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認為這應該退還,因為雖然你沒有結婚,但你還活著,你只是不交換你消費的東西,然後還給它。
-
雖然你還沒有拿到結婚證,但是你已經擺好了婚宴,事實婚姻已經確立,可以重新申請結婚證,但是你們同居一年了,你覺得相處不來,你想分手,你想分手, 這個彩禮可能需要退還一部分,你也需要退還一部分,否則你可以諮詢律師,是否應該退還一部分彩禮和三塊金子給男方。
-
不可以,就算你沒有證照,但你已經辦好了婚禮,而且你們已經夫妻生活了一年,而且有事實婚姻關係,所以彩禮是不能退的。
-
我覺得就看原因是什麼了,你們為什麼分開,是哪一方的原因,如果是男方的原因,他做錯了什麼,我覺得沒有必要退出,而且同居了這麼久的女孩子也是不知所措,如果是你自己的問題,剩下的還給別人, 最後,你必須拿到證書,只有結婚證書才能保護自己。
-
既然已經結婚了,又沒有結婚證,為什麼不趕緊去拿結婚證,不然萬一出了什麼事,就沒有保障了。
-
如果你沒有結婚證,那麼從法律意義上講,你只是屬於同居,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至於彩禮等等,就看雙方是否通情達理,對方就是不給你,你也說不出來。
-
如果我和我的伴侶結婚了,但我沒有結婚證,那麼我認為這不符合法律程式,我必須有結婚證才能受到法律保護。
-
我和我的伴侶結婚了,但我沒有結婚證,所以你不受法律保護,那不行,你必須拿到證。
-
《婚姻法》規定,結婚時,必須到當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取得結婚證,這樣婚姻才能合法,是合法的夫妻。 否則,就是非法婚姻,就是犯罪。
-
你好,這位朋友居然覺得這對你來說不算什麼,最好早點拿到結婚證,這樣你們才是合法的夫妻。
-
如果您與您的伴侶結婚但沒有結婚證,那麼您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
-
啊,如果你沒有結婚證,你就不受保護你的法律的約束
-
對於結婚的傳說,但是沒有結婚證,這個結婚證應該在結婚的時候處理,如果你沒有結婚證,你是事實秀,你可以補發。
-
這裡所指的婚事,僅指沒有結婚證的宴會,而是在法律上。 事實並非如此。
-
我覺得你應該把剩下的三枚金子還回去,這樣更合適。
-
那只是乙個走動的手續,沒有結婚證,就不是正式結婚。
-
去領結婚證,只有拿到結婚證,才能在法律上承認夫妻。
-
沒有結婚證的夫妻同居是事實婚姻。 然而,自1994年2月1日起,《婚姻法》不再承認事實婚姻,這並不意味著法律不完全承認事實婚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零四十六條:婚姻完全由一男一女自願締結,禁止任何一方強迫另一方,也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干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男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結婚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三)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
如果沒有取得結婚證,就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婚姻,沒有法律效力。 婚姻是一種合法的行為,如果你告訴男女雙方都想結婚,他們需要去民政局登記結婚。 如果符合結婚條件,民政局需要簽發結婚證,之後雙方將建立夫妻關係。
因此,如果婚姻要具有法律效力,雙方都應登記結婚並取得結婚證。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1049條,男女均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釋(一)》第七條:未依照《民法典》第一百零四十九條辦理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的男女提起離婚訴訟的,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前,男女均符合結婚實質條件的,按事實婚姻辦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後,男女雙方均符合結婚實質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重新申請結婚登記。
未辦理完婚登記的,依照本解釋第三條的規定辦理。
-
雖然結婚儀式可以不帶結婚證舉行,但陳潭結婚證是法律認可的正式結婚方式,是確認夫妻關係合法性的重要依據,具有以下意義:
夫妻證明:結婚證可以證明夫妻關係,是合法婚姻的證明,也是夫妻雙方合法身份的證明。
婚姻權益保護:結婚證可以保護夫妻雙方的婚姻權益,在財產分割、子女撫養費、債務承擔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加強家庭管理:結婚證可以加強家庭管理,促進家庭和睦,規範家庭成員的行為。
促進社會穩定:結婚證可以促進社會穩定,增強社會凝聚力,有助於家庭和社會的穩定發展。
結婚證的重要性在於,它是夫妻關係合法性的重要檔案,可以保護夫妻雙方的權益,加強家庭管理,促進社會穩定。
首先,你的婚姻是一件值得慶祝的喜事,我祝賀你; 其次,你的父母也是他的岳父岳母,你作為晚輩贍養長輩是很自然的; 第三,因為你雖然現在是事實婚姻,但如果你沒有拿到結婚證,你就得不到法律保護,所以很大程度上,你不會得到和合法婚姻一樣的待遇,不管怎麼說,幸福都是自己爭取的,既然戀愛了,為什麼不拿到結婚證(真正意義上的婚姻), 如果雙方都是你我都願意,我建議你還是去註冊好點,不然對你太不公平了,為了以後過上更好的生活,你要好好想想,姐姐,婚姻是一輩子幸福的,如果沒有保障,那麼你得到的幸福也會被抹去...... 它很珍貴。
1、如果當初沒有登記結婚,不算夫妻關係,不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都有權與他人結婚; 2.你有權嫁給別人,這是合法的。 >>>More
通常,你不能,除非你能在訂婚時拿回部分彩禮,或者你可以協商你花在你花了很多錢的東西上的一部分錢。 而剩下的費用是自願屬於你女朋友的,你不會拿回來的。 如果你的女朋友在和你交往期間向你索要很多錢,如果你有證據,你可以拿回來。 >>>More
不。 從我國的婚姻角度來看,二婚的結婚證和第一次結婚的結婚證是完全一樣的,沒有區別。 而第二次婚姻進行的時候,程式和第一次婚姻是一樣的,沒有區別。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