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配偶一方背著另一方出售房屋,則出售房屋的合同是否有效?

發布 社會 2024-07-15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如果買賣合同依法成立,則買賣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不能損害善意的第三人。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我不認為它有效。 如果結婚了,房子是兩個人的,不能背著對方賣掉。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這是無效的,因為房屋的買賣合同需要兩個人簽署。 如果只有乙個人簽字,就沒有法律依據。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擅自出賣房屋,不能絕對斷定為無效或有效,必須綜合判斷

    1.無效。 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房屋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但地契上只登記了一人的姓名,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的處置必須徵得另一方的同意。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2.有效。 無論是從法律角度還是從實際判斷來看,如果第三人是善意行事並支付了合理的對價,並且房屋已經交付或轉讓,合同不僅有效,而且在沒有交付或轉讓的情況下應繼續履行。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擅自出賣房屋並簽訂合鄉集團房屋買賣合同的,如果房屋買賣合同依法成立或有訂立合同的能力,且買賣雙方意圖真實, 並且不違反法律和公共利益。如果構成表觀**,則買賣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

    第一百七十二條 行為人不享有**權利、超越**權利或者在**權利終止後仍實施**行為的,對方有理由相信該行為人享有**權利的,該行為有效。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由被授權出售房屋的配偶之一簽署的合同是有效的。 不分青紅皂白地出售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房屋,需要由夫妻雙方決定,限制一方處置權。 一方當事人未經配偶同意獨立進行買賣的,配偶可以收回對房屋的權利,但需要向買受人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其損失; 買受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已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收回房屋的請求。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71條。

    行為人不享有**權利、超越**權利,或者在**權利終止後仍實施**行為,且不被**人承認的,對**人無效的。 對方可以敦促**的人在收到通知後30天內作出追溯性確認。 如果該人不表達,則視為拒絕盲目陪同鴻爵承認。

    在行為人實施的行為得到承認之前,善意的相對人有權撤銷該行為。 撤銷應以通知方式作出。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不被承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要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要求行為人賠償所遭受的損害。

    但是,賠償範圍不得超過對方在死後被承認時可以獲得的利益。 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沒有權利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房地產藍襪子是夫妻雙方的名字,一方簽訂的買賣合同是否有效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一般情況下,雙方都需要簽字才能做,但如果有委託書或對方同意, 沒關係。

    與本條有關的悔恨的法律依據]。

    《城鎮民營住房管理條例》第九條規定,買賣城鎮民營住房,出賣人須持房屋所有權證和身份證明,買方須持房屋購房證明書和身份證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辦理手續。

    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買賣城市民營房屋。 嚴禁利用市內私人住宅進行投機活動。

    第十條規定,房屋所有人出售共有房屋時,必須提交共有人的同意證明。 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夫妻一方出售房屋是否有效的確認方法:如果夫妻關係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了共同財產,未分割財產,一般視為無效。 一般來說,為了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益,買受人是否善意並已付款,應作為判斷未經夫妻雙方同意的賣房合同效力的條件,只要買受人與服務員有證據證明夫妻雙方同意, 合同有效。

    1. 丈夫可以在未經妻子同意的情況下出售汽車嗎?

    丈夫是否可以在未經妻子同意的情況下出售汽車,應與以下情況區分開來:

    1、夫妻雙方共同擁有車輛的,共同所有人對共同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和義務。 夫妻共同關係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同財產的,一般認定為無效;

    (二)第三人善意取得或者有償取得財產的,應當維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給其他共有人造成的損失,由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人予以賠償。

    2、一方簽訂的買房合同是否有效?

    配偶一方簽署的房屋出售合同有效。 這是因為夫妻雙方在處置共同財產方面享有平等的權利。 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購買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收回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有房屋,給另一方造成損失,另一方在離婚時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3. 夫妻是否有權平等處置共同財產?

    夫妻有權平等處置共同財產。 在共同所有權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處分共同財產的,無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權利,承擔共同義務。

    在共有所有制關係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為無效。 但是,第三人善意取得財產並取得有償財產的,應當維護該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對其他共有人的損失給予擅自處置。

    《民法典》第1065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應分別或共同擁有,或部分單獨擁有,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如果房屋是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則銷售合同應有效。

    如果房屋是夫妻結婚後共同購買的,則房屋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房屋由夫妻雙方共同處置,其中一夫妻擅自出售房屋並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房屋買賣均依法成立並構成首次出庭, 買賣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72條規定,行為人無權、超越權利的,或者權利終止後仍實施該行為的,對方有理由相信該行為人有該權利的,該行為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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