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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局長對局長在行政機構建設中失誤的分析。 相信局長晉公升後,局的組織架構進行了改革,增加了司長和副司長,以改善與同事的關係。
該局的工作因主科和副科職位多,導致職位臃腫重疊,下屬效率低下,權責不清,人員素質低下,工作受挫。 具體分析如下:
導演的做法是高度主觀的。
作為乙個靠實力晉公升的成功人士,雖然下屬在成功之路上給予了他幫助和支援,但作為乙個合格的領導者,他必須要有明確的委屈與委屈,公私分明,要有長遠的眼光。 他的改革導致了“行政組織結構的無效性”,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決策緩慢或質量低下。
由於主席團設立的職位重疊過多,組織層面可能存在太多決策問題,決策可能存在嚴重分歧,以及決策質量差、資訊不足等原因,也可能導致錯失良機,不做該做的事。 這也導致了案件中的相互討價還價,領導們吃苦了。 (2)組織無法創造性地應對環境的變化。
當局長發現其組織存在嚴重的人事問題時,應制定競爭機制,提高人員效率,減少人員,不斷改善制度環境,以適應時代的要求。
3)過多的對抗性衝突。我認為,如果組織在每個崗位設定太多人,不僅會導致權力下放,還會導致上下級矛盾過多,人員內部矛盾,個人情感衝突會被帶到工作中,嚴重影響工作程序, 問題會累積起來,使整個組織慢慢衰落。通常,根據物料的管理層次結構,組織實施線性集中式結構模型。
導演的行為是權力過度下放的表現,也就是說,他的線性集權形式減弱,橫向結構的寬度過大,嚴重制約了組織的發展。 作為乙個單位部門,如果是工作的需要,那麼可以適當增加一些崗位,但必須多角度考慮後才能落實,不能情緒化,公私不分。
這種結構就像乙個金字塔,頂端是乙個擁有絕對權威的上級領導,他將組織的整體任務劃分為多個部分,然後分配給下一級的責任,這些下屬領導進一步細分自己的任務,並將它們分配到下乙個級別,這種將原有任務不斷延伸到每個員工身上。 在線性集中的組織結構中,董事對其管轄下所有成員的行為負責,並有權下達下屬無條件服從的命令。 然而,主管的下放權力,就是讓下屬任其任之,導致他們能力不斷下降,事務處理不當,造成難以控制的局面。
所以,這個局長在局長行政組織建設上是一大失敗,他的能力雖然有把握,但並不是乙個合格的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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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犯了按人設崗的錯誤,導致組織臃腫,人員過多。 要按業務流程設定崗位,崗位必須必要,工作必須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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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行政機構的基礎。
在“相互碰撞自賠”不適用的情況下,單方全責事故的解決可以參考此前保險業出台的《強制交通保險財產損失無責任賠償簡化處理機制》,即無責任賠償。 方法是:事故發生雙方的車輛損失由全責方保險公司調查評估,對於本應由非責任方強制交通保險承擔的車輛損壞,由全責任方保險公司在強制交通保險的非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內賠償損失。“相互碰撞、自我賠償”實際上是一種公升級的服務模式,它進一步簡化了事故各方都有責任的事故索賠流程和程式。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