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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相信你們都經歷過太少,事實上,成長是有代價的。
讓我們回到你的問題。 1.愛是平等的。 沒有人可以凌駕於任何人之上,愛需要彼此關心、培養、包容和給予。
2.愛是單一的和自私的。 因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擁有特權,任何一方都必須遵守對另一方的愛的純潔,不能放縱自己的慾望。 你的男朋友違反了這個規則。
3、愛是建家之本,是柴、公尺、油、鹽、醬、醋、茶的精神支柱。 燦爛的愛情會在婚後逐漸轉化為親情,相互信任,相互扶持,才能過上美好的生活。 想想看,如果愛情不完整,像你這樣亂七八糟的愛情能順利過嗎?
在我看來,我只能回應“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這句話。 4.愛是自願的和自由的。 每個人都有追求愛情的權利,也有放棄愛情的自由。
選擇自己的幸福,不要妥協,不要優柔寡斷。
以上就是愛的普遍原則。 就你而言,我覺得你的男朋友不再尊重你,他選擇了別人,在他眼裡,你只是他的乙個玩偶。 他發現你交了新朋友,揍你一頓,不是因為他在乎你,而是因為他的大男子主義,他的發洩不是責備自己,而是懲罰無辜的你。
你和他不是平等的,不是自由的。 因此,建議你和他分手,也要和他分手很長一段時間。 重新追求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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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能在婚前打敗你的男生,只有乙個選擇:分手。 不要考慮其他任何事情。 你所謂的情感太不成熟了,就像演戲一樣。 不知道在這樣的狀態下,要花多少年才能結婚,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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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妹,你太天真了,趕緊跟男朋友說再見吧! 他根本不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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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傻得夠傻的,任何時候都要用一顆平靜的心去觀察眼前的人是怎樣的,主要是觀察人品,如果這個人的性格有問題,或者你覺得這個人的性格有缺陷,或者你覺得和這個人一起生活會擔心, 我勸你放棄,如果你真的很喜歡這個人,什麼都喜歡,那麼你就全心全意地跟著他,你可以忍受他的所作所為,我覺得也不過分,你也可以和他在一起,就他現在的表現而言,你已經準備好做他的奴隸了, 在今天相對自由民主的世界裡,你的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選擇掌握在自己手中,尊重自己才能擁有自己的明天,不要把別人的意志強加在自己的頭上,這樣會很痛苦,這個世界上很多人的痛苦主要是因為缺乏自我, 沒有自己的靈魂。選擇幸福生活的關鍵掌握在自己手中,那麼為什麼不選擇更好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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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一件好事,它是喜歡的集合。 一句話對你來說就足夠了。
你們於2004年結婚,但婚姻沒有登記,你們之間的關係是同居關係。 你可以起訴法院解除你們的同居關係,因為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法院肯定會下令解除你們的同居關係。 您可以要求孩子的監護權。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