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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超過 60 分貝的噪音被視為滋擾。 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了五類聲環境功能區的環境雜訊限值和測量方法,適用於聲環境質量的評價和管理。 指定了雜訊限值:
類別、白天、夜間、0 類、50 dB、40 dB、1 類、55 dB、45 dB、2 類、60 dB、50 dB、3 類、65 dB、55 dB、4 類、70 dB、55 dB。 各類標準的適用區域 (1)0類標準適用於療養區、高檔別墅區、高檔酒店區等需要安靜的區域。 此類位於郊區和村莊的區域嚴格執行,比 0 級標準嚴格 5 分貝。
2)第1類標準適用於以住宅、文化和教育機構為主的地區。農村人居環境可參照此類標準的實施。 (3) 第 2 類標準適用於住宅、商業和工業混合區。
4) 第 3 類標準適用於工業區。(5)第4類標準適用於城市道路交通幹線兩側區域,以及內河航道兩側通過市區的區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 第四十一條 本法所稱社會生活雜訊,是指除工業雜訊、建築雜訊、交通雜訊外,人類活動對周圍生活環境造成干擾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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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場舞**的規模白天不應超過55分貝,晚上不應超過45分貝。 如果超過,就會擾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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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噪音超過60分貝被認為是令人討厭的。 我國現行延期國家標準為“B 3096-”和《聲環境質量標準》,規定了五類聲環境功能區的環境雜訊限值和測量方法,適用於聲環境質量評價和管理。
各項標準適用地區對廣場舞的規模沒有統一的規定,各地政策法規各不相同,以當地政策法規為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
第四十六條 在家中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振動器進行其他室內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或者採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音汙染。
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給予警告,並處罰款: (一)在城市地區雜訊敏感建築集中地區使用擴音器的;(二)違反當地公安機關規定,在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裝置,造成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度噪音的;(三)未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採取措施,從家庭房間排放環境噪音,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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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場舞噪音分貝設定在60分貝以下。 具體的雜訊分貝規定如下:
類(指需要安靜的住宅區,如休養區、高檔別墅區、高檔酒店區等)白天限50分貝,晚上限40分貝;
班級(適用於有住宅、文化、教育機構的地區。 農村人居環境可參照此類標準的實施情況)白天限值為55分貝,夜間限值為45分貝;
類(適用於住宅、商業和工業混合區域)的白天限制為 60 dB,夜間限制為 50 dB;
等級(適用於工業區)白天限制 65 分貝,夜間限制 55 分貝;
類(適用於城市道路交通幹線兩側區域,以及內河水道兩側穿過市區的區域。 穿過市區的主幹線和次線兩側區域的背景噪音(即不通過列車時的噪音水平)也適用同一標準),白天限制為 70 分貝,夜間限制為 55 分貝。
噪音通常通過以下方式對人體有害:
1.嚴重影響中樞神經系統功能,導致神經系統無力和神經系統功能障礙,如長期噪音會導致失眠、多夢、休息和睡眠條件差,或休息和睡眠質量差,深度睡眠期縮短,淺睡眠期延長,或神經性頭痛、偏頭痛、失眠、 夢境等臨床症狀和表現;
2.心功能不全的症狀,在噪音的危害下長期會導致冠狀動脈缺血和短暫性血管痙攣,導致胸悶、氣短、心悸、心前區不適等情況;
3.噪音還會對耳道和聽覺系統造成不可逆轉的損害,例如導致神經性耳鳴甚至神經性耳聾。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雜訊敏感建築集中的區域使用揚聲器。 如果使用音響裝置可能產生過大的噪音,可能干擾周圍的生活環境,則必須遵守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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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場舞雜訊是民生亟待解決的矛盾,但在廣場舞雜訊治理中通常難以取得證據和界定責任,廣場舞雜訊汙染轉瞬即逝,難以獲得直接證據,在監測收集證據、界定責任、實施監督方面存在困難。
目前主要的治理方式如下:
1.廣場由當地有關監管單位管理,每天定時開放,嚴格控制喇叭音量,違規處以口頭警告或罰款;
2.安裝大分貝監控屏,當分貝超標時,主管進行現場勸說或處罰;
3.參加廣場舞的人戴著耳機。
但從實際執行情況來看,很難確定控制責任,上述措施仍是標本而非根本原因。
無聲舞廳解決了廣場舞難題。
目前,廣場舞噪音的主要核心問題是噪音溢位,抓住核心矛盾,解決問題。
基於定向聲音技術的應用,無聲舞場景讓廣場舞音樂在指定區域響起,除指定區域外,聲音分貝大大衰減,從源頭上解決廣場舞噪音擾民的問題。
定向聲音技術的聲場示意圖。
無聲舞廳技術原理。
這種神奇的新型聲學黑技術的原理是什麼:
簡單來說,定向聲音技術就是通過引數陣列聲學技術,將聲波濃縮成乙個波束寬度極窄的音柱,可以控制在裝置正前方的角度範圍內發出聲音,就像“手電筒的光”。
因此,我們可以很容易地將聲音限制在指定區域,防止聲音發散,這也解決了來自源頭的噪音干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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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60 dB 或更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
第四十六條 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其他家庭室內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或者採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雜訊汙染。
第四十七條 已建成並投入使用的住宅建築室內裝修活動,應當限制營業時間,並採取其他有效措施,減少和避免環境雜訊對周圍居民的汙染。 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 (一)在城市雜訊敏感建築集中的地區使用高音廣播喇叭的; (二)違反地方公安機關規定組織娛樂活動的; 在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使用音響裝置,造成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度噪音等活動;(三)未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採取措施,從家庭房間排放環境噪音,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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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廣場舞在晚上 10 點到早上 6 點之間很麻煩。 如果分貝高於55分貝,可以提出投訴,撥打12345投訴。 如果你不改變你的方式,如果你多次打擾人們,你可以報警。
警方將檢測是否存在真正的滋擾,如果有,他們將進行糾正。 違反規定,對社會慶典協會生活造成干擾,不通過勸阻、調解、處理辦法制止,繼續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學習,或者以其他方式擾亂社會秩序、妨礙社會管理或者其他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行政處罰。 相關法律依據:
《雜訊汙染防治法》第八十七條,違反本法規定,在社會生活中產生雜訊,經勸阻、調停、處理仍未制止,繼續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學習,或者有擾亂社會秩序、妨礙社會管理等其他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 應當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餘崢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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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廣場舞**的規模白天不能超過55分貝,晚上不能超過45分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 第四十六條 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其他家庭室內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或者採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環境雜訊對周圍居民造成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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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根據《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 (一)在城市雜訊敏感建築集中的地區使用擴音器的; (二)違反當地公安機關規定,在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裝置,造成干擾本部門生活環境的過度噪音的; (三)未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採取措施,從家庭房間排放環境噪音,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
您好,親愛的,我很高興回答您的<>
跳廣場舞到晚上10點被認為是一種干擾<>
我上夜班,他們早上六點跳。
你好。 親愛的,你好,廣場舞在早上二十二點到六點之間會打擾人們。
我上夜班,他們每天早上六點跳舞,白天我不能和本一起休息。
親愛的,你好,你想向居委會投訴這個問題<>我們報了警,但警察沒有報警。
接吻,只能先商量,或者去居委會,一般報警也沒用。
根據《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罰:(一)在城市雜訊敏感建築集中區使用揚聲器的;(二)違反當地公安機關規定,在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裝置,造成干擾本部門生活環境的過度噪音的; (三)未按照本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採取措施,從家庭房間排放環境噪音,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