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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乙個人死於中毒,食物的主人將永遠無法逃避責任。
2、但具體責任視情況而定。 未成年人受到訓誡,中度被罰款或承擔半責任。 認真是承擔主要責任,付出一生。
3、房東只說他偷偷吃飯。 具體情況我沒說(大致可以分為:偷大排檔、偷廚房半成品、偷老鼠藥。
店裡儲存的老鼠藥、廚房裡毒老鼠的老鼠藥、廚房裡偷偷吃毒藥的人的責任在每種情況下都是不同的。
4、故意放置有毒材料,整治習慣性盜竊、防盜行為。 死者是主要責任。 它甚至涉及計畫**。
5、偷吃老鼠藥店儲存的老鼠藥,是管理不善、輕罰、訓誡、批評、自我反省。
6.其他的則根據業主是否知道毒藥會致人,是否有一定的注意事項,半成品還是成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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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偷竊是責任,畢竟偷竊是違法行為,你應該對後果承擔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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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店主為了防止小偷偷東西而故意在食物中投毒藥,或者是出於對小偷的蓄意報復,那麼店主就要承擔責任,而且也要負刑事責任!
如果店主的食物被別人毒害,或者店主不知道自己買的藥有毒,那麼店主根本就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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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明顯的標誌或警告,如果放在觸手可及的地方,如果發生什麼事,你仍然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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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盜的東西在哪裡? 如果被盜物品在所有者的私人封閉空間內,則所有者不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是在外面的空地上,而業主沒有警告標誌,業主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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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看這東西是否有毒,並通過法醫檢查確定。 然後,按照法律程式,誰負責誰負責。 請參考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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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為受害者,被偷的應該是戶主,而不是老太太的家人偷東西。
二:作為調解警察,為了平息事態,不僅不保護被害人的權益,還讓被害人承擔不該由自己承擔的責任。
三:讓戶主把水仙根除,以免以後的麻煩,也讓戶主把所有的植物都掛上牌子,記下品種,能不能吃。 這是嚴重侵犯個人財產,我在家裡種了一些花草,還需要標記品種以免中毒,開玩笑怎麼辦?
這是基於該法律,還是說它的人代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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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須負責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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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沒有人能對此負責! 除了他自己。 可惜他貪心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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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視情況而定。 讓我們明確指出,這種毒藥是一種致命的毒藥。 1.
如果你不知道它是有毒的,那麼你就沒有任何責任。 2.如果您知道它是有毒的,但您已經小心地儲存了食物以確保在正常情況下(例如在保險箱中,或者如果您獨自住在壁櫥中)不會被服用和食用,那麼您無需承擔刑事責任,但您可能需要承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具體取決於您儲存食物的程度。
3.你知道它有毒,但如果你把它放在乙個沒有儲存的地方(把它放在桌子上讓孩子吃,或者把它放在門口讓無家可歸的人拿走,等等),你將承擔過失致死的責任。 4.
如果毒藥被小心儲存,取決於儲存情況,這取決於你是否會承擔刑事責任(無罪或過失致人死亡),但民事賠償是無法避免的。 5.因沒有有效的儲存措施(但主觀上不想傷害他人)而親手發生的中毒並導致死亡,一般認為是過失致人死亡,比第四種情況要嚴重得多。
例如,在果園噴灑農藥時,只豎立警告標誌,甚至沒有警告,人就會被毒死。 6.毒藥在自己的手下,沒有有效的保護措施,放任甚至故意讓他人吃,獲得,故意殺人。
對小偷向瓜中噴灑農藥進行報復是很常見的,與第五種的區別主要是由於中毒的動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或者處數額罰款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同時沒收財產:第二百七十一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非法占有本單位財物的,處刑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同時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或者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指派的在非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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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別人的食物和中毒是下毒者的責任。 因為肇事者主觀上故意給食物下毒,想把想吃食物的人毒死,這已經是故意殺人的嫌疑; 但是,因為食物被偷吃了,想要中毒的人沒有中毒,但偷食物的人間接中毒,就成了間接故意殺人罪,中毒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根據刑法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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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應該負全部責任,因為小偷作為乙個成年人,即使明知是違法的,也痴迷於盜竊,給居民造成了直接的經濟損失,所以他承擔了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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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小偷雖然是因偷竊居民而死於食物中毒,但房主並不知道小偷會來偷東西,食物中毒也不是房主故意為之,所以房主對小偷的死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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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賊也要承擔一些責任,主要是因為這裡為什麼會有有毒的食物,這已經很值得調查了,而且每種情況都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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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責任算作小偷。 而這個小偷犯了盜竊罪。 所有的責任都應該由他承擔。 這是自作自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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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賊也是罪魁禍首,但普通居民家裡的食物怎麼會有毒呢? 這需要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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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需要確定居民是否有毒害小偷的動機,舉兩個案例:這樣的案例出現在網路上,引起了熱議。 河北的王老漢自己做了香腸,被小偷偷了三次,王老漢很生氣,就把毒藥混進了香腸裡。
而大家可能已經猜到了結果,這個小偷又偷了王老漢的香腸,吃了就中毒死了。 盜賊的死因很快被查明,王老漢也供認不諱。
顯然,王老漢的做法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 雖然盜賊在此案中會承擔一定責任,但王老漢肯定會面臨長期監禁。
許多年前,我們這裡也有類似的案例。 兩個小偷聯夥偷了一棟房子,但他們在裡面翻找,沒有找到任何有價值的東西。 然而,兩個小偷注意到桌子上有很多剩下的食物,於是他們吃了。
這時,其中一名小偷在廚房的一角發現了一罐酒。 於是他們拿起酒喝了起來。 酒飽飯吃飽之後,兩人手裡還拿了一些不值錢的東西,才離開。
但出乎意料的是,兩人回到家後,很快就出現了中毒症狀。 幸運的是,經過及時搶救,他脫離了危險。 然而,光是醫療費用就要花費數十萬。
原來,兩人喝的酒是本家釀造的一種外藥酒,有一定的毒性,喝後引起中毒是正常的,若是搶救不及時,肯定會死亡。 在這起事件中,兩名竊賊事後沒有發現家人對此負責。 說實話,不是不想找,而是諮詢了相關律師,勝算不大,就放棄了。
通過這兩個案例可以看出,在這種情形下,只要被偷的人不是故意針對小偷,想要毒死小偷。 在這種情況下,被盜家庭一定不承擔責任。 闖入他人家中本身就是一種犯罪行為,應該受到法律制裁。
而且,被偷家庭在自己家裡做的事情是他人的權利,只要事情本身不是違法或犯罪的,那麼被偷家庭就不必承擔他人未經允許侵犯而造成自己損害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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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不會被判刑,因為小偷擅自闖入別人家,偷東西是違法的,而且他們也偷吃別人的東西,死了就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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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居民故意中毒,他或她將承擔刑事責任並可能入獄,但如果他是故意中毒的,則不需要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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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因為小偷的食物真的是自己選擇的,不是居民強迫讓小偷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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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別人的食物和中毒是下毒者的責任。 因為肇事者主觀上故意在食物中下毒,想要毒死想吃食物的人,這已經是故意殺人的嫌疑; 但是,因為食物被偷吃了,想要中毒的人沒有中毒,但偷食物的人間接中毒,構成了間接故意殺人罪,中毒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根據刑法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 什麼是中毒罪?
投毒可能構成分發危險物質的罪行。 只要行為人故意釋放有毒、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或其他物質,足以威脅到未明確說明的廣大人群的人身、財產安全,且無需造成嚴重後果的,就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起訴。 投毒也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
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食品中襪子中毒事故的分類。
食物中毒事件根據中毒人數、死亡人數、發生地點和食物中毒危害程度,分為重度到輕度三個等級:大(級)、大(級)和一般(級)。 重大(級)食物中毒事件:一次中毒100人以上,發生死亡病例; 有10多人死於食物糞便中毒。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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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知道害怕也好,小時候偷了玻璃球,後悔了,現在沒事了,你還小,別養成習慣,我給你的建議是:不要告訴家人,不要偷偷放回去,那天走在路上的時候, 給要食物的人,或者,把它扔到那家店的十字路口前,事情就解決了,沒什麼大不了的,別想了,小事,把精力放在工作和學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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