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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如下:
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是當事方因經濟困難而未聘請訴訟律師時必須滿足的條件。 因此,經濟狀況是申請法律援助時判斷的重要因素,法律援助是指由**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情況的人提供免費法律服務的法律保障制度。 因此,當事人在申請法律援助時,還應提供相關的財產狀況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的,可以及其近親屬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委託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盲人、聾啞人,或者精神病患者未完全喪失認認、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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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因經濟困難而無人員聘請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下列需要**的事項:
1)請求國家賠償。
(二)申請社會保險福利或最低生活保障金。
3)要求支付養老金和救濟金。
4)贍養費和子女撫養費的要求。
5)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六)維護因正義和勇氣行為而產生的公民權益。
第。 二、在刑事訴訟中,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偵查機關訊問後或者自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未聘請律師的。
(二)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未因經濟困難而委託訴訟當事人。
(三)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指定的**人未因經濟困難委託訴訟人。
第。 三、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第。 4、申請條件與上述【協助範圍第十三條】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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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的規定,本條例所稱公民經濟困難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根據本行政區域經濟發展狀況和法律援助事業需要制定。
申請人住所地經濟困難標準與受理申請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經濟困難標準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請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經濟困難標準執行。
[法律依據]。《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 公民因經濟困難,下列需要**且無**人的事項,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申請社會保險福利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福利;
(三)誣陷或宗派)要求支付撫卹金或救濟金;
4) 要求贍養費、子女撫養費或贍養費;
(五)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六)維護因正義和勇氣行為而產生的公民權益。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
公民可以就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諮詢。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三條 本條例所稱公民經濟困難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根據本行政區域經濟發展狀況和法律援助事業需要作出規定。
申請人住所地的經濟困難標準與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的經濟困難標準不一致的,依照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的經濟困難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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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規定了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公民因經濟困難,需要**且無專人委託的下列事項,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More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的程式。
一、公民申請民事、行政法律事務法律援助的,應當向義務人或者義務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 刑事案件附帶民事訴訟法律援助申請,應當向審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司法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