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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正打算為了這件小事離婚,而且太倉促了,你可以和他談談。 再說了,你太坦率了,說謊不是那麼難嗎? 偶爾的善意謊言為這對夫婦的生活增添了色彩。
可以選擇分開一段時間,永遠不見任何人,最好不要吵架。 利用這段時間冷靜下來,你真的打算放棄這段婚姻嗎? 畢竟兩個人在一起並不容易,找人也不一定比現在的好。
然後是孩子。
作為乙個過來的人,我想很誠懇地勸告你,沒有不吵架的夫妻,無事可就不要談離婚,久了就成真了。 為了芝麻這麼大的小事而離婚是不值得的。
如果你不必觸及底線,最好不要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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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分割和因同居引起的子女撫養糾紛的處理原則。
1、財產問題 法院在審理因同居而涉及財產分割的案件時,一般會根據婦女和兒童的利益,結合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適當分割財產。 雙方在同居期間共同取得的收入和財產,按普通共同財產處理。 即:
能夠證明為個人財產的,按個人財產處理; 不能證明為個人財產的,應當作為共同財產處理。 同居前,一方自願給予另一方的財產,可以作為贈與關係處理; 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產,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班字第112號《關於實施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八條的精神辦理。 以共同生產、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權,可以作為共同債權債權。
2.子女撫養問題 雙方應協商由哪一方撫養雙方非婚生子女; 協商不成的,應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作出判斷。 原則上,孩子在母乳餵養期間應由母親撫養,如果父親身體狀況良好且母親同意,父親也可以撫養孩子。 兒童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當徵求兒童本人的意見,將未成年子女交由另一人撫養,應當徵得另一方當事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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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離婚財產的分割中,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配,對孩子的監護權更適合孩子的身心健康,一方獲得監護權的可能性很高。 取得結婚證後,財產一般為共同財產,債務也是共同債務。 雙方婚前財產歸各方所有,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在夫妻共同財產之間平均分配。
坐轎的雙方因母乳餵養後子女的監護權糾紛無法達成協議的,法院應根據子女權益和雙方具體情況作出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84條.
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不會因父母離婚而消失。 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子女是父親還是母親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時,未滿兩歲的子女由其母親直接撫養。 對年滿二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就子女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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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離婚時子女的監護權和財產分割符合公平平等的原則。
您好,離婚時子女的監護權和財產分割符合公平平等的原則。
1、離婚時財產分割應當堅持公平、平等的原則,照顧婦女和兒童,監護權的分割應堅持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原則。 孩子的撫養權一般由男女雙方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法院會根據撫養條件、教育背景、孩子年齡、男女是否不適合撫養孩子等因素作出判決。 2.具體而言,法院將綜合考慮工作時間、經濟收入、住房條件、與孩子相處的時間、家庭是否可以一起幫忙照顧孩子、教育背景等。
這是派力的特殊情況,指的是長期家暴、遺棄、虐待兒童,或存在吸毒成癮和賭博習慣,一再拒絕改變現狀。 3、一般婚前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男女雙方應先協商解決,提出財產分割方案,然後由法院審查確認; 如果男女雙方協商無法解決問題,法院將首先提出分割方案,盡量使男女雙方在相互理解和相互讓步的基礎上就財產分割達成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通過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還有問題嗎? 親吻,你能具體談談嗎? 或者你有什麼想談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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