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個男人應該因為在公共汽車上不讓座而被連續打 5 次耳光嗎?

發布 社會 2024-07-01
1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抱著孩子實在不方便,讓個座位也沒什麼,而且小夥子坐在“關愛座位”上,這種座位本來就是為了方便殘疾人抱著孩子,有點道德感和愛心,絕對不會佔據這樣的位置不鬆動, 看著別人帶著孩子站在你面前,對吧?

    公交車衝上前去搖搖晃晃,不僅要抓扶手,還要緊緊抱住孩子,夏天的氣溫也很高,哎,反正也不容易! 這個年輕人確實有點麻木,但是這個男人不應該打人,他也沒有權利打人,所以你可以向年輕人請教,問他能不能方便讓座。

    第一:雙方缺乏有效溝通,年輕人的公共道德可以提高,他的愛情也需要提高;

    第二:能坐下的時候,跟人趴下還是很方便的,估計打人的人也是一時怒火;

    還有一種人,你給他乙個座位,給他安慰,但他不像豬一樣哼哼唧唧,所以如果他摔斷了腿,就不要給他座位!!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不。 這就是粉絲不對的地方。 讓座不是任何人都必須履行的義務。 打人是不對的。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這只是個人道德問題,但這不是 5 年的耳光......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根據程度的不同,根本不要放棄你的座位,你不能用暴力加起來。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不。 品質和“韌性”毫無關係!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首先,原則上男方沒有義務給老人讓座,男方、老人、公交車上的其他乘客都是合法買票上車的,他們都有使用座位的權利,座位屬於誰,先到先得, 先到先坐後站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慣例。

    其次,從倫理道德的角度來看,把孝道放在第一位、敬老愛青確實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這並不意味著年輕人要盲目地“坐便傻孝”,為了滿足老年人的私利而把自己逼到牆角和懸崖邊上。 敬老愛青是雙向奔赴,而不是片面的盲目付出,否則傳統美德就會本末倒置,以至於“壞人越老越小或變小”,久而久了,就會發現社會秩序因為一小步讓步而混亂, 彎下腰,老人應該明白,上班族已經工作了一天,在公交車上打個盹,可能是他一整天的小休息時間。

    如果男人離開自己的座位,乖乖地把座讓給老人,是不是也無視了別人的平等權益?

    最後,答辯人希望所有乘客都正視自己的平等乘車權,在弘揚傳統美德的情況下,注重“雙向奔跑”。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他們不會反擊,因為單方面攻擊可以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他們反擊,那就是相互攻擊,性質不同。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當我在公共汽車上因為沒有給老人讓座而被毆打時,我不會反擊,但我會為自己辯護。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萬一這些老頭被你揍了一頓,那就很麻煩了,遇到這種情況我不會還手,也不會趴在地上看誰能吃掉誰。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我認為這是乙個應該受到譴責的人,原因如下:

    既然79歲的師傅買了商務艙,想要照顧他,也應該買個商務艙來照顧他,而不是買了經濟艙,想照顧師傅。 不管你照顧誰,這都不應該是航空公司的責任。

    如果比東的每個人都以他為榜樣,以照顧他人的名義,公然佔據著與自己努力不相符的位置,那麼商務艙或其他旅行方式的意義何在? 商務座本來就是為有需要的人設立的,不應該用來用道德綁架別人,說空的應該給他坐,模仿世界首富吳厚,有那麼多錢可以花,能不能讓他把多餘的錢分給大家?

    飛機上的商務艙。

    79歲的師傅為什麼不能一起買經濟艙? 難道經濟艙比商務艙晚到嗎? 即使你想舒適地享受你的旅行,你也應該兩個人在一起,對吧?

    要有乙個經濟艙和乙個商務艙,然後經濟艙以照顧老人為由占用商務艙,航空公司不是慈善機構,也要有成本運營。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時代網訊 近日,一部大片《搜尋》上映,講述了一名都市白領在公交車上不給大叔讓座,被乘客輪流襲擊,被拍到**上傳到網路上後,網友們紛紛被詆毀。

    同樣的一幕真的在杭州上演,K192公交車上,一對夫妻站在乙個有座位的年輕人旁邊,妻子抱著孩子,年輕人看了幾眼,沒有讓座,突然,丈夫罵道:“看什麼。 “一連打了那傢伙5巴掌,那傢伙被打得流鼻血,車架也被撞掉了,碎成了幾塊。

  12.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這個年輕人沒有經驗!!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無論是否讓座,毆打他人均屬違法行為,毆打他人未致輕傷及以上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造成輕傷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他人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1)拉幫結派毆打、傷害他人;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未滿14周歲的人、60周歲以上的;

    3)反覆毆打、傷害他人,或一次毆打、傷害多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這樣的悲劇和意外絕對不是乙個人的錯,都應該反映出來,包括我們!!

    誰打人,跟我們沒關係,照顧好自己,別做年輕人,別做打人,你們倆都有錯!

    抱著孩子確實不是很方便,如果沒有困難,讓個座位也沒什麼,而男生坐在“關愛座”上,這種座本來就是為了方便殘疾人和抱孩子,在新加坡、香港等地,這樣的“關愛座”是普通人不佔的! 如果你是乙個健康、不苦的人,有公共道德感和愛心,你絕對不會坐這樣的座位不動,看到別人抱著孩子站在你面前,真是太尷尬了吧?

    公交車衝上前去搖搖晃晃,不僅要抓扶手,還要緊緊抱住孩子,夏天的氣溫也很高,哎,反正也不容易! 這個年輕人有點麻木,但是這個男人不應該打人,他也沒有權利打人,你可以向年輕人徵求意見,問問他能不能方便讓座,有時候別人不讓座也可能有困難,比如身體不適, 頭暈、醉酒等。

    第一,如果雙方缺乏有效溝通,無緣無故佔據特殊席位,公共道德和愛心確實需要提高;

    第二:能坐下的時候,跟人趴下還是很方便的,估計打人的人也是一時怒火;

    還有一種人,你給他乙個座位,給他安慰,但他不像豬一樣哼哼唧唧,摔斷腿就不給他坐,他連謝謝都說不出來,他討厭,大家都是乘客,為什麼要給這樣的人讓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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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個回答2024-07-01

我不認為這是一種義務。 今天我開始覺得自己像是道德綁架。 主動讓座,也要求你讓座,你堅持不讓你坐,我也說我看臉,有的老頭一看就想給她讓座,有的老頭指著你的臉罵你讓他給你,讓你不肯放手, 就這樣。

8個回答2024-07-01

讓座是一種美德,但它不是不道德的,也不是應受譴責的。

16個回答2024-07-01

你的這句話沒有錯別字,在公交車上遇到老奶奶,主動給他讓座,其實是值得稱讚的行為。

11個回答2024-07-01

無論什麼顏色的座位,獲得高階座位都是每個人都應該做的事情。 >>>More

11個回答2024-07-01

這不怪你,公交車的司機已經開不穩了,你要是學過開車,就知道他們開離合器挺笨拙的 你看公交車上的售票員能站穩,那是因為他長期的工作,就像海軍練習在搖晃的甲板上行走一樣, 我相信,如果你在公交車上久了,你可以和他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