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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十八條規定,精神病人在無法識別或者控制自己的行為時造成不良後果,經法律程式確認的,不承擔刑事責任,但責令其家屬或者監護人嚴格監督和就醫; 必要時,由**強制醫療。
間歇性精神病患者在精神正常時犯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精神病患者尚未完全喪失認識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犯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但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刑法》第十九條規定,聾啞人、失明人犯罪的,可以處罰、減刑或者免刑。
從這個角度來看,只有滿足一定條件,才能對智障人、聾啞人、盲人犯罪,從輕處理。
但即便如此,國家對殘疾人的特殊關愛也不應該成為這類殘疾人朋友違法的擋箭牌,我們一定不能身心殘疾,心中要有杖和秤,天網氣勢磅礴,道德明確,惡意違法者將受到懲罰。
雖然我們不應該惡意違反法律的紅線,但如果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我們也應該勇於拿起法律,保護自己的利益。
那麼,國家如何保障殘疾人參與訴訟的權益呢?
據最高人民法院介紹,近日,為切實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便利殘疾人參與訴訟活動,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印發了《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切實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在審判和審判中的權利和權利的意見》。執法工作”。
據悉,我國殘疾人有8500多萬人,涉及數億家庭,保障殘疾人權益事關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和諧穩定。
起草《意見》的基本出發點,就是要通過完善涉殘案件審理執行制度和有效措施,充分發揮國家司法協助、法律援助、法律服務的職能和作用,使殘疾人享受門檻較低的法律服務。 內容更多,範圍更廣,真正保障殘疾人平等充分參與訴訟活動。
《意見》的起草工作主要遵循以下原則:
一是堅持保障殘疾人平等、充分參與訴訟活動的原則。 《意見》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堅決貫徹“兩便利”原則,確保殘疾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參與訴訟活動,切實做到對殘疾人的關心、關心和支援。
二是堅持以法為本的規範原則。 運用法治思想和方法保護殘疾人合法權益,既要加強保護,又要依法實施,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要求。 因此,《意見》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護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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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殘疾人還是正常人,如果他觸犯了法律,法律不會在意他的健康與否,都會對他進行相應的懲罰。 法律是公平的,不會允許不法分子利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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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是全社會必須關心的群體,但他們不享有藐視法律的權利,認為我是殘疾人,可以觸犯法律,否則殘疾犯罪與健康犯罪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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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如果殘疾,知法違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會因為殘疾人而受到照顧或區別對待,就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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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殘疾人犯罪的,可以減輕處罰。殘疾人犯罪的量刑適用於兩類人:一類是聾啞人,即同時完全喪失聽力和語言功能的人,主要是先天性耳聾和聾啞人; 第二種是盲人、坦率的人,即雙眼失明的人,主要是指出生時和早年失明的人。
對殘疾人犯罪追究刑事責任,從輕處罰,未達到犯罪年齡的殘疾人,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中國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精神病人、聾啞人、盲人不追究刑事責任或從輕處罰。 對殘疾人犯罪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但精神病人不負刑事責任,但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減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九條 聾啞人餓失明犯罪的,可以減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八條 精神病人未完全喪失認識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犯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但可以減輕或者減輕處罰。
右手怎麼樣? 我也是,手指微微不靈活,力氣模糊,口吃,左半身幾乎麻木,忽冷忽熱,我是腦外傷造成的,身上有很多障礙,但比起那些嚴重的腦病患者,我是輕微的,或者我不能來這裡和你上網聚會, 我沒什麼特長,在家幹不了重活,就是拼命想開啟這個世界,真的感覺像做夢一樣,我想死,但看著家裡的親人,想想對死亡的恐懼,我不敢嘗試,無奈之下,我只能面對展示,接受自己的命運, 我想了想!既然我還活著,我就奇蹟般地活了下來,應該有我能做點什麼! >>>More
殘障人士:身體不好要**耽誤時間、花錢、消耗精力。 上學困難,耽誤接受教育,缺乏教育導致工作困難,導致婚姻和愛情困難。 這一系列問題導致了殘疾人生活的失敗。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