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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產生於聯絡中主觀和客觀差異的存在,當主觀和客觀的差異被消除時,矛盾就被消除了。
例如,兩個村莊在各自村莊的邊界上存在爭議,都認為有爭議的地塊應該屬於自己的村莊,於是他們發起了訴訟,結果,當局組織了一次法醫挖掘,並在原村莊邊界處埋在地下標記邊界的石牛被挖掘出來, 爭端得到了解決。因此,關鍵是要建立令人信服的客觀基礎,這樣主觀差異帶來的矛盾才會自然而然地得到解決。
過去大多數家庭只有一台電視,經常有頻道競相觀看自己喜歡的節目,於是就產生了衝突,家庭之間經常達成默契,在不同的時間段觀看,有不耽誤的重播,有效化解了矛盾; 隨著電視節目的增加,共同興趣愛好的培養,興趣愛好發生了變化,先到先得,懂得謙虛,協商,誰看誰看,矛盾自然會得到解決。
矛盾的對立是主觀性與主觀性、主觀性與客觀性的區別,矛盾的統一性是主觀性和客觀性的重合。
就像看電視一樣,如果你能認同別人喜歡看的節目,那麼你就可以消除矛盾。 如果不能爭辯,乾脆關掉電視,不看,這也是一種方式,結果就是達成了協議。 意願是統一的好方法,只要願意,就可以使主觀和任何客觀達到統一,無論矛盾有多大都能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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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對立面的統一是一種普遍現象。 比如,玻璃杯是乙個統一的整體,中間是空的,邊緣和底部是實心的,空的和真實的本身是對立的,構成了乙個統一的杯子,如果杯子裡裝滿了玻璃水,那麼真實就會被空的吞噬掉,事情就發生了質的變化, 不叫杯子,叫玻璃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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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看到地上有一塊100元的鈔票時,腦海中立刻會有兩個聲音,其中乙個說:“你撿不出來,別人看到都會笑。 另乙個人說:“你可以把它撿起來,沒有人會看到它。 實際上,這都是你乙個人在大腦中思考的兩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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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分析:
事物本身所包含的對立面和統一性之間的關係稱為矛盾。 所謂對抗,是指矛盾雙方的相互排斥和鬥爭。 所謂統一,是指矛盾雙方在一定條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是以另一方的存在為前提的,雙方處於統一狀態。
雙方的矛盾,根據一定的條件,各自向自身相反的方向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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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般把對立面的統一理解為矛盾的同一性和鬥爭性。
例如,“懶惰”和“勤奮”是兩個相互矛盾的方面。
1.他們的統一[身份]。
相互依存、相互聯絡,一方的存在是以另一方的存在為前提的,也就是說,如果一方之間沒有對比(懶惰),矛盾的另一面(勤奮)就無法反映出來。 連“懶”都不知道,又怎麼能感覺到“勤奮”呢?
相互轉化。 矛盾的兩個對立面可以相互轉化,而且只能轉化為相反的。 轉化為“懶惰”,就是轉化為他的對立面,“勤奮”,而不是“成功”。
2.他們的對抗是[好鬥的]。
矛盾的雙方是相互排斥和對立的。 想想看,當你在做事的時候,你腦子裡是不是有兩個反派“勤奮”的反派和“懶惰”的反派在打架,矛盾的一方想要反抗另一方,排斥另一方,他們的狀態被稱為“對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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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立統一的法則。
即矛盾規律,這是辯證法的核心概念。 矛盾是事物或事物及其關係之間的對立和統一,總之,矛盾是對立面的統一。
1.對立統一的規律是唯物辯證法。
系統的本質和核心。
1)對立統一的規律揭示了普遍聯絡的基本內容和事物發展的內在動力。
2)對立統一的規律是貫穿辯證法其他規律和範疇的中心線索,是理解其他規律和範疇的關鍵。
3)對立統一的規律是辯證法和形上學的區別。
的分水嶺。 4)矛盾分析方法是唯物辯證法的基本方法。
2.矛盾的同一性。
以及鬥爭的本質及其相互關係。
原則:同一性和鬥爭性是矛盾的兩個基本屬性或兩個基本屬性。
(1)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雙方相互依存、相互聯絡的性質和趨勢。它有兩個基本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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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常見的例子是“別人在撒謊”這句話。 因為如果別人說的是真的(“別人在說謊”),那麼別人就是在說謊; 但是,如果別人說的是假的(“我沒有說謊”),那麼其他人就沒有說謊。 所以不管這句話是真是假,情況都不可能是真的。
矛盾是對立面的統一。
矛盾反映了事物之間相互作用和相互影響的一種特殊狀態,“矛盾”既不是事物,也不是實體,而是本質上屬於事物的屬性關係。
這種屬性關係是事物之間的一種特殊關係,而這種特殊關係是“對立的”,也正是因為這種事物之間的“對立”關係,才能構成矛盾。
因此,矛盾在一定程度上是推動事物前進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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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矛盾的雙方都是對立的,也是統一的! 也就是說,這兩個方面不僅不同、對立、好鬥,而且存在於彼此的條件下,相互依存,在體育系統中是統一的。
因此,當我們看待事物和思考問題時,我們必須看到它們的對立面和它們的統一性! 我們不能僵化、侷限,以單一的方式看待問題。 處理實際矛盾,要善於把握鬥爭的本質,在鬥爭中趨於團結,在團結中把握鬥爭。
就像乙個集體的團結一樣,它絕不是在彼此無原則的妥協中,在和諧的群體中,在一潭死水中得到的。 沒有鬥爭的團結不是真正的團結。 集體團結的前提是正確和理性的鬥爭。
我們應該看到,矛盾和鬥爭的本質是不可避免的和絕對的,正如物質運動是絕對的一樣。 矛盾雙方的地位和作用存在差異,相互鬥爭,相互轉化。 因此,我們看待實際問題,首先要承認它們的對立性和鬥爭的必然性,不能理想化或認為理所當然,而要積極認識鬥爭的規律,調整鬥爭的形式,使其朝著正確、理性的方向發展。
另一方面,矛盾的雙方是相互聯絡、相互滲透、相互轉化、相互依存的,這就是矛盾的統一。
1.身份,這是相對的和有條件的。 當我們看待實際問題時,我們不能死的、固化的和不變的。 相反,它應該是靈活的、靈活的、積極的、生動的、暫時的和相對的。
當我們從正確的出發點思考問題時,我們就會朝著正確的方向前進,我們將能夠找到合理的方法。
矛盾鬥爭的對抗性只是鬥爭的一種形式,而不是全部的鬥爭形式。 只有當事物的矛盾運動發展到一定階段時,才會產生對抗。 對抗階段是矛盾雙方轉化過程中的關鍵環節,是質變的前提。
這是矛盾運動加劇的結果。 因此,我們應該認識到,矛盾和對抗是完全不同的,有時對抗被消除了,但矛盾仍然存在。 你不能只應用這個公式。
對立統一的規律被看作是理解其他哲學規律的關鍵,因為它揭示了事物發展的基本規律,是唯物辯證法的核心。 對立統一定律指出,萬物都是通過對立面的相互作用產生和發展的,而這種對立統一的相互作用是事物發展的內在動力。 >>>More
矛盾的同一性或統一性是指矛盾的對立面之間的內在的、有機的、不可分割的聯絡,矛盾雙方相互吸引的性質和傾向,以及事物的穩定和諧狀態。 鬥爭是指矛盾雙方相互分離和排斥的性質和傾向。 矛盾的對立面鬥爭又相同,從而推動事物的發展。 >>>More
你好,每個人對生活都有自己的看法。 我認為生活是個人的,但生活的運作不再是個人的,每個人的生活都必須在公共空間中開啟,也就是說,他的整個生活都在他人的空間中執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