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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網路管理員作為網咖老闆的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時對他人造成損害,老闆作為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網路管理員應當與老闆承擔故意造成損害的連帶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勞動者在勞動活動中造成他人傷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雇員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損害,他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勞動者追償。
前款所稱從事就業活動,是指在用人單位授權或者指示的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動活動。 職工的行為超出授權範圍,但表現為履行職責或者與履行職責有內在聯絡的,應當認定為“從事就業活動”。
如果回覆滿意,別忘了給乙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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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在勞動活動中對他人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雇員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損害,他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勞動者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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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應該是網路管理屬於網咖,老闆應該負責,謝謝,2000,派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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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具體案例的分析,但無論如何,網咖的老闆至少需要承擔部分責任。
鄭力生,宗衡法律網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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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法律不允許持武器傷人,後果嚴重的,構成刑事犯罪,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輕傷是指一般受到治安行政處罰的輕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1)拉幫結派毆打、傷害他人;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未滿14周歲的人、60周歲以上的;
3)反覆毆打、傷害他人,或同時毆打、傷害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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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有故意輕傷的,不存在犯罪未遂問題,即行為人主觀上只想造成輕傷,但實際上並沒有造成或者造成輕傷的,不按犯罪處罰。 傷害意圖非常明顯,傷害行為已經發生,且傷害行為不是出於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實施的,應當以故意傷害(未遂)處罰。
符合犯罪主體要求的行為人在故意傷害的控制下實施傷害行為,致人身體傷害,達到輕傷程度的,可以認定故意傷害罪已經完成。 故意傷害造成嚴重傷害的,有兩種情形:一是行為人明時有僅造成輕傷的意圖,但過失造成嚴重傷害是行為人造成嚴重傷害的明顯故意,客觀上造成嚴重傷害。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是典型的加重情節。 故意傷害不致人死亡的,不得認定故意致人死亡未遂。
基於他人承諾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這是乙個更棘手的問題。 許多國家的刑法只明確懲處基於承諾的殺人罪,法定刑罰比普通故意殺人罪輕,但沒有規定基於承諾的傷害。 因此,有人認為,由於刑法只規定了基於承諾的殺人罪,而沒有規定基於承諾的傷害罪,這意味著基於被害人的承諾而造成的傷害是無罪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以特別殘忍的手段造成嚴重傷害或者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或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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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定為輕傷者,依法不負刑事責任。 報警的,公安機關根據具體情節輕重,對受害人處以5日以上15日不等的行政拘留,並承擔受害人的經濟損失。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
(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是掌握政權的統治階級為維護本階級的政治統治和各階級的經濟利益,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應承擔什麼樣的刑事責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對犯罪嫌疑人應給予什麼樣的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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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致人傷害,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造成嚴重傷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對於故意傷害罪,標準是被害人因違法行為受到輕微傷害,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責任。 造成輕傷的,不追究刑事責任,但可能面臨治安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金;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成群結隊地毆打或傷害他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未滿14周歲的人、60周歲以上的人員;屢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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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和持械傷人的案件一般不能撤銷,涉嫌故意傷害罪。 但是,起訴時效已經屆滿,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經死亡或者其他法律規定免除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不起訴、終止審判、宣告無罪
(一)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不視為犯罪的;
(二)起訴時效已屆滿的;
(三)通過特別赦免令免除處罰;
(四)依照刑法處理的犯罪,沒有投訴或者撤回投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經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裴某免除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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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持械傷人結合主觀思想和對方傷害,可以涉及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 對於故意傷害罪,對方構成輕傷的,刑期不超過三年,對方構成重傷的,刑期不少於三年但不超過十年,對方致人死亡的,刑期不少於十年, 生或死。
在量刑時,持有武器將被視為加重處罰的情節。 涉嫌故意殺人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重傷,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電流會傷害人。 因為人體是導體,它的電阻大約是2000歐元,按電功率等於電流的平方乘以電阻,如果電流繼續上公升,其總功率會以平方速率迅速增加,例如,當電流為毫安和30毫安時, 它的總功率變化了3600倍,而不是60倍,因此,如果電流繼續上公升,它將永遠達到人體的極限。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該犯罪的物件是另乙個人的身體健康權,即除他本人以外的自然人保持其四肢、器官和組織的完整性和正常功能的權利。 犯罪物件必須是他人,對自身身體健康造成損害的,不構成犯罪,但軍人為逃避戰鬥義務而在戰鬥中自殘的,可以構成戰時自殘罪。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