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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夫妻,一百天!
這是什麼人!
這根本不是人類!
算了,走吧,把你能帶走的拿走,把所有的麻煩都扔給他! 總有一天他會得到報應!
如果他扔掉的東西有一定的價值,那麼你必須讓他補償!
如果他不付錢,你只能打110來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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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擔心他觸犯了什麼法律,他不就是把你趕走嗎? 你就走吧,這樣的男人,這樣的家有什麼好懷念的? 你可以帶上你的孩子。 看到他毀了他的心情!
如果你真的不願意,你撥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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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還沒有離婚,這些一般都是由夫妻之間的矛盾來調解的,你最好諮詢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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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麼是非法的,要麼不道德。 你可以自己把它拿出來,既然你處於那種情況下,你就不必抱有希望了。 我們離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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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違法的,只是不道德的。 既然你要離婚了,那就搬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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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它不是非法的,則沒有這種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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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志輝,您好,一男一女在離婚後一年內經協議對財產分割問題有悔改,請求修改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人民法院經審理,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未發現存在欺詐、脅迫行為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從信中看,李某請求法院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時間是在你同意離婚後一年內,所以法院可以依法受理。
但是,財產分割協議是在意向表達真實一致的前提下簽署的,協議訂立時不存在欺詐或脅迫,因此法院在庭審後不應依法支援雙方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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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親愛的,很高興回答您的<>
在簽署離婚協議乙個月後,他扔掉你所有的財產是犯罪行為。
籤離婚協議乙個月後,他把我的東西都扔掉了嗎?
您好,親愛的,很高興回答您的<>
在簽署離婚協議乙個月後,他扔掉你所有的財產是犯罪行為。
法律分析: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對方扔掉你的財產,金額比較大,損失比較嚴重,就可能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一般而言,民事責任也應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 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可以由當事人牽頭的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皮、明智的解釋;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菸等惡習,屢拒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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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前,男方擅自將女方的東西扔出門外,造成損失。 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男方賠償。
侵權責任法
第六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不能證明行為人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七條 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的,不論行為人是否有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第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教唆、協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與實施人承擔連帶責任。
教唆、協助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條 二人以上實施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其中一人或者多人的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能夠查明具體侵權人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 無法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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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留了下來作為證據,他以後會上法庭讓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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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你們的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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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不了解法律問題的人都可以隨時撥打12580進行諮詢。
首先,本案涉案房產是雙方婚後購買的,由雙方共同出資。 然後可以確認該財產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然後,在離婚的情況下,兩者可以平分。 >>>More
你現在應該去當地的派出所(你家鄉的派出所),不用等人口普查開始,免得到時候再錯過。 根據國家通知,以前未登記戶口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申報,不得以任何名義處以罰款。 事實上,現在要求支付社會贍養費而不是罰款。 >>>More
嗯,這是一種心理障礙,你需要心理諮詢**,改變你的思維系統,你可以改變消極的想法和行為,正確的思想和行為可以正確處理情緒和身體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