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婷案宣判後,銀行有沒有追回這筆錢?

發布 社會 2024-07-15
1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追回並罰款2萬元。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在銀行起訴徐婷之前,損失已經得到了ATM提供商的賠償!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畢竟應該是無辜的,銀行方面才是主要問題,徐婷只會在道德上被譴責為乙個新人,相信自己會過上更好的生活。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歸還不當得利和無罪釋放。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這是一種犯罪。 然而,中國缺乏類似的法律。 入獄多少年取決於運氣。

    因為中國是法律,就是所有的判決都必須以法律法規為依據,如果沒有規定,那就牽強附會了。 (例如徐婷的案例)。 法律的制定必須落後於實際需要。

    在中國的實際情況下,公民的法律素質決定了這種法律制度只能運用,而美國等國家有關於法官的法律,雖然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法官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自己的法律,作為未來的依據。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這本來就是犯罪,還錢和利息只能從輕處罰,但肯定是違法的,一定會坐牢。 這是盜竊罪,你要是能還錢就沒事了,那還叫法嗎,那我就偷幾十萬,然後去商子還錢,然後就不違法了,那不是全中國人偷的,不是呵呵。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一定是觸犯了法律,可想而知徐婷的命運。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只要你接受它,你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雖然這不是你的錯,但這就是現在的社會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在中國,這是非法的。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觸犯法律,想象徐婷的命運。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判許霆盜竊罪沒有錯,因為他本來就是偷竊。

    什麼是偷竊? 這是把別人的東西據為己有的錯誤。 徐婷的卡里有170元,居然輸入了1000元,這說明徐婷錯了,因為他不應該輸入超過170元。

    如果第一次是意外,那麼隨後的多次顯然是惡意的。

    有些人用英國的例子,但英國的例子是撿錢,而不是偷錢。 比如卡里有170,人進100,扣100,吐出200,多出的100就撿了,因為提款人沒有過錯。

  12.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他們都貪小便宜,吃大虧。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這是現行制度中的乙個問題,銀行對監管不力負有責任,但犯刑法的是人,而不是銀行,法律只規範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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