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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未成年人,但您的監護人有權在您年滿 18 歲之前更改您的姓名,但您必須在年滿 18 歲後有特殊情況才能更改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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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它可以改變,但警察局就是不讓它改變。 手續真的很煩人,我好像改了多少年了,可是我改不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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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賦予您隨時更改姓名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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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麻煩的事情需要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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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不送禮物是不行的。 給它乙份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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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您可以自己更改。 親自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就足夠了,但變更姓名的理由必須充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姓名變更,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年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必須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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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7歲可以改名。 未滿十六周歲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接受刑事處罰或者勞動教養的,必須由本人、父母或者收養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有效的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不得改名。
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原名作為原名,以備日後參考。 也就是說,你要寫乙份變更姓名的申請書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蓋章後到當地公安局戶口登記,當然也要帶上戶口簿。 提交檔案後大約15或7個工作日後,就可以正式更改,戶口簿上會寫上你以前的姓名和現在的姓名。
如果你需要畢業證書什麼的,你必須帶上你的戶口簿來證明你的身份。 具體程式是,想要更改姓名的人可以到戶籍所在地公安局視窗領取申請**,並提供所需資訊,審核通過後即可更改姓名。 個人在改名時一定要慎重,因為改名後會涉及銀行卡、社保、醫保、產權證等一系列問題,如果處理不好,也會造成很多麻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一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違反公序良俗。
第一百零一十五條 自然人應當隨父姓、隨母姓,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選擇父姓、母姓以外的姓氏:
1)選擇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2)被選中的人的姓氏,因為他或她是由作為法定支援人的法人以外的人支援;
(三)有其他不違反公序良俗的正當理由的。
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受制於其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