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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夫妻財產、個人財產和約定財產?
修改後的《婚姻法》對夫妻共同財產、個人獨有財產和約定財產作了具體規定:
1.關於共同財產,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夫妻雙方共同所有:(1)工資和獎金; (二)生產經營所得; (三)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但遺囑、贈與合同確定僅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2.關於個人財產,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當事人因身體傷害取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費、其他費用;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確定的財產僅屬於夫妻一方的; (四)一方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屬於一方的財產。
3.關於約定的財產:(1)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的財產應為共同所有、單獨擁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單獨擁有。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婚姻法》關於共同財產制或者個人財產制的規定。 (2)夫妻雙方就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夫妻雙方約定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且夫妻對外欠下的債務為第三者所知的,則夫妻所欠的債務應當用夫妻雙方的財產清償。
4)離婚時,夫妻雙方原先共同承擔的債務應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以償還,或者財產為對方所有,應當由雙方協議償還;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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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存續期間產生和購買的其他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當然,離婚是一半。
如果徵地的錢是男方婚前的錢,那麼離婚的女人就不能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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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契上的名字是你父親的嗎? 然後如果你離婚了,他必須出示證據證明這所房子有他家的錢,否則這所房子是你父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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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你什麼都沒得到,絕對是一家之主。 所以,還是盡量的談判,聚在一起散去比較,如果沒有特殊情況,最好不要離婚,因為很難找到二婚。 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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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財產在婚前屬於個人財產,丈夫可以要求分割婚後歸還的貸款,如果對財產公升值有爭議,丈夫也可以適當要求。
補充:1、如果婚後沒有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貸款,父母幫忙還款是贈與,應列為贈與姐姐,否則為夫妻雙方贈與。
第二,你姐姐沒有鄭素豪反對房子的轉讓,房子本來是她婚前的個人財產,轉讓財產只能導致她被動。
3、對方堅持不離開洩密基地,只能起訴法院離婚,離婚只是時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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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談談房產證吧!
一是看日期證明是婚前(強調)。
二是看年名(助名)。
總之,婚姻的共同財產應平分,以上兩種情況均被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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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房產交易中心檢視李毅的詢問情況。
其實,你擔心的主要是,你擔心男人和他父親在你提到離婚後會達成協議,把房子只給他的兒子,對吧? 在司法實踐中,法院不會因為單方面出具的協議而否定無共同財產的財產性質。 除非該協議在房屋所有權登記時經過公證。
你們結婚的時間很短,所以如果決定離婚,男人肯定是男人,但你會得到適當的補償。
你的情況不是法定離婚情況,除非你能證明你的丈夫對你有家庭暴力,否則你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通常不會批准離婚,如果你在六個月後第二次起訴,勝訴的機會會大得多。 這樣說就是告訴你要做好打一場持久戰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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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姐姐的房產完全知道婚前購買的證據,並且抵押貸款還款資金有足夠的依據證明是你阿姨的錢,這個混搭男男子沒有理由主張所謂的房產權利,姐姐不用擔心,放心! 法律是關於證據的。
1.對於第一套房子,你說的產權證是以女方名義的,也就是說,女方的產權證或者房產的所有者已經改成了女方。 如果是前者,房子仍然是婚前財產,女方不能分享。 如果是後者,就要看變更的時間,如果是婚前變更,那麼房子就是女方的個人財產,屬於女方; 婚後換房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一分半是每人一分半。 >>>More
離婚財產分割是指夫妻雙方在離婚時的共同財產分割,是指夫妻雙方在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為各自的個人財產。 現行《婚姻法》第17條至第19條規定,夫妻共同財產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並以列舉、概括的形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 離婚時,如果雙方就合法婚姻財產有約定,應當遵守約定。 >>>More
你正打算為了這件小事離婚,而且太倉促了,你可以和他談談。 再說了,你太坦率了,說謊不是那麼難嗎? 偶爾的善意謊言為這對夫婦的生活增添了色彩。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