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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不一定需要搬家你的戶口才能結婚。 法律沒有規定男女在登記結婚前後必須一起移動戶口。 是否需要遷移取決於雙方的共識或需求。
1、持結婚證、女方戶口簿,到女方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婚姻狀況變更為“已婚”,出具《戶口簿》; 2、持雙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男方村(居)委員會證,到男方派出所填寫戶口登記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部分地區需提供計畫生育辦的《結婚生育證明》); 3、審批後,可以網上遷移,也可以拿著《戶口證明》到女方派出所搬回戶籍。 4、女方安頓下來後,需要辦理新的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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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結婚證。 你可以安定下來,但你不能。 作為妻子,但是。 相反,這是非法同居。 正式成為妻子。 需要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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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個問題,首先兩個月沒有結婚證,不可能把房子安頓在家裡,因為依法來說,和夫妻一樣,也要有一定的法律認可,比如結婚證和派出所出具的證明、戶口本證, 你們可以夫妻,這樣你就可以籤戶口,落在南方戶籍上,如果沒有結婚證,他就難不了,因為如果你落在戶口上,那就證明你是合法的,所以沒有結婚證,他不能把它們疊在你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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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兩人拿到結婚證,女方沒有戶口,是合法夫妻。 結婚須經婚姻登記。
只要登記結婚,就是合法的夫妻。 但是,如果不符合結婚的實質條件,如未滿結婚年齡、有血緣關係等,則無效。 獲得結婚證就確立了夫妻之間的關係。
夫妻之間的法律關係從結婚登記和領取結婚證時開始計算。 法律規定,結婚的唯一法律程式是獲得結婚證。 只有結婚證是證明婚姻雙方婚姻合法性的唯一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9條 一男一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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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沒有戶口、沒有結婚證的夫妻同居算不算夫妻?
戶口不在一起,不是判斷一男一女是否為夫妻的關鍵因素,結婚還是要以結婚證為準的,沒有結婚證,不管是什麼關係,在法律上都不算夫妻。 未經取得結婚證而以夫妻名義同居,在法律上稱為非法同居。 如果條件允許,最好盡快拿到結婚證,否則,非法同居關係就應該結束。
2、非法同居是指一男一女不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以夫妻名義同居,也被群眾認為是夫妻之間的一種同居。
1.同居是指一男一女未經登記結婚而公開以夫妻身份生活在一起所形成的社會關係。
2、沒有配偶的一男一女,未經婚姻登記,以夫妻的名義公開同居,屬於典型的同居關係。
3、有配偶與婚外異性的人,以夫妻名義公然同居,即重婚和同居。
4、除公開同居關係外,與他人公開同居,即雙人同居。
2.沒有結婚證可以登記孩子。
非婚生子女需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以下材料
(一)父母書面申請進入戶口;
2)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鑑定證明原件及影印件(非婚生子女須出具親子鑑定證明,由公安機關指定的鑑定機構出具);
3)父母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
非婚生子女是否需要支付社會贍養費?
非婚生子女的父母違反了計畫生育政策,按照計畫生育法的規定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但這不應影響子女的戶籍權。
但是,根據許多省市的規定,必須繳納社會贍養費才能進行戶籍,例如北京市要求“如果孩子是違反法律法規出生的,例如超計畫生育或非婚生子,則必須出示嬰兒出生地醫院填寫的《出生醫學證明》, 嬰兒父親和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以及嬰兒母親戶籍所在地計畫生育部門出具的社會撫養費繳納證明。非婚生嬰兒還應當提供親子鑑定和親子鑑定證明,由派出所批准和處理。 不過,一些省市出台了簡化戶口登記手續的新措施,如山東省2014年頒布的新規定,明確了繳納社會贍養費不再是入戶的先決條件。
可以寫上兩個人的名字,你們倆沒有結婚證,需要去公證處辦理房產出價協議的公證手續,明確你們各自在房子中有多少股權份額,然後拿著公證的協議,就可以簽訂兩人名字的正式購買合同了, 這樣房產證也是你的名字,如果你沒有拿到結婚證,男方簽了購房合同,房產證不能寫兩個人的名字,只能寫乙個人的名字。這屬於男方婚前購買個人財產,產權絕不會與女方有任何關係!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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