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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死了,岳母想把財產給三個女兒中的老大,嗯,不行,因為根據繼承法,如果財產是岳父的共同財產,那麼岳父去世後,75%的財產屬於岳母,另外25%屬於其他三個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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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房子的主人是誰,如果是岳父岳母的共同財產,那麼婆婆只能把一半的財產給自己,四分之一從岳父那裡繼承給大女兒。 如果房子只屬於岳父,那麼岳母只能有四分之一的決定權。 當然,這是從法律上來說,在現實生活中,公公去世的時候,房子是屬於婆婆的,婆婆一般是平分三個女兒的,如果協商的話,也可以單獨給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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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遺囑,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 婆婆只能把自己繼承的那部分給大女兒。 岳父的部分屬於共同財產,所有直系親屬都有權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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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岳父立了遺囑,財產由岳母繼承,岳母可以將財產交給大女兒,如果岳父沒有遺囑,繼承法規定的繼承人無權單方面將財產交給大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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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婆婆說了算,但你岳父的那份你婆婆沒有權力,三個女兒平分她父親的,前提是你岳父不留下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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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只要是人,真正的遺囑就可以了,然後把遺囑寫出來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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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沒關係,不能協商,任何人都可以做到。 這不是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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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倖存者的遺產,有書面的倖存者家屬,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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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繼承法,婆婆家的房產可以分割。
《繼承法》規定:第二章 法定繼承。
第九條:男女繼承權平等。
第十條 繼承應當按下列順序進行: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階繼承人繼承,二階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該法中的“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的繼子女。
該法中的“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受扶養的繼父母。
本法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三條 繼承人繼承的遺產份額,按同一順序,一般應當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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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那個老的,先走! 婆婆先說,就有你說的情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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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岳母去世後,女婿沒有繼承權,獨生女也沒有繼承權,財產權應由妻子繼承。
只有你的妻子先於你的岳父岳母去世,你才履行了贍養岳父的責任,岳母才有繼承權。
《繼承法》第十二條規定,喪偶兒媳履行了對岳父岳母的主要贍養義務,喪偶女婿履行了主要贍養義務的,應為第一等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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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重點,有這個想法真的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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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有關規定,下列人員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1.老年人的子女和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2、老年人及其配偶有相互贍養的義務。
3.由哥哥姐姐贍養的弟弟或妹妹成年後,有負擔能力的,有贍養義務贍養年老、無贍養的哥哥姐姐。
也就是說,你的婆婆必須有你的妻子和幾個姐妹來撫養她,而孫子和兒媳婦在法律上是沒有的。 在法律理論上,當第一階人(你的妻子和姐妹)存在時,孫子和兒媳沒有這個義務,而是道德上的義務。
而當你的婆婆去世時,她的孫子作為她父親的直系後代有代位求償權。 不管你的侄子養不贍養你的婆婆,他都有這個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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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來贍養老人,法律規定兒媳婦沒有贍養她的責任。
《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義務贍養父母。 我國《婚姻法》還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不能工作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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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覺得我女兒畢竟是個孩子,你以為是重男輕女的制度
男方向女方的父母致辭。
岳父是指稱呼女方父母的父親。 男方稱女方的爸爸為岳父,女方稱母為婆婆。 岳父的其他名稱包括岳父、岳父、岳父、岳父、岳父、岳父、岳父 >>>More
如何給岳父和姐夫寫負擔? 先寫下岳父和哥哥的位址。 我正在寫我岳父和姐夫的名字。 和 ** 數字。 在最後寫下您的位址。
可以傳送訃告,有一種特殊的風格,“訃告”原指葬禮、葬禮,也指死者的親屬向親友和有關方面報告喪葬檔案的意義,“起訴”是讓人們知道,訃告是通知某人死亡訊息的葬禮申請風格。 是由死者所在單位或家屬組織的殯葬委員會,將某人的死亡訊息報告給其親屬、朋友、同事和公眾。 訃告應在逝者告別儀式前發出,以便逝者的親友及時做出必要的安排和準備,如準備花圈、輓歌對聯等。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