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磚頭、扳手、菜刀等工具威脅在網咖上網的同學,是否構成犯罪?

發布 社會 2024-06-29
2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你可能會被懷疑擾亂公共秩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條的規定,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是指聚集群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經營、教學、科研、醫療等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 對頭目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他積極參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這當然是違法的,法律不允許威脅和恐嚇他人。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這絕對是犯罪,未成年人是不允許進入網咖的,但是使用工具威脅在網咖上網已經很惡劣了。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這不是犯罪,因為他沒有對你做任何事情,如果足夠了,那就算了。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這取決於威脅是什麼,比如要錢,或者只是想打人,反正這是非法的,但其他事情比如威脅他不要開啟外掛程式,威脅他玩乙個好遊戲,恐怕這些都不是。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因為你還沒做過,只是在嚇唬對方,所以不應該算是犯罪,嗯,不過很正常,我覺得最好不要做這種事! 本人。 並不是說沒有必要做這樣的事情,因為好吧,吃力不討好,我覺得。

    恐嚇。 這很正常,但如果你真的採取行動,那真的是犯罪。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我覺得不管你用不用工具,只要你在網上對同學構成威脅,恐嚇,就是犯罪。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當然,你是違法的,而且你是恐嚇學生的同學,所以你這樣做的後果也很嚴重。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這一定是犯罪,但只是輕微的。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這是對他人人身自由的侵犯,尋釁滋事,可以報警。 讓**來照顧它。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是打人,反正都是違法的,但其他的事情比如威脅他不要開啟外掛程式,威脅他好好玩遊戲,恐怕這些都不是。

  12.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人身威脅絕對是非法的,可以被警察制止。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當然,人們可以隨便起訴你。 如果你威脅任何事情,你可以打電話給警察逮捕你,至於犯罪,這是乙個隨意的判決。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威脅某人絕對是犯罪。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當然,如果是為了錢,他的目的是搶劫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用磚頭、扳手、菜刀等工具威脅在網咖上網的學生是犯罪行為!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一對年輕人因違法被判處兩年徒刑。

    2005年12月06日於12:26

    今晚的報紙新聞。

    在得知女友和前男友還在戀愛中後,一名男子不滿,於是通過網路聯絡了女友的前男友,並召集女友和同夥互相打架。 日前,河西區法院以一審聚眾鬥毆罪判處該男子及其女友有期徒刑兩年。

    22歲的年輕女子蘇和19歲的年輕男子李是一對戀人。 今年年初,當李得知蘇某還與前男友田某保持聯絡時,對田某很不滿意。 4月12日下午,通過網際網絡聯絡了李某和蘇某。

    田某. 李某和田某先是在網上互相辱罵,然後約定了與對方打架的時間和地點。 隨即,李某隨即召集了兩名同夥(均在逃),連同蘇某共4人,於當晚10時許,攜帶兩把砍刀,趕到位於本市河西區的一家醫院附近。

    蘇先是認出了田某,然後四人開車跟著田某和他的同伴杜某,當他們到達河西區焦家寺的一小塊區域附近時,蘇某和李某停下腳步等候,另外兩名同夥各自拿著砍刀落車,趁田某和杜某措手不及,砍向了田某和杜某。 隨後,四人乘車逃離現場。 同年6月2日,蘇某、李某兩人被捕並被繩之以法。

    經法醫鑑定,受害人田某及其同伴的傷勢均較輕(偏重)。

    經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人蘇某、李某某無視國家法律,聚眾聚眾持械打架,擾亂社會公共秩序,構成聚眾鬥毆罪。 被告人蘇某、李某未實施本案具體持械鬥毆,為共犯,應當依法減輕處罰。 同時,考慮到案由、兩名被告人對被害人經濟損失的積極賠償、在事件發展中的作用等具體情況,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孫啟明. 邢泉、徐德利)。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就在幾個月前。 有乙個孩子,他的父母晚上外出,他乙個人在家。 由於孩子不相信任何神靈,所以他並不害怕。

    這是“你害怕什麼”的問題。 已經是晚上十一點多了,父母還沒回來,他開始有點擔心了。 於是,他給父母打了電話**,**從管子裡出來,卻是“你的**是空號碼,請先打聽再撥......孩子嚇壞了,於是報了警。

    結果,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他家的**突然著火了。 孩子尖叫著跑了出去,他們被關了起來。 他絕望地看著牆。

    把我嚇壞了! 孩子醒來,發現自己在做夢。 這是,乙個女人拿來一條毛巾,給他擦汗。

    然後孩子睡著了。 閉上眼睛的那一刻,我回想起那個女人,突然想起那個女人沒有眼睛,她的眼睛漆黑一片,臉上有血跡,臉色蒼白。 他喊道:

    是的! 救命,加油! 他開始跑出門,但門真的是鎖著的,他去廚房拿起菜刀,就像女人把它砍下來一樣,菜刀把女人切成兩半,然後女人才恢復過來。

    他伸出指甲沾滿鮮血的手,抓住了孩子。

    此時此刻,你一定不能向後看,因為你是肉眼看不到的! 如果你不把這個帖子複製給 3 個人,凌晨 4 點,你會死的......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非法。 身份證的持有人是否負責,有待確定。 如果丟失,所有者不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是借來的身份證,您將負責。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如果你觸犯了法律,違法了,最好小心。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雙方責任自負,使用者和身份證持有人均自行負責。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

    2) 購買、**或使用偽造或變造的居民身份證。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和以騙取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予以沒收。

    你已經犯了冒用他人身份證的罪,如果警察態度嚴重,你將被罰款或拘留。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他只會記錄你網咖的違規行為,對你沒有任何影響!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網咖關門了,你下飛機換到網咖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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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個回答2024-06-29

您可以向建設部門投訴,並要求拆除違反規定的建築物或構築物; 如果從民事糾紛的角度來考慮,那麼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通行權的建設等侵犯你的通行權提起訴訟,也可以諮詢當地律師的訴訟方案。

2個回答2024-06-29

一般你右手拿著刀,左手拿著叉子,先用叉子壓大部分牛排,然後用刀從左下角切到右上角切成桶塊。 >>>More

18個回答2024-06-29

不,它更生鏽。 您可以嘗試用醋擦洗它,然後用磨刀石磨尖它(就好像你會做幾次一樣)。 >>>More

20個回答2024-06-29

首先,我想澄清一下,lz,你調整新圖層的透明度並直接在上面繪製,這不叫複製,那叫繪圖。 如果你學過素描,你應該知道繪畫和臨摹之間的差距有多大。 >>>More

3個回答2024-06-29

which和what的區別:選擇範圍比梁凱小或比較清楚時用哪個,選擇範圍小或不清楚時用什麼和what的區別:選擇範圍小或清晰時用什麼,選擇範圍小或不清楚時用什麼。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