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個12歲的男孩救了一位落水溺水的同學,他應該被承認為正義和勇敢嗎?

發布 社會 2024-06-12
1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這種情況應該被承認為正義和勇敢,男孩為救掉水的同學而犧牲,有一種正義和勇氣的行為。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必須被認定為正義和勇敢,因為這個男孩也為了救掉水的同學而讓自己溺水身亡,這是一種正義和勇敢的行為。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乙個12歲的男孩為了救掉水的同學而溺水身亡,當然可以被公認為正義勇敢,畢竟這個男孩也是為了救人而死的。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應該。 雖然不提倡這種做法,他應該趕緊找人幫忙,而不是自己下水,但這種精神是好的。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只要每年暑假,相關部門都會發布相關通知,要求學生暑假期間不要在湖裡游泳,因為每年都有好幾起學生在湖裡游泳溺水的事件。 遇到這種事情,家長們總是會很痛苦,因為很多家長沒有辦法全天候在家照顧孩子,所以當孩子去河裡游泳時,家長們都不知道。 有很多熱心人看到孩子游泳溺水,就下河救孩子,據新聞報道,一名男子在救水孩子的過程中溺水身亡。

    我認為這種事件對社會的影響還是非常巨大的。 雖然每年國家部門都會發布通知,要求家長在暑假期間不要讓孩子去河裡玩耍或游泳,但每年還是有無數的孩子在河裡溺水的案例。 這樣的事情發生後,家長們也會感到非常害怕,孩子看到這樣的訊息,也會覺得自己的生命比較重要,所以這種訊息很有可能對大家起到警示的作用。

    但對於男方的家人來說,這其實並不是一件好事,因為這個救人的英雄男子選擇在這個時候救溺水的孩子,而善良在這個時候並沒有起到任何作用,而是讓自己淹死在湖裡。 這期間,很多人不知道該如何應對,只有非常勇敢和絕望的人才會下河救人。

    相信很多人看到這個訊息都會很傷心,下次遇到這種情況,會三思而後行,下河救人。 因此,面對暑假的情況,家長要好好照顧孩子,千萬不要因為孩子的嬉戲而淹死在河裡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我認為這個世界對社會有非常積極的影響,通過這些世界,我們可以看到還有很多善良和正確的人,他們對國家和孩子的影響也非常顯著,但我們在對待他人時也應該保護自己的安全。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這件事對社會產生了非常大的影響,也給大家帶來了一定的警示,當你勇敢面對正義時,首先要保護自己。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這件事在社會上引起了特別強烈的反響,大家也對這個男孩很感動,也對孩子的悲慘經歷感到非常傷心。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正義、勇敢的行為”,是指公民為保護國家或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不顧個人安危,不顧個人安全,與各種違法犯罪作鬥爭或者提供緊急救災的行為。

    犧牲自己的生命來拯救自己的親人,應該被視為正義和勇敢,因為營救親人是履行法律義務的行為,而不是履行自己的職責,而溺水救朋友更可以被確定為正義和勇敢的行為。

    根據法律,它可以被認定為正義和勇敢:

    一是勇於與違法犯罪作鬥爭,事蹟突出;

    二是發生災害或事故時,不顧人身安危,勇於救援,事蹟突出;

    第三,還有其他正義和勇氣的行為,行為突出。

    1. 未提供援助導致的死亡是否被視為犯罪。

    因救助義務未提供救助而死亡是否構成犯罪,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他們是:

    1、路人受傷,能夠獲救但未獲救致人死亡的,不構成犯罪。 有救助義務但不救助的,構成犯罪的,法律法規沒有規定公眾有救助傷員的義務,不救助導致死亡的,不構成犯罪或犯罪,而只是違反道德倫理;

    2、但是,如果是警察、醫生或救護車離開汽車,則有救助傷員的義務,如果能夠救人但未能救助傷者,則可能構成玩忽職守。

    如果死亡構成犯罪,則不能挽救死亡,必須滿足哪些條件?

    1.行為人有一定積極行為的義務,這是不作為構成犯罪的前提條件;

    2.行為人確實有可能履行某項義務,但未履行,但由於某種原因沒有履行該義務的實際可能性的,不構成不作為;

    3.行為人不履行特定義務導致有害結果的發生,即不作為與有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而遭受損害的,侵權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賠償。

    沒有侵權人,侵權人已經逃脫或者不能承擔民事責任,被害人請求賠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的賠償。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一名16歲男童疑似被兩名女生引誘入河救人溺水身亡,女生需承擔法律責任。 因為這個案子,兩個女孩出軌了。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目前,僅懷疑她們被誤導,因此不確定這兩名女孩是否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法律責任分為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在刑事責任上,狗的生命不能用人身安全來衡量,兩個女孩的行為誤導他人下河救狗,涉嫌過失致人死亡,但很難真正確定犯罪, 需要結合現場環境、女孩的心思等因素,判斷兩個女孩是否能預見到她們的欺詐性求助會導致他人死亡。

    在民事責任方面,兩名女生未滿18周歲,為了限制其民事行為能力,遇難男童家屬可以要求其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和人道主義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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