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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顛倒是非,混淆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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詭辯的代表人物是公孫龍,西元前320年,西元前250年,子兵、趙國。
邯鄲(今河北邯鄲。
人。 “著名”李建白學派的代表。 “詭辯”的始祖是著名藝術家的代表之一。
以及“脫離純白”等論點,認為對於“純白石”,“看不見自己堅固的東西,得到白色的人,沒有硬度”; “得不到白的,得不到強的,就沒有白”,強調視覺和觸覺的區別,所以“實白石二”。 它還分析了一般與個體的關係,強調了“白馬”(個體)與“馬”(一般)的區別,得出了“白馬不是馬”的結論。 和他一起加入的還有另乙個家庭的惠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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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證法是相互聯絡的、移動的,是從整體上看待事物的。 另一方面,詭辯是對運動的認識和對靜止的無知。 乙個典型的哲學詭辯是赫拉克利特的學生克拉迪魯的話:“乙個人不能一下子踏入同一條河。
還有奧布雷德向朋友借錢卻沒有還,說他不是當時的自己。 這些例子都是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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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一回事,辯證法強調對立面的統一,例如,當月亮圓時,它丟失了,當太陽在中間時,比較長度,高低傾斜。
詭辯,如古希臘聖賢、中國先秦大師等,其實就是利用語言的漏洞,在邏輯推理中耍花招,從而混淆事實,諸如白馬不是馬、硬白、輪不滾地、出山等等名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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詭辯是無稽之談,但最近你相信了......
辯證法是在認知範圍內對正確的相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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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律師的同一情況稱為辯證法。
抓住法律漏洞的律師被稱為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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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含糊不清。 在論證過程中,詭辯家故意違反題目要明確的原則,論證模稜兩可、似是而非,試圖在不同情境下做出不同的解釋,為某一目的辯護。
所有的算命先生,面對面的,占卜的人,他們騙人要錢的法寶之一,就是盡量說含糊不清的話,雙關語,兩邊堵,四面包圍,右邊說是可以的,反之說是有道理的, 而且是即興創作的,反正讓你相信他的話有效。這純粹是詭辯。
2)改變概念和話題是詭辯家最常用的詭辯。詭辯家用來竊取概念的主要技巧是:
a):暗中改變乙個概念的內涵和外延,使之成為另乙個概念。
b) 使用多義詞混淆不同的概念。
c)抓住概念之間的某些聯絡,指出相似點,消除不同概念之間的根本差異。(d) 將集合的概念與反映一類事物作為乙個整體的性質的非集合概念混淆,而將集合的概念與反映構成一類事物的每個分子的性質的集合概念相混淆。
e) 改變主題。在論證過程中,他們故意違反題目要明確、相同要相同的規則,偷偷改變題目。 偷竊的話題和偷竊的概念是有聯絡的。 一般來說,話題的交流往往表現為話題中一些重要概念的交流。
3)錯誤的論點。它指的是故意違反論證應該是真實的規則,以捏造的例子和錯誤的原則作為論據來論證錯誤的話題。
4)迴圈論證。論證的真性由論證證明,論證的真性由論證證明,是迴圈論證。
5)以人為本。它指的是將對某人品質的評價轉移到對某人在論證中做出的判斷的評價。 換句話說,用對某人品質的評估來代替該主題的論點。
6)訴諸權威。它指的是不對這個話題進行任何爭論,而只是給出權威的話語來嚇唬和欺騙人們。 換句話說,權威人物用個別陳述代替關於該主題的邏輯論據。 訴諸權威是“靠人”的特殊表現。
7)人身攻擊。它指的是用攻擊和侮辱代替關於特定主題的論點。 這也是一種非常糟糕的風格。
8)機械類比。它指的是對兩個本質上根本不同的物件的刻意類比,或者它們只具有一些表面上相同(或相似)的屬性,並推導出乙個論點,即乙個物件具有某種屬性,而另乙個物件也具有某種性質。 從這種機械類比中得出的結論是不可靠的。
9)部分泛化。它是指故意使用片面的、不充分的理由,假裝是全面、充分的論據來提出論據,在個別案件中片面地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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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證法和詭辯法的區別在於。
選項: a. 辯證法承認轉變,詭辯否認轉變。
b.辯證法和唯物主義是統一的,詭辯和唯心主義是統一的。辯證法主張發展觀,詭辯法主張靜止觀。辯證法主張變革的需要,詭辯法否定變革的需要。辯證法來自馬克思主義哲學中“事物發展和聯絡”的觀點,詭辯來自形上學。
形上學和辯證法是哲學上的一對。 形上學不承認事物是不斷運動的,否認物質具有客觀的、普遍的聯絡; 辯證法則恰恰相反。
它屬於區域網 (LAN)。 LAN 是一種專用網路,通常位於建築物內或附近,例如家庭、辦公室或工廠。 區域網廣泛用於連線個人計算機和消費電子裝置,使它們能夠共享資源和交換資訊。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