,男性不得過早取消結婚年齡,女性不得過早取消結婚年齡。這一規定表明,雖然婚姻自由是中國公民享有的權利,但並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為婚姻法律關係的主體。
2)晚婚是指年滿25歲的男子第一次結婚,年滿23歲的女子視為晚婚;晚育是指已婚婦女年滿24歲的第一次生育。
3)法定結婚年齡是強制性規定,而晚婚年齡只是乙個呼喚和鼓勵。
3.遵守一夫一妻制。
《民法典》第1041條規定,婚姻和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和男女平等。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2)禁止結婚。
禁止結婚也被稱為消極條件,或排他性條件,婚姻的障礙,即法律不允許結婚的情況。
現在,如果你想結婚,可以按照我國的結婚條件完成學業,一般情況下,雙方應攜帶戶口簿、身份證件等有效證件,到當地民政部門辦理回護送手續,若戶籍本遺失, 您需要去派出所簽發戶口簿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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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不可以,領取結婚證需要攜帶的材料有:戶口簿、身份證; 3-4張近期裸照; 如果您是其他國家的居民,則需要攜帶有效的通行證或護照。
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已辦理結婚登記的台灣居民,應當自行簽發有效證件。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出示下列證明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2)簽署宣告,證明他或她與另一方沒有配偶,並且與另一方三代以內沒有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出示下列證明及證明材料:
1)有效通行證和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員公證的證明,證明本人無配偶,與另一方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辦理婚姻登記的華僑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人或主管機關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證明該人無配偶且與另一方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的證明,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無配偶的證明配偶,與另一方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一)申請人的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二)由該人所在國的公證人或主管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經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證明,或由所在國使(領館)出具的無配偶證明。
以上只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最新資訊請慎重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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