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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和你有同樣的問題。 我在網際網絡上找到了一些,這可能會有所幫助 1.如果你不是近親,那麼你的父母在擔心什麼?如果你是女孩,你們不是近親,那就告訴你父親是你賺來的,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他是女婿。
如果你是男孩子,所以你很煩惱,那就告訴你的家人,本來這個社會也是因為獨生子女,做了父母的雙重姓氏,現在你的家庭不必那麼複雜,只要乙個姓氏,以後孩子的姓氏也不會錯。 再說了,人家很難遇到這樣的事情,似乎只有名人家庭才聽說過和父母同姓,所以孩子很特別,多好,多特別,想著下一代幸福
2、你們倆先出去幾年,等孩子長大了再說。 有些事情解決了。 我的表弟就是這樣。
3.這很容易做到,因為他們非常關心這個,如果你相信迷信,就帶他們去算命,給那個人一些錢,讓他為你說話。
4.正常現象; 這叫做好事成雙成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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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是近親,對方姓什麼都無所謂,這樣到時候就不用因此而吵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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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姓結婚很正常,但同性結婚就不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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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對同姓的人有一種特殊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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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婚姻法》第二章第七條的規定。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ii) 患有醫學上不適合結婚的疾病。
換句話說,只要不是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就可以結婚。
根據你的情況,你應該至少有四代的旁系血親可以結婚。
第二章 第五條 婚姻必須完全由男女雙方自願選擇,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或任何第三者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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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可能是李泉人,李泉有不讓同姓人結婚的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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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姓可以結婚,法律禁止的親屬結婚範圍是男女三代以內都是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一方不是出於自己的意願而被迫結婚的; 男人和女人都不能在法定結婚年齡以下結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5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親和母親、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孫子女和孫子女是近親。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同住的近親是家庭成員。
第1048條.
禁止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通婚。
如果您對此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資訊並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
幸福是一種感覺,它不取決於人們的生活條件,而是取決於人們的心態,幸福的特徵是內心的平靜,所謂知足的人總是快樂的。 幸福是人們的慾望得到滿足或部分滿足時所感受到的感覺,它是一種精神上的愉悅。 人得到的快樂是暫時的,就像不幸一樣,隨著時間的流逝,快樂和不快樂的感覺會逐漸消退,所以如果我們想繼續擁有幸福,過上幸福的生活,就必須不斷滿足更多的慾望。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