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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可以改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姓名變更,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年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
更改名稱所需的檔案是: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
2)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三)能夠證明變更原因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
4)單位員工需經單位人事部門批准的證明;
5)其他證明。
需要提醒的是,一旦改名成功,所有原始記錄,包括畢業證、社保卡、公積金賬戶,甚至結婚證,都需要一一更正,否則,當相關檔案需要審核時,姓名不符會帶來無窮無盡的麻煩。
基於以上考慮,如果您堅持要更改姓名,則應在上述問題形成之前,將其他檔案一一更正,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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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上戶口簿,到公安局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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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可以改變,只是有點麻煩。
1.首先,您必須向戶口所在地報告。
派出所提交申請,然後寫上需要改名的原因, 2.當成年人申請改名時,他們通常會在這段時間內開始工作。需要由相關工作單位頒發證書。
3、然後到當地派出所戶口辦理。 戶籍機關工作人員認為理由成立,需要更改姓名的,將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證明。
4.幸運的是,您將來需要申請新的身份證。
前面的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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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多大了? 名稱越大,更改起來就越困難。 身份證、護照、畢業證等都要換證,很麻煩。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變更姓名:(一)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其父母或者收養人應當通知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
年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更改名稱所需的檔案是: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2)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三)能夠證明變更理由成立的證明材料原件; (四)本單位員工須經本單位人事部門批准; 5)其他證明。需要提醒的是,一旦改名成功,所有原始記錄,包括畢業證、社保卡、公積金賬戶,甚至結婚證,都需要一一更正,否則在需要審核相關檔案時,姓名會不符,會帶來無窮無盡的麻煩。 基於以上考慮,如果你堅持要改名,你應該在上述問題形成之前就去做,所以最好現在就改,身份證上的位址就是學校的位址,說明你的身份證是學校發的,那麼你進校的時候,你的D戶口肯定已經搬到了學校, 屬於學校集體戶籍。
當然,你不會有戶口書,但在學校的集體賬戶上,你會有自己的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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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改名比較容易,戶口簿和身份證的那種可以到當地戶籍部門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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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確實很麻煩,第一本書必須表示願意改名,第二本書必須充分,第三本書必須承諾改名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由自己承擔,並且可以改名,年滿16周歲的人必須提交書面申請,並提交有效的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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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只要不違反更名,區公安局就會批准。 更改姓名是公民的個人權利。
要更改公民的姓名,他或她需要前往他或她註冊的警察局。 變更姓名所需的檔案是申請人的書面申請、居民身份證、戶口簿以及能夠證明變更原因的證明材料原件。
需要提醒的是,一旦改名成功,所有原始記錄,包括畢業證、社保卡、公積金賬戶,甚至結婚證,都需要一一更正,否則,當相關檔案需要審核時,姓名不符會帶來無窮無盡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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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一般涉及迷信,如風水。 改名容易,但改名後,戶口簿等檔案需要重新處理,會有些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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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更改姓名,只需攜帶戶口簿和身份證等檔案直接到戶籍機關辦理變更即可。 如果孩子姓名發生變更,孩子的父母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申請通過後,戶籍機關將在戶口簿上更改孩子的姓名。 法律依據:
《戶籍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姓名的變更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年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不過,我個人認為,這個名字是父母對自己的期望,你一定知道,這個名字是乙個人的印記,跟著你這麼多年了,你改了名字之後認識你的人還記得你原來的名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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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改名,在目前的情況下不容易改名,而且改名很麻煩,可以去當地派出所查閱詳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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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動起來容易,但是你的畢業證書之類的東西就挺麻煩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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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可以更改。 您可以到戶籍所在街道簽發證明,然後到戶籍辦公室辦理。
有很多人改了名字,不換戶口簿,卻被朋友叫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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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不要改,因為改名涉及很多事情,很多都需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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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錢不容易,可以去戶口地問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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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更改姓名,可以向當地派出所申請,然後報到市級批准。 現在公民改名是權利,一般情況下都是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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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改名嗎? 年滿 18 歲並成年後。 更改名稱。 申請。 去警察局。 去吧。 名稱更改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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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敖的帖子,你姓什麼。 東?
董寒友,董晨英。
東燕對,東心才。
董玉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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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是的。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依照規定決定、使用、變更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因此,從理論上講,可以隨時更改戶口簿上的姓名。
申請更改姓名的公民必須出示以下證明檔案。
乙個。申請人的書面申請(如申請人未滿16周歲,由監護人申請) b.未滿16周歲的人父母離婚、改姓的,應當提供離婚證明,並由父母和父親雙方簽署協議。
C、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D、屬於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必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批准變更證明,屬於在校學生的,應當提交學校許可變更證明,無單位需由戶籍的居民(村)委出具證明, 然後由戶籍責任區公安機關簽字證明,經公安所主管公安機關同意後,將變更更正表列印(未滿16周歲者可變更姓名,無需列印變更更正表, 經主管局長批准後,直接在派出所戶口登記室辦理)並報分局戶政廳審核審批
戶籍簿上已經登記的姓名是可以更改的,但是如果要更改,應該盡快更改,否則以後會有更多的案件涉及該名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 第三條 戶籍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負責。 有公安派出所的市、鄉鎮,以公安派出所為戶籍管轄,無公安派出所的鄉鎮,以鄉、鎮為戶籍管轄。
鄉鎮人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是戶籍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登記2)年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時姓名,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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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所知,大多數想改名的人。 他們都覺得自己的名字太平庸了。 這意味著有太多的人有相同的名字和姓氏。
所以我想想出乙個不同的名字。 或者換乙個特別響亮和有意義的名字。 在現實生活中。
有些人想改名字,因為他們覺得這不好。 對於想改名的人來說,很大一部分人想改名,是因為他們覺得自己的名字不好聽。 乙個人的名字首先必須聽起來不錯,讀起來朗朗上口。
而有些人的名字並不符合這個特點,聽起來一點也不好聽。 對於這些人來說,他們會痴迷於此,他們會考慮給自己改個好聽的名字,讓自己感到驕傲。 這就是為什麼很多人想改名的原因。
認為自己的名字不好是一些人想要改名的主要原因。 也有一些人想改名,因為他們覺得自己的名字有不同的含義。 乙個人的名字不僅是身份的標誌,而且具有相應的含義。
甚至連名字的內涵都更重要。 如果乙個人的名字有深刻的含義,它就會被注意到和尊重。 正因為如此,那些認為自己的名字不好的人會改名。
有些人為了給自己帶來好運,想改名。 在那些想改名的人中,也有一些人因為想走運而想改名。 他們想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不同的名字。
不僅如此,這個名字也非常有意義,有一定的含義。 或者有些名字令人難忘,為了記住某個人。 或者記住一些事情。
褲子服務員故意改了名字。 一般來說,如果乙個人想談論旅行,他必須改變他的名字。 總是有一大堆理由可以給出。
我就是其中之一。 我也曾經覺得我的名字太普通了。 所以我擅自改了名字。
然而,由於警察局工作人員的筆誤,我的名字又被弄錯了。 多乙個點變成另乙個詞。 為此,我結婚後又改了名字。
當我改名時,這也是乙個小插曲。 所以對我來說。 我非常能理解那些想改名的人。
反正乙個人要改名,總能說出很多理由,不管怎樣? 他只是不想要他現在的名字,所以他一定想改名。 這些也是我想改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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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可以變更,公民按照《戶籍條例》規定變更姓名的,應當持姓名變更申請表、戶口簿和有關證明向戶籍所在地戶籍機關申請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襯衫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一)未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2.年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你可能屬於比較踏實的型別,可能適合一些比較穩定的工作,但建議你對自己有信心,人人平等,不是說誰出身比別人差,記住:世上沒有什麼難,只有怕心的人!!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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