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看男方起訴前女友談戀愛6萬元?

發布 社會 2024-06-11
2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在我們固有的印象中,一旦戀愛中的兩個人沒有感情,他們自然會選擇分手。 從最初的相識、相識和愛意,到最後的“再見也是路人”,都非常令人遺憾。 但雙方都無能為力,因為兩人之間的愛情已經消失了。

    但如果一方後悔這樣的結局,他想為此做一些實際的事情,他需要做點什麼來彌補這段關係,他就會有補償對方一些分手費的想法。 它也可以稱為“精神損害賠償”。

    但是,這種費用是在一方或雙方同意的基礎上產生的,而不是強制性或法律手段。

    因為對不起,因為我不能陪你到最後,再也沒有機會照顧你了。 那麼,你能讓我用我擁有的錢來彌補它,作為我對你的補償嗎? ”<

    在一段戀愛關係中,兩人不再相愛,無法踏入婚姻的殿堂,但最終,對方卻用言語和道德威脅你,“你要給我一些分手費作為補償,補償我這些年為你失去的青春。 這樣的話不得不說,傷了感情。 如果不能走到關係的盡頭,試著讓它聚在一起,散去,這樣的話,無疑會打破這最後的奢望。

    難道只有乙個人的青春被消耗殆盡了嗎? 難不成兩人在一起從來沒有幸福過? 難道是兩人在一起的時間被浪費了?

    該男子在問題中的做法與上述描述相似。

    約會時,雙方的日常消費都是你我都想要的,法律效力上沒有規定:分手後,兩人要為這段關係補上差額。 能夠支援這樣的說法,只是人們心中的道德底線。

    如果不是上述情況,但女生利用這段關係欺騙男生,騙取男生錢財等行為,男生可以通過手機、銀行卡等消費記錄向公安機關報案,追回費用。 <>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我覺得兩個人談戀愛分手很正常,戀愛期間的開支也是自願的,不能因為分手就要錢。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我覺得兩個人都有錯,兩個人談戀愛肯定是要花錢的,但如果女生一味只讓男生買單,那麼男生就會認為我在你身上花了那麼多錢,你不能再離開我了,所以很多家長會教育女生,出門時千萬不要隨便花別人的錢, 而男人的這種行為,讓我感到非常羞愧,不夠慷慨。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我想,既然是你愛我想要的戀愛過程,談戀愛是要花錢的,現在你已經分手了,想把錢拿回來,這個能力是行不通的,因為在戀愛的過程中,男人雖然付出了錢,但女人也把青春和時間都花在了你身上。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我覺得男人的這種行為不是很好,不夠大方,他不能被稱為男人。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我個人覺得,既然分手了,男生送的貴重物品我就可以退還,留著也沒用,我肯定不會再穿了,還給他比較好。 如果乙個男人心胸如此狹隘,可能很難找到合適的女朋友。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我還需要償還我在戀愛期間花的錢嗎? 我認為它需要歸還。 如今,許多男孩和女孩在墜入愛河時都是為了結婚而去的。

    現在的年輕人都知道賺錢不容易,所以在戀愛閨蜜的時候,就想娶女孩子,所以這也應該算是彩禮了。

    部分。 <>

    雖然在戀愛期間,費用是分攤費用,但我認為轉賬、給女朋友買包包、衣服、化妝品等費用,應該由女生退還。 但是一起吃飯的錢是沒有必要的。

    因為這些禮物,或者說是轉給女朋友的錢,我覺得分手後,女生應該把這部分錢還給男生,因為男生愛上你是為了娶你,但後來你因為某種原因分手了,我覺得你還是需要把戀愛期間的一些費用還給男生的。 但如果男生不主動要你,我覺得女生沒有必要主動還給男生。 當然,這主要取決於這段關係中誰對誰錯。

    我認為必須償還的錢分為以下幾類。

    1.當男孩和女孩談戀愛時,女孩向男孩借錢。

    現在的夫妻很多,在戀愛過程中,女生會向男生借錢,雖然沒有借條,也沒有正式的借款手續,但我覺得如果後來因為某種原因分手,我覺得女生應該把男生借的錢還給男生。

    2. 轉讓或贈與。

    當乙個男孩和乙個女孩談戀愛時,基本上男孩會有一些錢轉賬或互相送禮物。 我不認為在戀愛期間,如果分手,男生和女生可以約好談談,告訴費用多少,然後各自償還對方欠對方的錢。

    3.通常一起玩或吃飯。 我認為沒有必要向女孩索要這樣的花,因為男孩應該慷慨大方。 作為乙個女孩,沒有必要計算吃飯或旅行的費用,我認為這是非常不男性化的。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不要,因為在戀愛期間花的錢是願意由對方償還的。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民法典》規定,戀愛期間花的錢必須還,所以說是還的。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如果花的錢多於指責,最好還是還給你以前的段友敏人,因為前任的錢不是隨風吹來的,分手後兩個支援應該清了。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這是必要的,因為他們兩個人花錢的目的是能夠結婚,但如果不合適,最好把財產歸還。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當然,戀愛期間花的錢是要還的,因為兩個人沒有結婚,也沒有和鄭哥有關的人事,所以戀愛期間的錢當然要還。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主要看花錢的原因和花了多少錢,小錢不需要還,大錢要商量。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不,因為花在墜入愛河上的錢是乙份禮物,是男人心甘情願付出的,根本不需要歸還。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戀愛期間沒有必要還錢,兩個人戀愛的時候,就一起花錢,不可能分得很清楚。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對於興舟來說,分手後,男方起訴前女友,讓他還錢,打贏了官司。 我認為在戀愛期間沒有必要花錢。 畢恆其實是願意動手的,對方也付出了精力和體力。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我不認為你必須償還你在戀愛期間花的錢,你必須償還你借的錢。 反正在愛情的甜蜜時期,大家都想在友情盡頭去婚姻的殿堂,也沒想過分手。 而且花錢也是男人願意的,不是強迫的,也不是騙的,所以按理說沒有必要還錢。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男人的要求很荒謬,因為早武和兩人已經分手了,掃瞄器和任即墨之間沒有任何關係,他向前女友說要花錢談戀愛的舉動沒有法律依據,法院也不會支援他的要求。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他不可能被法律支援和嫉妒,因為他為女友花的錢是自願的,所以這筆錢基本上不可能被埋回去。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它不會得到法律的支援,因為法律沒有規定愛情的成本是不合理的收入,男人自願支付。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愛情是兩個人結婚的前提,對彼此的了解足夠深刻,雙方也決定了關係才會有結婚帶的想法,讓雙方組成新的家庭,這也是我們經常看到的最好的結局,也有很多夫妻因為性格不合等原因而分手, 這段感情結束了,雙方的努力也是徒勞的,在雙方還是情侶的這段時間裡,他們也會出去約會、玩耍等活動,花錢成了面板或纖維的必要專案。

    不過,兩人花錢約會是極正常的,有些男生為了讓閨蜜開心,會不停地給閨蜜買各種禮物,而在杭州有個女子被前男友起訴,原來這次起訴要求女方返還29萬元的愛情費用, 女方看到這筆費用愣了一下,兩人的戀愛行為,男生結賬很正常,但不知道分手後,我會打官司,那你怎麼看這件事?

    從法院的判決來看,前男友要求女方返還29萬元的戀愛費這次被駁回了,畢竟前男友沒有舉出足夠的證據來證明戀愛費,這也是被拒絕的一大因素,但從道德的角度來看,很多男女朋友在分手時都會因為感情問題而焦慮, 而且他們很少關心對方的錢。我也知道前男友對自己有多恨,這都是感情問題造成的,秋後這種算賬的情況實在是太難得了,這讓很多網友都看不懂,畢竟兩人還沒到結婚階段,誰花錢的問題可以商量, 而且也是彼此真誠的交談,在這樣的事件之後,女方也對這個前男友徹底失望了。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大家賺錢都不容易,在戀愛過程中,他們會認可對方是乙個可以和自己一起生活一輩子的人,願意為她花錢。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我覺得這個前男友的做法很不好,因為明在相處的過程中陪著對他們兩個人的羨慕,他們肯定是把對方付了一團糟,而且不是男友單方面支付了這部電影。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我覺得前男友的做法雖然不合適,但也是合理的,畢竟29萬在普通人眼裡可不是個小數字。

  25.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男方與女友分手後,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追回兩人交往期間花費的費用,共計29萬元,並能提供各種轉賬截圖。 但是,法院不予支援,包括最高35,000元的轉讓,這不屬於借款性質。 <>

    這件大事告訴我們,兩個未婚的人應該在經濟上分開,每天的開支花光了,但不要指望錢會回來,你可以知道規模,這件事不清楚。 兩個人同居,就是同居所花的錢不能確定是借來的,也不超過日常交往的限度,所以男生和女友相處的時候,這筆錢是不還的感情就是感情,生活就是生活,錢就是錢,一定要分辨出棚子的核心,否則到頭來會有麻煩,誰也說不出來。 <>

    如果兩個人真的急於結婚,雙方應該對經濟消費有乙個大致的了解,更不用說經濟的完全平等了,對方應該知道對方的經濟能力在哪裡,男方在女方身上花了29萬元,女方在男方身上花了29萬元,這方面沒有報道, 但最終無法確定貸款的性質,而35000的轉賬也無法確定為貸款的性質,難道沒有必要寫借條來識別嗎?這些事情無法解釋,所以網友們都在激烈討論這件事情,但又說不通。 <>

    你一定不能和女朋友走到這個地步,如果你沒有結婚,你應該知道哪些錢可以花,什麼錢不能花,不要去竹簍的盡頭打水,不是你不重視你的女朋友或者不愛你的女朋友,而是雙方都想平等, 那麼他們都是平等的。沒說只有男生女生花錢,女生不用花錢,安心享受這種服務,然後一直說要再次地位平等,這是無理的,無稽之談。

  26.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法院駁回了南方的訴訟請求,法院認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原告僅以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為依據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辯稱,轉賬是為了償還雙方此前的貸款或其他債務,被告應提供證據證明其主張。 在被告提交相關證據證明其主張後,原告仍應承擔建立貸款關係的舉證責任。

  27.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法院駁回了該男子拆解他的請求,因為雙方在相處的過程中都要支付鉛費,男子不應該盲目地要求他支付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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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很了解她的性格! 女孩喜歡好話! 讓我給你發個訊息! >>>More

15個回答2024-06-11

我男朋友和我前女友很親近,我覺得男朋友可能對我前女友還有感情,所以我覺得他不是真的喜歡他,這會讓他很傷心。

5個回答2024-06-11

讓自己好好活著,不要刻意忘了他,因為這件事只會讓人更用心去想,既然分開了,那就放手吧,放手吧,其實放手也沒關係! 現在你應該讓自己忙碌而充實,與其給自己時間去想他,不如讓自己變得優秀,我想在未來的某一天,你會變得非常成熟和優秀,當他看到你的時候,也許他會感到一種莫名的心痛,也許不是後悔,也許是愧疚,一種虧欠, 但在他心裡,你已經是曾經擁有的風景,一道刻骨銘心的風景,希望你能給自己時間走出來,然後做你自己記住,活著要善待自己,快一點

11個回答2024-06-11

我的第乙個女朋友是高中4年的同學,他們在一起的那一年復讀,她屬於那種活潑,無論她笑得多麼沮喪,她都會開心,我們一起學習,一起進步,她難過時我安慰,她沮喪時鼓勵我。 或許也是因為初戀,記憶一直很深。 她送了我大學畢業後最好的18歲生日禮物,那天早上她突然說要和我分手,起初我以為是開玩笑,但當她說她和我高中同桌(他們倆碰巧在同一所大學)時,有幾次她拿刀抵住了她的脖子, 現在想想,當時真的很極端。

17個回答2024-06-11

證明她是乙個理性的女孩,她想得很遠。

做乙個心地正常的好朋友,預測未來的事情並不容易,也許你們會在一起,也許幾年後就能遇到自己真正的命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